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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发挥人大作用助力环境保护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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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28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本届以来,xx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环境”两字,综合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等法定职权,着力为xx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权力机关的责任担当。在长期的履职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环保监督工作,必须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监督实践,筑牢生态屏障

本届以来,xx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足环保,回应群众关切,不管是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都始终把环保作为重要切入点,有力推动全县环境状况的持续改善。

(一)“一号议案”聚焦环境保护。2018年1月11日,xx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力保护xxx平原生态环境的决议(草案)》,这是xx县第十七届人大作出的第一个议案决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决议》涉及宣传引导整治修复、规范建房殡葬改革、基本农田保护、文物保护利用六个方面,线长面广,任务艰巨。xx县人大常委会紧盯目标,分解任务,创新监督方式,打出一套漂亮的监督“组合拳”。一是首次把定期听取落实情况报告常态化。2019年开始,xx县人大常委会着手巩固长效机制。主任会议坚持每季度听取县人民政府落实《决议》情况报告,常委会会议坚持每年听取一次县人民政府落实《决议》情况报告,针对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跟踪,逐项推进解决。这种高频次、常态化的监督模式,有效防止决议执行中的“烂尾”现象,确保了决议内容的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二是首次运用“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2020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县部分人大代表集中视察xx平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现场视察,促使代表对xx平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直观和全面的了解。在随后召开的专题询问会上,不预设问题,共有11名参会代表向林业局、住建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询问,并有5人对应询人的答复进行了追问。询问现场气氛热烈,辣味十足,问出了原因、问出了对策,问出了责任、问出了压力。6个月后听取县政府关于专题询问应答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确保询问不流于形式,真正通过这一监督手段,解决一批长期制约平原生态保护的 “老大难”问题。三是首次实施跨区域联合监督。针对xxx平原跨区域的特点,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的协同监督机制,与相邻县区人大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视察等合作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形成生态保护的强大合力,有效解决“上游污染、下游治理”的困境。

(二)执法检查彰显法治权威。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执法检查作为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利剑,确保环保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改变过去“听听汇报、看看现场、谈谈意见”的常规模式,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暗访暗查,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真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法治意识,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注重将执法检查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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