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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三化”建设年行动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二是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三化”建设年行动的最新部署,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推动行动向纵深发展;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县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刚才,相关同志已经将上级会议精神和县委全会精神进行了传达,下面,我结合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忠诚担当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我们的所有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的中心工作来展开,做到党中央有号令、纪检监察见行动。
首先,要以铁的纪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我国多地遭遇极端天气,防汛救灾形势异常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不仅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更是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考验。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领会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监督的本质是保障执行,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防汛救灾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要摒弃“看客”心态,主动靠前监督,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要紧盯责任落实,督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是否真正压实了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是否存在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要紧盯隐患排查,深入一线,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塘坝、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监督推动相关单位做到“查隐患、找问题、抓整改”,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紧盯应急准备,对防汛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演练、救援力量配备等情况进行靶向监督,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对于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救灾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为全县安全度汛筑起坚固防线。
其次,要以精准的监督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为我县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战略路径。纪检监察工作要自觉融入这个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全会提出的每一个重大项目、每一项重点工程、每一条惠民政策,都是我们监督的重点。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部署监督落实机制,通过专项监督、政治巡察、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全会精神落地生根。例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要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要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严防腐败问题滋生,确保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20件,立案1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超过1200万元。这些数据表明,正风肃纪反腐不仅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需要,更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监督不是发展的“绊脚石”,而是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然会转化为强大的发展动能。
二、深化“三化”建设,在守正创新中提升履职能力
今年是中央纪委确定的“三化”建设年。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新时代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内在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市纪委近期梳理指出的“十个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拿出更实的举措,推动我县“三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在“规范化”上再深化,核心是构建权责清晰、流程严密、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规范化是基础,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如果工作流程不规范,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就容易出现偏差,甚至产生风险。深化规范化建设,必须聚焦主责主业,覆盖所有业务、贯穿各个环节。一是要健全制度体系。要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照上级最新要求和工作实践,废、改、立并举,形成一套覆盖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监督检查、巡视巡察、队伍建设等全流程的制度规范,让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要统一标准流程。要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制定标准化的工作指引和操作手册。特别是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环节,要细化工作流程、明确时限要求、统一文书格式,确保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积极推广使用数字化监督平台,将标准流程嵌入信息系统,实现线上流转、全程留痕、智能预警,以技术手段倒逼规范化水平提升。三是要抓好清单管理。要围绕市纪委提出的“十个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深入自查自纠,建立详实的问题清单、精准的责任清单和明确的任务清单。要将清单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推动工作短板加快补齐。要通过实践,总结提炼出具有*特色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并固化为制度成果。
第二,在“法治化”上再提升,核心是强化法治思维、程序意识和证据观念。纪检监察权是党和国家赋予的监督执纪执法权,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升法治化水平,关键在于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一是要增强法治思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化解矛盾、惩治腐败。作出任何一项决定、采取任何一项措施,都要首先问一问是否于法有据、程序是否正当、权限是否清晰。二是要严守程序规定。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问题的底线。审查调查工作要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留置等各项审批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案件审理要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根据统计,自“三化”建设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案件审理的复议复查率同比下降了15%,申诉率下降了20%,这正是法治化建设成效的直观体现。三是要强化证据意识。证据是案件的生命线。必须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禁先入为主、主观臆断。要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确保所有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都合法合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证据标准互认、案件协查协办等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法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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