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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治办关于全县网格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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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2

XX按照省市综治办要求,县综治办于6月下旬组织专门力量,由县综治办主任带队,先后深入XX镇、XX镇、XX镇等典型区域,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台账、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网格化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走访了XX个村(社区)、XX个基层网格,与XX余名网格员、村干部及群众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XX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网格化建设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资源整合、机制创新、科技赋能,初步构建“全域覆盖、全网整合、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格局。

(一)网格划分科学细密。按照“以人为本、贴近生活、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理布局、人口密度、治安状况等因素,将全县辖区科学划分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以乡镇(办)为基础,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网格长;二级网格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基础,由包村干部和村(社区)书记任网格长;三级网格以自然村(街道、小区、楼栋)为基础,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骨干任网格长。目前,全县共设立一级网格XX个,二级网格XXX个,三级网格XXXX个,专属网格(企业、学校、医院等)XX个,实现对全县XX万人口、XX平方公里区域的无缝覆盖,做到“网格定格、责任到人”。

(二)实现线上线下双融合。坚持“硬件标准化、软件智能化”的思路,建立两级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乡镇(办)网格化管理平台规范化运行。全县XX个乡镇(办)全部建成高标准综治中心,以此为依托设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站,落实专管员1名,负责本级网格的综治信息收录、归类、分流和处理。按照镇综治工作中心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建立了“中心吹哨、部门报到”的协同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能够及时流转、有效化解。二是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实体化运作。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工作站,网格员集中办公或轮流值班,统一配备了网格手机、对讲机、工作日志等装备。依托县、乡两级综治工作信息平台,实现了事件上报、分流、处置、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全县通过信息平台累计上报各类事件XX万余件,办结率达到XX%以上。

(三)运行机制日益完善。一是建立了常态化排查机制。把易激化、多发易发、可能引发“民转刑”命案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特别是针对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土地征收、劳资纠纷等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和化解责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建立了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部门力量,建立“一庭三所”(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联动调解机制,引入乡贤、“五老”人员、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形成“网格员初调、工作站共调、中心联调”的分层过滤体系。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针对突发性、紧急性事件,网格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上报上级指挥中心,确保事态不扩大、不升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短板

虽然网格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亟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解决。

(一)体制机制还不够顺畅。一是条块分割现象依然存在。上级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往往通过条线直接下派到基层网格,但乡镇和村(社区)缺乏相应的执法权和资源调配权,导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网格员承担了大量行政事务,甚至成为部门的“临时助手”,偏离了信息采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的主责主业。二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公安、民政、卫健、人社等部门的数据系统互不兼容,形成了“数据孤岛”。网格员采集的数据需要在多个系统中重复录入,增加了基层负担,也降低了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目前对网格化工作的考核多侧重于台账资料、上报数量等显性指标,对问题解决的质量、群众满意度等隐性指标缺乏科学评价,导致部分网格员重数量轻质量,甚至出现“凑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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