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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0
近年来,**市坚持以改革创新为驱动,着力提升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效能。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镇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将人大监督国有(集体)资产制度体系延伸至乡镇基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党委统领、人民中心、问题导向、系统集成”监督方法论,并总结出“356”工作法。这一创新举措,为完善镇级人大监督体系、促进人民家产保值增值开辟了新路径,推动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朝着监督制度闭环化、报告流程规范化、督查督办精准化、资产盘活系统化、机制运行常态化方向大步迈进。2024年6月,全省人大监督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现场会在**市召开,省内外60多批次县市区人大前来学习交流,充分彰显了**市在该项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规范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的价值意义
(一)契合中央部署,锚定前行方向。一是政策落实的关键一环。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在这一宏观政策体系下,基层落实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对中央决策部署的有力践行,确保政策自上而下贯通执行,让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惠及基层群众。二是治理体系完善的必然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乡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规范其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能有效填补基层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空白,完善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产监督网络,提升国家治理体系的完整性与协同性,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制度根基。三是增强政府公信力的有效手段。通过向人民群众交出清晰准确的国有资产账目,展现政府对国有资产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国有资产在规范管理下的保值增值,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提升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契合民主监督,化解基层难题。一是基层法治监督的强化。报告制度是对村民自治法以及今年5月1日实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落实情况的有力监督手段。在基层治理中,乡镇和村组处于关键位置,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与监督直接关系到基层法治建设的成效。通过这一报告制度,能将法治力量引入基层资产监管,确保法律法规在基层资产领域得到有效实施,维护法治尊严。二是破解基层监督缺位难题。长期以来,基层政府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干部违规操作、百姓意见集中、人大监督缺失等现象频发。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怎么管”“谁来监督”成为基层治理的痛点。建立报告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与责任,为人大介入基层资产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填补了监督空白,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资产监督缺位问题。三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规范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能有效优化基层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基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坚实物质支撑。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管理与监督,减少资产流失与腐败现象,提升基层治理的公平性与公正性,进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三)契合基层实情,助力经济腾飞。一是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发展潜力。**市历史上乡镇企业和工业经济发达,经过长期发展积累,乡镇国有(集体)资产规模庞大。然而,当前存在家底不清、历史遗留问题多等状况,导致大量资产闲置浪费。规范报告制度,能够全面清查资产底数,精准识别有增值潜力的资产,通过科学盘活利用,将存量资产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为乡镇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二是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优质项目。清晰规范的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向外界展示了乡镇良好的营商环境和资产运营能力。以优质资产为依托,能够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前来投资兴业,带动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优化。近年来,**市部分乡镇凭借盘活的闲置资产,成功引进多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达数十亿元,有力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三是保障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国有和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与保值增值,能为改善民生提供坚实保障。通过资产收益反哺民生事业,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规范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实践探索
(一)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全过程专项工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各镇高度重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均成立了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多数镇将资产管理职能落实到镇(区)财政分局,部分乡镇更是单独设立资产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资产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二是聚焦制度支撑,完善管理规范。2023年8月,**市人大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镇国有和集体资产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层面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在此基础上,市政府积极行动,出台了资产配置、出租出借、产权规范、收益管理、资产核实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资产管理政策体系。各镇也结合自身实际,陆续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细化管理流程,明确操作标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三是健全服务保障,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人大、政府、纪委、审计等多部门协同的报告和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财政、农业、资规、审计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构建资产管理服务大格局。通过部门间的协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有效提升了资产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为国有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全方位服务保障。
(二)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全方位闭环报告流程。一是强化事前调查研究,精准把握实情。在审议报告前,精心组织主席团成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深入村组一线,实地查看资产状况,详细了解资产运行和使用情况,广泛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科学审议报告、提出针对性监督意见奠定坚实基础,确保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切实反映基层实际需求。二是强化事中报告审议,提升监督实效。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报告,报告内容重点确保镇国有(集体)资产全覆盖,全面准确反映资产现状与管理情况。部分乡镇在报告过程中增设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环节,人大代表就资产相关问题现场提问,政府部门负责人即时回应解答,增强了报告的互动性与监督的实效性。通过满意度测评,量化代表对报告的认可程度,督促政府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强化事后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督促镇政府将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与整改时限,按人代会建议办理时效要求,与代表见面答复、深入研究办理、扎实整改落实。镇政府需在6个月内向主席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形成监督闭环。通过严格的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落地生根,切实推动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三)聚焦底数清查,构建全覆盖动态监督体系。一是突出精细监管,提升管理精度。持续完善监督与跟踪问效机制,推动资产管理从传统“粗放式”向现代“精细化”转变。常态化开展清查排查工作,对全市270家行政事业单位、12个镇(区、街道)和380户国有(集体)企业的土地、房产等资产进行专项清查。经清查核实,土地面积约2543万平方米、房产约865万平方米,实现资产底数清晰、建档造册、专人管理。定期更新档案数据,及时汇报资产使用情况,确保人大和政府能够实时掌握资产管理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持。二是突出联合监管,拓展监督广度。针对乡镇集体和村组集体资产数量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各镇人大积极探索创新,将镇村集体资产一并纳入监督范围。与镇纪委建立紧密衔接机制,实现监督资源共享、监督力量整合。同时,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群众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持续强化镇集体和村组集体资产清查与监督力度,去年11月起,**市率先开展村组集体资产报告制度试点,计划今年年底实现村级全覆盖,不断扩大监督覆盖面,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三是突出链条延伸,深化监督深度。围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监督,持续延伸监管触角。重点关注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承包农户和土地经营人在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工作中的落实情况。采用人大代表进“事格”、选区代表与村民议事理财小组点对点监督等创新方式,将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切实维护村组集体资产的权利和收益,形成镇、村同步的监督格局,从源头上保障国有和集体资产的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三、规范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的思考建议
规范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且任重道远。在前期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我们通过优化顶层设计、发挥代表作用、完善法律支撑以及深化管理成果等多方面举措,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工作中的难点与重点,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共同财富,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优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一是加强法规政策研究制定。鉴于目前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监管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的现状,紧扣“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目标,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乡镇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管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内容,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坚实法律依据,强化监管力度。二是推动条线部门资产优化配置。相关条线部门如税务、海关(商检)、消防、铁路、金融机构等拥有大量闲置资产。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这些部门将闲置资产以无偿划拨或合理调配等方式给予基层,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助力基层经济发展与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建立健全资产移交与后续管理的配套机制,确保资产顺利交接并得到有效利用。三是建立统一的资产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的资产数据资源,构建全市统一的乡镇国有和集体资产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动态监管与共享共用,提高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科学决策和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提升资产管理效率与质量。
(二)发挥代表作用,增强监督活力。一是丰富代表参与监督形式。基于乡镇人大代表对镇村情况熟悉、对资产资源敏感的优势,进一步创新代表参与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的方式方法。除组织代表调研、视察、审查报告等常规形式外,开展代表与政府面对面交流活动,搭建代表与政府直接沟通的平台,让代表能够更深入了解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同时,探索建立代表监督小组,对重点资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增强监督的持续性与实效性。二是加强代表培训与能力建设。定期组织针对人大代表的国有资产管理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提升代表对资产管理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开展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活动,让代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监督经验,提高代表监督的专业素养与能力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建立代表监督激励机制。制定完善代表监督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积极参与国有(集体)资产监督、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并推动问题解决的代表进行表彰奖励。通过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代表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营造代表积极履职、主动监督的良好氛围,提升代表监督工作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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