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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8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刚才,县自然资源局通报了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严峻性和危害性
(一)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当前,我国人均耕地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但从我县摸排情况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触目惊心:有的村集体违规出让耕地建房,有的企业以设施农业名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厂房,有的村民未经审批私自扩建住宅。这些行为直接导致耕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严重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必须从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破坏法治秩序。耕地保护是法律红线,《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耕地用途管制、建设用地审批作出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和干部法治意识淡薄,对违法建设行为视而不见、纵容包庇;一些群众法纪观念缺失,认为“法不责众”“占点地没关系”,甚至出现“跟风抢建”现象。这些问题暴露出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思维缺失、规则意识淡薄,必须通过专项整治,在全社会树立“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鲜明导向,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三)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深刻影响乡村振兴大局。乡村振兴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依法用地,但乱占耕地建房导致农村建设布局混乱、土地资源浪费,一些违法建筑挤占乡村道路、公共空间,甚至破坏生态环境。例如,某镇村民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房,导致汛期行洪受阻;某村企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养殖场,造成土壤污染。这些问题与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要求背道而驰,必须通过专项整治,规范农村用地秩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打好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攻坚战
(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前期摸排显示,全县共发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XX宗,涉及耕地面积XX亩,其中住宅类XX宗、产业类XX宗、公共管理服务类XX宗。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摸排数据可能存在遗漏,必须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全县所有行政村开展“拉网式”排查。要重点核查五类问题:一是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三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四是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如以设施农业名义建“大棚房”);五是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房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宗建立台账,明确位置、面积、用途、责任人等信息,实行“一宗一策”精准管理。
(二)坚持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区分时间节点、违法情形和用地性质,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对2020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问题,要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复耕一起;对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原则,对符合规划的依法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规划的逐步退出;对巧立名目违法占地行为,要坚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耕地功能;对党员干部参与的违法建房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在整改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要优先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避免“一拆了之”引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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