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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长在乡村治理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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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乡村治理工作交流会,主要目的是总结我县乡村治理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全县乡村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扎实推进乡村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挑战。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夯实治理根基,筑牢乡村发展之基

根基是事物发展的根本,乡村治理亦是如此。只有把基础打牢,乡村治理才能行稳致远,乡村发展才能获得坚实支撑。我们必须从组织、制度、队伍、设施等多个维度发力,全面夯实乡村治理的根基。

(一)建强基层组织,凝聚治理合力

基层组织是乡村治理的“主心骨”,只有组织有力,才能凝聚起治理的强大合力。一是强化村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退役军人中选拔,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群众信赖的“领头雁”队伍。加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等自治机构,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让村民真正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等环节的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社会组织,引导它们在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搭建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平台,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为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支持。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治理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规章制度是规范乡村治理行为的重要保障。一是健全村规民约。结合各村实际,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制定符合本村特点、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对婚丧嫁娶、环境卫生、邻里关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引导村民自觉遵守。二是规范村务公开制度。明确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将村级财务、重大决策、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建立村务公开反馈机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和建议及时回应和处理。三是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明确调解流程和责任分工。规范调解协议的制作和履行,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四是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治理绩效考核办法,将治理成效与村干部的薪酬待遇、评先评优等挂钩,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培育骨干队伍,提升治理能力

治理能力的高低,关键在人。培育一支高素质的骨干队伍,是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村干部培训。制定村干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治理技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让他们成为带动群众致富、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库,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三是吸纳乡贤参与治理。积极邀请退休干部、企业家、专家学者等乡贤回乡,发挥他们在人脉、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乡村治理建言献策、贡献力量。建立乡贤参事会等组织,搭建乡贤参与治理的平台。

(四)优化基础设施,支撑治理开展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乡村治理开展的重要支撑,能够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提升治理的效率和质量。一是改善交通条件。加大农村道路建设投入,实现村村通硬化路、组组通公路,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安全。二是完善水利设施。修缮和新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灌溉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治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整合政务服务、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农村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搭建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村务管理等事项在线办理,提高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二、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乡村环境

乡村的和谐稳定是乡村发展的前提,而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是维护乡村和谐稳定的关键。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乡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健全调解机制,及时化解纷争

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能够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纷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提高调解水平。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形成调解合力。三是推动司法调解下沉。法院、检察院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联系,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室、检察官联络室,及时为群众提供司法调解服务。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活动,方便群众诉讼。四是引入社会力量调解。鼓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发挥行业调解作用,化解行业内的矛盾纠纷。

(二)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心声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渠道反映问题,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前提。一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搭建线上诉求平台。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APP等新媒体平台,搭建线上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安排专人负责线上诉求的受理和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三是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立意见箱,公布热线电话,方便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收集整理意见箱和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四是开展走访调研活动。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要定期深入群众家中开展走访调研,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

(三)排查风险隐患,防范矛盾升级

定期排查乡村治理中的风险隐患,提前做好防范工作,能够有效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升级。一是开展定期排查。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征地拆迁、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和登记。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排查。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根据预警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风险隐患升级为矛盾纠纷。四是做好应急处置。制定完善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发生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置。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宪法宣传周”“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二是加强针对性宣传。针对农村常见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让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发挥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建设农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墙等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利用村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案例。四是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在每个村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他们既懂法律又熟悉村情民意,能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三、加强精神文明,焕发乡村文明新风

精神文明是乡村的灵魂,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能够提升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焕发乡村文明新风,为乡村治理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精神支柱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强化思想引领,能够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是加强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理论宣讲进乡村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家庭教育、校园教育等方方面面,通过宣传栏、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形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契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参观革命历史遗迹、观看红色电影等,增强农民群众的爱国情怀。四是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发展成就等,让农民群众了解国情、县情,增强对国家发展的信心和认同感。

(二)丰富文化活动,满足精神需求

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能够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品质。一是开展传统节日活动。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贴春联、包粽子、赏月等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地方特色,举办具有民族风情的节日活动,增强节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二是举办文体赛事。定期举办农民运动会、篮球赛、广场舞比赛等文体赛事,激发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增强身体素质。支持农村文艺团体发展,鼓励他们开展文艺演出活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三是建设文化阵地。加强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完善设施设备,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场所。充分利用文化阵地,开展读书分享、文艺培训等活动,提高群众的文化素养。四是推广数字文化。推动数字文化资源向农村延伸,为农民群众提供在线阅读、在线观影、在线学习等服务。利用农村电商平台,销售农村特色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三)培育文明乡风,涵养乡村气质

培育文明乡风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够提升乡村的整体气质。一是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针对农村存在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文明节俭的观念。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规范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操办流程,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倡导文明行为。通过宣传教育、榜样示范等方式,倡导农民群众养成文明礼貌、爱护环境、遵守秩序等良好行为习惯。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激励群众争当文明市民。三是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开展信用户、信用村评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诚实守信。加强对农村市场主体的诚信教育和监管,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四是促进邻里和谐。开展“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活动,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组织开展邻里节、座谈会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化解邻里矛盾,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

(四)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先进典型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更多的人向上向善。一是评选道德模范。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挖掘和宣传在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宣传致富能手。宣传在产业发展、创业致富等方面取得成绩的致富能手,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激发农民群众的创业热情。支持致富能手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形成“一人致富、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三是表彰优秀干部。对在乡村治理、服务群众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乡镇(街道)干部、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宣传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四是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交流活动,让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四、融合产业发展,增强乡村治理活力

产业是乡村发展的命脉,将乡村治理与产业发展相融合,能够为乡村治理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和活力源泉。

(一)优化产业布局,夯实治理基础

合理的产业布局能够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乡村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各乡镇(街道)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加强规划的衔接和协调,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发展特色产业。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品牌。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三是推进产业集聚。引导相关产业向园区、基地集中,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提高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完善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四是促进三产融合。推动农业与加工、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培育经营主体,激发治理动力

培育壮大各类经营主体,能够带动农民群众参与产业发展,激发乡村治理的动力。一是扶持龙头企业。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二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合作社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提高合作社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能力。支持合作社开展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统一技术服务等活动,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家庭农场,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和指导,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保障。四是支持个体工商户。为农村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他们从事农产品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

(三)完善利益联结,共享治理成果

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群众在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能够提高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一是实行订单农业。引导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农户的产品销售渠道和收益。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二是开展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入股企业或合作社,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让农民成为产业发展的受益者。规范股份合作的运作机制,保障农民的股东权益。三是推行保底分红。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为农户提供保底收益,并根据经营效益进行分红,确保农户的基本收入。建立健全保底分红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和经营情况适时调整保底收益标准。四是提供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就业,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增加工资收入。

(四)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治理效能

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能够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一是加强技术服务。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群众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二是完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三是优化物流服务。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支持物流企业开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市场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走势等信息,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开展市场调研和预测分析,为农民提供市场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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