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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书记在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部署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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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3

同志们,各位企业家朋友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坚决打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晴雨表”“指南针”,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治理的重要依据。然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严重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严重干扰宏观决策,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统计工作不仅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更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紧密相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是一项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要工作。

(一)维护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

统计数据是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重要依据,是反映国情国力、衡量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尺。一是统计数据连着政治方向。准确的统计数据能够帮助党和政府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制定出符合实际、顺应民心的方针政策,确保党的执政方向不偏离。二是统计数据关乎执政基础。虚假的统计数据会误导党和政府对形势的判断,导致决策失误,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三是专项整治筑牢执政根基。通过专项整治,清除统计造假行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支撑,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为指引,统计造假会严重干扰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是统计数据是经济决策的“导航仪”。真实的统计数据能够客观反映经济运行的态势,为制定产业政策、调整经济结构等提供重要参考,引导经济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二是统计造假是经济发展的“拦路虎”。虚假的数据会掩盖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使得一些错误的发展模式得以延续,阻碍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三是专项整治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开展专项整治,纠正统计数据中的不实之处,让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得以呈现,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扫清障碍、提供保障。

(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统计数据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虚假的统计数据会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统计数据关联民生政策制定。无论是就业、教育、医疗还是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政策制定,都离不开准确的统计数据,虚假数据可能导致政策制定不符合群众实际需求。二是统计造假侵害群众现实利益。例如,在扶贫工作中,虚假的脱贫数据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得不到扶持;在物价统计中,不实数据可能掩盖物价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三是专项整治保障群众利益实现。通过专项整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使各项民生政策能够精准落实,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四)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所在

政府的公信力源于其决策的科学性和行为的公正性,而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支撑。一是统计数据是政府公信力的“试金石”。群众通过统计数据来了解政府的工作成效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真实的数据能够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二是统计造假是政府公信力的“腐蚀剂”。一旦统计数据出现造假,会让群众对政府的诚信产生怀疑,损害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三是专项整治重塑政府良好形象。通过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公开透明地公布真实数据,向群众展示政府维护数据真实性的决心,从而重新赢得群众的信任,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统计造假的突出问题

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只有精准排查出统计造假的突出问题,我们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治工作。当前,我县统计工作总体是好的,但在个别领域和环节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统计造假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排查、深入剖析。

(一)数据源头环节存在的造假问题

数据源头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源头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决定了整个统计数据的质量,目前在数据源头环节存在不少造假现象。一是虚报数据“浮夸政绩”。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在数据上报时故意夸大实际情况,虚报经济指标、项目进度等数据,造成数据与实际严重不符。瞒报数据“规避责任”。部分企业和单位为了逃避税费、规避监管等,对一些应该上报的数据故意隐瞒不报,导致相关统计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二是漏报数据“工作疏漏”。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等原因,一些统计人员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出现漏报现象,使得部分重要数据没有纳入统计范围,影响了数据的全面性。三是编造数据“凭空捏造”。极少数单位和个人无视统计法律法规,完全脱离实际情况,凭空编造统计数据,以此来应付检查、蒙混过关,这种行为性质极为恶劣。

(二)统计过程环节存在的造假问题

统计过程是数据产生的关键阶段,在这个环节中出现的造假问题会直接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是篡改数据“随心所欲”。一些统计人员或相关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进行随意篡改,按照自己的意愿调整数据结果,使统计数据失去了本来面目。二是凑数填报“敷衍了事”。在统计填报过程中,不认真核实实际情况,而是根据经验或大概估计凑数填报,导致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不能真实反映客观事实。三是重复统计“虚增总量”。由于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统计标准不统一等原因,对同一统计对象进行多次统计,造成数据重复计算,虚增了统计总量,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四是混淆口径“误导判断”。在统计过程中,故意混淆统计口径和范围,将不同类型、不同范围的数据混为一谈,导致统计数据无法准确反映特定领域的实际情况,误导决策者的判断。

(三)数据审核环节存在的造假问题

数据审核是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关口,审核环节的失守会让造假数据“畅通无阻”地进入统计体系。一是审核把关“流于形式”。一些审核人员责任心不强,对上报的数据只是简单浏览,不进行深入核实和比对,审核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应有的把关作用,使得造假数据轻易通过审核。二是选择性审核“包庇纵容”。个别审核人员受利益驱动或人情关系影响,对一些存在明显问题的数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选择性地进行审核,对造假行为起到了包庇纵容的作用。三是标准不一“审核混乱”。不同的审核人员掌握的审核标准不一致,有的严格、有的宽松,导致同一数据在不同审核人员手中出现不同的审核结果,造成审核工作混乱,无法有效识别造假数据。四是反馈不及时“错失良机”。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上报单位和人员,使得问题数据没有得到及时纠正,错失了在早期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机会。

