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51
发布时间:2026-02-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全县宗教领域治理现状,进一步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近期,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联合成立调研组,深入全县12个乡镇(街道)、45处宗教活动场所及部分民间信仰点,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全县宗教工作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守正创新,在依法治理中构建宗教工作新格局
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原则,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准宗教工作“方向盘”
始终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宗教工作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常委会、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一是理论武装入脑入心。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乡镇统战委员开展专题培训3期,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引导宗教界人士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二是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完善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56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思想教育走深走实。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专题讲座,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五个认同”,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完善制度机制,织密依法管理“防护网”
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事务,不断提升宗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深化法规学习宣传。将《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X余份,举办法律咨询服务X场次,覆盖群众X万余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规范行政审批备案。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制度,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统一登记赋码,实现“一场所一档案”。规范大型宗教活动审批,实行“一活动一方案一专班”,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是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建立统战、公安、文旅、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X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X处。建立非法宗教活动线索移交和联合查处机制,坚决遏制商业化倾向,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
(三)创新工作载体,画好团结奋进“同心圆”
积极探索宗教工作新路径、新方法,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推进“五进”活动。深入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宗教场所活动,实现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在场所内设立“读书角”“文化长廊”,引导信教群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二是打造“和谐寺观教堂”。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宗教界人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等事业。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累计捐款捐物价值50余万元,用于助学、助残、助老,展现宗教界良好社会形象。
二、坚持问题导向,在深挖细查中找准风险隐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随着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我县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存在短板弱项,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一)思想渗透风险日益隐蔽,抵御渗透面临新挑战
境外宗教渗透和网络传教手段不断翻新,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隐患。一是网络传教监管难度大。互联网已成为宗教传播的重要渠道,部分境外宗教组织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网络直播等方式进行隐蔽传教,传播极端思想。由于网络空间虚拟性强、跨地域特点突出,取证难、查处难,监管手段相对滞后。二是私设聚会点屡禁不止。少数信教群众受极端思想影响,在家庭、出租屋、农家乐等隐蔽场所私自聚会,搞“地下教会”。这些聚会点流动性强、隐蔽性高,且往往与非法出版物传播、诈骗活动交织,极易形成气候,成为治理盲区。三是青少年信教问题需关注。部分青少年因学业压力、家庭变故、心理空虚等原因,在网络诱导下接触宗教,甚至陷入邪教泥潭。由于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辨别能力弱,容易被别有用心人员利用,需引起高度重视。
(二)管理盲区死角依然存在,基层治理存在薄弱点
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宗教事务管理力量薄弱,非法宗教活动时有发生。一是“两非”活动查处不彻底。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的现象在个别村居仍有存在。有的以“文化交流”“养生讲座”“公益慈善”为名,行传教之实;有的利用民间信仰场所违规设立功德箱、开展宗教仪式,混淆宗教与民俗界限。二是民间信仰管理不规范。部分民间信仰场所规模较大、信众较多,但管理主体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有的场所擅自改建扩建,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场所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甚至涉及非法集资,引发社会矛盾。三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乡镇一级宗教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频繁变动,业务不熟、精力不济,导致“看得见管不着”。村级网格员宗教政策水平不高,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往往“只报信不处置”,导致问题积压。
点赞 0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