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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1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市委部署安排,聚焦“党委统筹强保障、全链管理促履责、机制推进优指导、融入融合见成效”4个关键环节,提升站位,以上率下,务实重干,进一步拧紧机关党建责任链条,为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奠定坚实政治基础。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委统筹,汇聚工作合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深学悉悟强认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纳入年度党委中心组分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市公安局党委班子以上率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和“7.29”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各分县市区局和局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习,跟进下发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意见,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党建责任意识,努力争当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先行者、排头兵。二是配套机制强保障。今年5月,以党委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市公安局党委和局属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保障措施》,在全面落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求基础上,特别针对全市公安系统的基层党建共性难题,在《保障措施》中明确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比例,明确基层党建经费保障模式,明确机关党委“对上一报告、对下五指导”党建督促指导模式,明确建立党建工作情况协商共享和定期研究机制,为机关党建责任落实奠定制度基础。三是书记带头强示范。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带头履行党委书记抓机关党建5项职责,年初以来3次到基层党支部联系点调研指导、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全市公安机关年度党建、纪检工作要点,逐一与16个分县市区局党委书记进行党建约谈,并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示范带动局属单位建立基层党支部联系点95个、开展基层党建指导132人次,形成了大抓机关党建的浓厚氛围。四是整合力量强支撑。针对全市公安系统组织数量多、管理层级多的实际,推动局属单位逐个党委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逐个单位完善“党组织书记—分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建专干”党建职能体系。专门明确专兼职党务干部要从党龄三年以上、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的党员中产生,逐个支部进行梳理,进一步优化党务干部队伍,持续建优建强“大党建”力量保障体系。
(二)实施全链管理,具化推进路径。对照《实施办法》的底层逻辑,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完善“清单明责、联动督责、组织问责”党建责任落实链条,做法被省公安厅确定为全省公安机关政治工作行动计划典型案例。一是清单明责。针对以往机关党建责任定性多、定量少、落实易疏漏的实际,全面梳理现行党内法规和上级要求,先后制定下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党建责任提示单”》,量化了每月、每半年、每年度需要落实的党建工作任务。结合出台《市公安局党委和局属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5项责任,以及需启动责任追究程序的9类19种情形,让党建责任更加明晰。二是联动督责。坚持事前有提醒,由机关党委牵头,梳理阶段性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年初以来向局属党组织书记或负责人先后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督办单”8批420余人次,源头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坚持事中有检验,结合年度重大活动,由市局中心办、督察支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组成联合检查组,明察暗访各单位“一把手”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情况、“一线工作法”落实情况、“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坚持事后有复盘,结合阶段重点任务,定期召开重点工作讲评会,让各单位“一把手”每月晒成绩、常态做复盘,帮助下属党组织书记查短板、理思路、明措施,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三是组织问责。结合复盘分析和全面排查,对发现党建工作长期质效不高、党建督办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下发“组织约谈通知书”,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党组织书记亲力亲为,对下属党组织书记、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等进行组织谈话,相关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党建评价,已推动“组织约谈”60余人次,当前正结合半年党建梳理推进新一轮“组织约谈”,在“一级抓一级”中持续拧紧“书记抓、抓书记”党建责任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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