(四)数据使用环节存在的造假问题

数据使用是统计工作的最终目的,在数据使用环节造假会导致数据的价值无法实现,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一是选择性使用“断章取义”。在使用统计数据时,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故意挑选对自己有利的数据,而忽略不利于自己的数据,对数据进行断章取义的解读,误导公众和决策者。二是夸大解读“言过其实”。对统计数据进行过度解读和夸大宣传,将小幅度的增长说成大幅增长,将局部的成效说成整体的成果,营造虚假的发展态势。三是数据包装“粉饰太平”。通过对数据进行不合理的包装和美化,掩盖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给人一种形势一片大好的假象,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四是数据泄露“谋取私利”。个别人员将统计数据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涉密或敏感统计数据泄露给他人,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统计纪律,还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责任落实环节存在的造假问题

责任落实不到位是统计造假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责任落实环节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责任虚化“无人担责”。虽然制定了相关的统计工作责任制度,但在实际执行中,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出现问题后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无人承担责任,使得统计造假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监督缺失“放任自流”。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手段,对统计造假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形成了放任自流的局面,助长了造假风气。三是考核不严“奖惩不力”。在统计工作考核中,没有将数据真实性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考核标准不严格,对造假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对如实上报数据的奖励也不明显,无法起到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四是整改不力“问题依旧”。对于排查出的统计造假问题,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或者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问题反复出现,得不到根本解决,影响了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各方责任

责任是行动的动力,只有层层压实各方责任,才能确保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共同参与、协同发力,明确各自的责任,切实担当起应尽的职责。

(一)压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

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负总责,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中要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党委政府要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整治合力。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造假的危害性,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人人关心统计、支持统计、监督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压实统计部门的主管责任

统计部门是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业务指导的作用,切实履行好主管责任。一是牵头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举措。统计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具体的整治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定期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熟练掌握统计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格数据审核,把控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数据审核机制,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全过程审核,对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源头上把控数据质量。四是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造假。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造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压实相关部门的协同责任

各相关部门在统计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协同任务,在专项整治中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切实履行好协同责任。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统计相关信息,避免数据重复统计和信息不对称,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履行监管职责,强化行业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统计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和单位如实上报统计数据,对本行业存在的统计造假问题及时进行整治,规范行业统计秩序。三是配合专项检查,提供有力支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人员支持,协助统计部门查清统计造假事实,共同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治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统计造假问题,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统计数据报送的重要主体,在专项整治中要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一是健全统计制度,规范数据报送。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统计管理制度,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等流程,确保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养。定期组织企业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使其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掌握统计方法和技能,提高统计工作水平,避免因业务不熟练导致的数据错报、漏报等问题。三是坚守诚信底线,杜绝造假行为。企业要树立诚信统计理念,坚守统计诚信底线,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漏报、拒报统计数据,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相应责任。主动接受统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发现的本企业统计造假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和市场秩序。

四、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有了明确的目标和责任,还需要有力的举措来保障,只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才能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为的根基,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统计观念,从思想上筑牢防范统计造假的防线。一是开展法规宣讲,普及法律知识。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让大家了解统计造假的法律后果,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二是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挖掘和宣传在统计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数据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统计人员和相关单位以先进为榜样,自觉抵制统计造假行为。三是曝光反面案例,强化警示震慑。选取一些典型的统计造假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深入剖析案例的原因、危害和处理结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让大家从中吸取教训,不敢造假、不能造假。四是开展主题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开展“诚信统计”主题活动,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等形式,营造“依法统计光荣、统计造假可耻”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统计诚信的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统计造假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专项检查,深挖彻查问题

专项检查是发现和解决统计造假问题的重要手段,要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把各类统计造假问题挖深查透。一是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突出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指标,确保检查工作有针对性、有实效性。二是组建专业队伍,提高检查水平。抽调统计、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建专项检查队伍,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确保能够准确发现统计造假问题。三是采取多种方式,确保检查实效。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访谈等多种检查方式,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把问题查深查透。四是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反馈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明确问题性质、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严肃查处问责,形成高压态势

查处问责是整治统计造假的有力武器,只有严肃查处问责,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统计造假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一是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查处案件。对排查出的统计造假案件,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肃认真进行查处,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确保查处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二是区分不同情形,恰当予以处理。根据统计造假行为的情节轻重、造成的危害后果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作出恰当处理,对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处理结果,让社会各界了解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查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形成“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四是建立问责机制,压实问责责任。建立健全统计造假问责机制,明确问责的主体、对象、情形和程序,对在统计造假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确保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建立长效机制是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成果的重要保障,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统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工作流程,从制度上防范统计造假行为的发生。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统计监督机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统计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统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监管能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平台,对统计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发现统计造假问题的能力,提升统计监管的智能化水平。四是加强制度执行,确保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从根本上防止统计造假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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