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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25年第二季度检察办案质效提升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总结分析一季度检察业务数据,部署二季度重点工作,动员全市检察机关以“正道‘执’行”的担当、“检’守初心”的自觉,奋力推动办案质效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坚持“质效为王”,在总结成绩中校准提升方向
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办案质效实现“三提升一突破”:一是监督精准度显著提升。刑事检察监督立案、撤案准确率达99.7%,抗诉案件采纳率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民事检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上升23%,法院采纳率达89%;行政检察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7件,同比上升41%。二是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刑事案件审结率提高至92.5%,速裁程序适用率达4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在90%以上;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至32天,同比减少15天。三是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司法救助率达4.3%,位居全省前列;公开听证案件数上升37%,群众信访回复率保持100%。四是数字检察实现新突破。构建“非法采矿监督模型”“虚假诉讼筛查平台”等数字应用场景12个,发现监督线索427条,成案率达65%,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短板弱项:一是监督“刚性”还需增强,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仅为7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办案“精品率”有待提高,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数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力”存在短板,新型犯罪、金融检察等领域专业人才缺口达27人。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聚焦“监督主责”,在精准履职中筑牢质效根基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二季度,要深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实施“监督质效攻坚行动”,重点做到“四个突破”:
第一,刑事检察要突出“三个强化”,在维护公正上求突破。 一要强化立案侦查监督。深化“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对重大案件实行“检察官驻点监督”,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监督立案、撤案准确率保持100%。二要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建立“抗诉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线索实行“每案必查”,重点突破量刑建议采纳率、二审出庭支持抗诉等薄弱环节。三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每案评查”,对社区矫正脱管漏管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守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第二,民事检察要实施“精准监督”,在提质增效上求突破。 一要深化“虚假诉讼深层次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用好“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对异常案件实行“穿透式审查”,去年办理的“虚假劳动仲裁监督案”要形成可复制的“XX经验”。二要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对超期执行、违规查封冻结等5类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与法院共建“执行+救助”衔接机制,帮助生活困难当事人渡过难关。三要开展“民事检察和解”专项行动。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生案件,推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第三,行政检察要深化“双向衔接”,在护航法治政府建设上求突破。 一要推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对“不刑不罚”“以罚代刑”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与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对15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联合检查。二要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土地征收、工伤保险等重点领域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促进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模式,力争化解3年以上信访积案2件。三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实行“每案必审”,重点纠正违法裁定、执行不规范等问题。
第四,公益诉讼检察要打造“XX品牌”,在守护民生上求突破。 一要聚焦“新领域”探索。对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5件以上。二要深化“专项行动”。开展“守护舌尖安全”“脚底下安全”回头看,对网络餐饮、窨井盖、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持续监督,巩固拓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案”成果。三要创新“协作机制”。与市人大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机制,与审计部门建立“公益诉讼+审计监督”协作机制,凝聚公益保护最大合力。
三、厚植“为民”情怀,在司法实践中彰显质效温度
检察办案质效好不好,人民群众是最终评判者。二季度,要深化“检’守初心”主题实践,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第一,实施“信访法治化”工程,让群众诉求表达更畅通。 一要落实“领导包案”。对首次申诉的刑事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院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数要达到总数的60%以上。二要深化“公开听证”。对疑难复杂、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实行“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三要完善“司法救助”。对因案致贫当事人实行“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就业帮扶”多元救助,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救助衔接机制,帮助困难群众走出生活困境。
第二,实施“特殊群体保护”工程,让法治阳光温暖更多人心。 一要守护“一老一小”。深化“守护夕阳红”专项行动,对养老机构、老年保健品等领域开展监督;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全覆盖。二要关爱“困难妇女”。深化“关注困难妇女群体”专项行动,对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的妇女支持起诉,帮助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三要呵护“英烈荣光”。对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实行“每案必提前介入”,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协作机制,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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