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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5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着重强调,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互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风腐交织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与难点,必须将其作为系统工程统筹推进,一体落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在“查”上动真格、在“治”上见真章,以优良作风为引领,严明纪律为保障,坚决清除*县党员干部队伍中的风腐土壤。
一、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县中的典型表现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腐败行为则助长并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只查腐败问题而不纠正不正之风,腐败难以得到有效遏制;只纠正不正之风而不查腐败问题,作风建设的堤坝就不会牢固,治理成果也难以巩固拓展。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县查处的典型案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有*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占比*%,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人次,占比*%,违规吃喝*人次,占比*%。剖析*县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根深蒂固。*县地处大巴山腹地,有着独特的地域文化和历史传统。一方面,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干部存在“人情大于法”的思想,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收受礼品礼金。另一方面,由于县域范围相对较小,干部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联系紧密,容易形成各种“小圈子”,如亲友圈、同学圈等。一些干部热衷于在这些“小圈子”中拉关系、搞依附,甚至通过“圈子”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例如,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工作中,个别干部为照顾“圈子”内人员,违规操作,破坏公平公正原则。
(二)反弹回潮。从*县近年来的案件情况看,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呈现出反弹回潮的态势。如部分单位在公务接待中,仍存在超标准接待、违规饮酒等问题。个别干部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为其在项目推进、政策扶持等方面提供便利。例如,*乡镇部在接受企业宴请后,违规为企业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导致项目存在安全隐患。此外,一些干部在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三)隐形变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不正之风的蔓延势头在面上得到一定遏制,但“病原体”尚未根除,且呈现出隐形变异的特点。有的干部在正常公务接待时“守纪律讲规矩”,但随后缩小范围,与核心“圈子”、利益同盟进行二次宴请,搞拉帮结派。有的从“明面”走向“暗线”,将违规吃喝地点从饭店、酒楼等公共场所转移到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例如,*长期在内部食堂违规组织宴请,费用以其他名义报销。有的在形式上搞变通,从公开送礼转为小圈子内部隐秘送礼,有的从靠公款送礼转为让老板提供资金送礼。有的在手段上耍花样,违规吃喝搞预付买单,在一些高消费场所预付资金,届时报卡号、手机号直接消费。
二、风腐同查同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问题
1.由腐查风浅。案件查办未能深刻把握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的本质特征,缺乏对涉案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吃喝、奢靡享乐等作风问题的深入追溯,也欠缺从“利益输送”链条透视政治生态问题的敏锐性。以*县某部门负责人腐败案件为例,虽然该负责人受到严惩,但对其背后长期存在的“饭局”“牌局”等问题未能同步深挖细查,更未深入分析作风乱象对政治生态造成的破坏影响。这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侥幸心理,使其误将“一餐饭、一条烟、一瓶酒”等作风问题视为“小事小节”,对“围猎腐蚀”失去警觉警惕,也为后续类似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
2.由风查腐难。不正之风看似“小事小节”,实则背后可能牵涉利益输送、权钱交易,但因手段隐蔽、证据零散,查证定性困难。例如,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量身定制”参数的情况,表面是违纪,实则可能暗藏腐败。这类问题需抽丝剥茧、深挖细查,但因手段有限、力量不足、技术支持薄弱等因素,难以突破表象、查清实质。在*县某项目招标中,虽收到相关问题线索,但由于查证手段有限,未能查实背后的腐败问题。近年来,*县受理反映廉洁问题线索*件(不含近期专案移交线索),成案率*%,低于总体成案率,这一数据反差反映出对作风问题背后腐败线索的挖掘仍显薄弱。
3.贯通协同散。风腐同查同治工作当前面临多方面的制度性梗阻,突出表现为监督合力尚未有效贯通、协同机制分散薄弱。县纪委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滞后、线索移送标准不一、协作程序模糊不清,造成线索处置效率不高、问题研判深度不足,监督链条难以有效衔接。多数协作仍停留在个案层面的临时沟通,缺乏规范化、常态化的协作机制,未能实现“攥指成拳”。目前,仅审计、财政等少数部门初步建立较为规范的线索移送机制,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违规问题高发领域,类似制度尚未全面建立,导致风腐问题“查不深、联不紧、治不实”。
4.促改促治虚。近年来,各级党委、纪委在案件查办后虽能开展以案促改促治,但整体上“治病未除根、改错未断源”的现象依然突出。一方面,个案促改跟踪问效和成效巩固还有差距。一些整改措施停留在“说了就算、做了即止”的层面,整改问效不足,缺乏量化评估与闭环管理,未能实现从纠偏纠错到系统治理的质变。另一方面,“只清浮藻、未除淤泥”的问题普遍存在,对风腐交织典型案件类案分析、系统总结不足,缺乏归纳共性漏洞、识别制度短板的系统研判;特别是在提炼风腐转化的关键节点、变异路径、风险诱因等方面,未能真正实现由“个案改”向“全域治”的延伸转化。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知偏差。部分单位、干部站位不高,存在“三怕”心理:怕得罪人影响自身利益,怕深查细究增加工作负担,怕牵出大案影响单位形象。基层纪检队伍存在畏难情绪,不愿“向前一步”,抱有“就风查风”应付心态,对作风问题背后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缺乏深挖动力。在内部巡察中发现,个别单位多次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和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反映出部分干部对“风腐一体”治理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能以同查同治的政治自觉筑牢防线。
2.权力监督失衡。各级领导干部不仅是风腐问题的高危群体,其权力失控,也将成为风腐同查同治的最大阻力。例如,*乡主要领导到任以来,独断专行,在工作中好批评人,久而久之,其意见不再有反对的声音,为其利用权力搞暗箱操作、利益输送提供了温床。反映出权力监督长期缺位,关键少数失德失范,不仅致使问题隐匿发酵、积弊成风,查处工作阻力重重,还破坏制度权威、败坏政治风气,带坏下级效仿、催生群体失范,极易形成“塌方式腐败”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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