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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三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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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6

近三年来,在县委和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根据工作要求,就本人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守牢思想和安全阵线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常态化组织并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分管领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三年来,通过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特别是扎实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的学习研讨,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原则,努力将党的主张通过司法裁判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成效,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抓实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分管部门干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思想淬炼,强化对国家安全、文化自信、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教育引导,确保干警队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将其作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前沿阵地,认真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对于有理由的诉求,依法全力予以支持和解决;对于无理的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法律释明和情理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牢牢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党和政府的形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文献,持续整治违规吃喝等作风顽疾,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严守安全底线。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稳定工作贯穿于分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常态化对分管部门干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廉政谈话提醒,定期组织开展涉及重大隐患、敏感案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与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制定预案,有效防控风险。对于重大案事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并向相关乡镇、村(社区)通报情况,协同做好化解稳控工作,努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内部审务督察和纪律作风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外部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

二、坚持主责主业,推进法治和平安建设

(一)个人办案相关情况。严格按照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积极配合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执行、乡村振兴等专项重点工作。三年来,共主持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21次,参加审判委员会56次,严格落实院庭长责任制,认真审批和阅核各类程序事项及“四类案件”,积极办理和参与办理各类重大影响的案件。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26日,本人共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66件,结案260件,其中调解171件,撤诉26件,判决60件,其他方式结案3件,结案率97.74%,调撤率75.76%,无一上访案件,保质保量超额完成了上级法院和本院确定的办案任务。参与办理了涉出租车公司、具广公司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系列案,参与办理破产案件8件,较好的指导了分管部门的案件审理工作,有效的化解了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二)分管工作情况。本人分管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武溪法庭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年来,我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本院职责分工要求,坚持狠抓办案绩效和队伍管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一是做优民事审判。我院民商事案件数量虽有所增加,但所有涉民商事的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审判质量效率稳步上升,其中上诉率、发改率、平均结案时间等部分指标位居全州全省前列,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二是做强破产审判。推进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运行,切实解决泸溪县经济发展和破产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被县里评为先进单位。三是做实审判管理。牵头制定《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坚持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起草制定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类案集中审理等文件和规定,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设立速裁团队、繁案团队,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确保提质增效。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完善“3、6、8”督办机制和“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案件评查、下发专项检查督查通报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确保我院审判管理规范有序,质效稳中向好,审判管理办公室被省高院评为“审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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