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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用三个月时间,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刚才,大家观看了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宣传视频,***区、***区和残联、公安交警等单位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会上,印发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材料,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抓好执行,确保取得实效。下面,受整治领导小组委托,由我代表市政府就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作部署,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定决心,高点定位开展集中整治
非标三四轮车俗称“红三机”等,是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拼装机动车。受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全市此类车辆数量不断增多,甚至呈蔓延之势,既严重影响城市形象,也给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根本目的是为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对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创塑现代化中心城市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非标三四轮车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产物,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充分造成的,这类车辆具有价格便宜、方便快捷等特点,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人群的出行需求,不仅我市,全国几乎每个城市都经历过这个阶段。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公共交通快速发展,私家车辆大幅增多,特别是“滴滴打车”“美团”等网约车服务不断兴起,市民出行方式选择更加多元,也更加安全、便捷。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非标三四轮车势必被时代所淘汰,正如刚才观看的视频中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指出的“确实到了必须管、管到底的时候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既是紧跟时代前进步伐,着力消除这一影响交通安全“公害”、根治损害城市形象“顽症”的发展之需,也是实施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城市提档升级的具体行动。
二是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来看,我们党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之一,对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等作出了重大部署。“非标”二字,显示了此类车辆不合规、不合法。按照《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这类车辆不能生产销售、不能上牌、不能购买保险、不能上路行驶,更不能载客营运。非标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开展非法营运、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扰乱的是城市秩序,危害的是公共安全,挑战的是依法治理。作为城市管理者、执法者,必须按照深化依法治市的要求,严厉打击生产、运输、销售、拼(改)装非标三四轮车和载客运营等各类违法行为,以严查严管“立规矩、上规矩、守规矩”。
三是从创建文明城市的大局来看,去年我市以高分成功创卫,为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非标三四轮车已成为当前创文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市区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接送学生、货物运输等非标三四轮车超过***辆,这些车聚集在商圈要道、穿行于大街小巷,无牌无证、非法载人、乱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随处可见,就像城市的“流动牛皮癣”,边整边冒,治而不绝,与城市环境极不相符、与创文要求格格不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根治“顽症”,促进创文工作健康、深入推进,我们决不能让创文工作在“非标车”上失分,更不能让一座城市的文明形象毁在“非标车”上。
四是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来看,非标三四轮车的安全性、稳定性差,先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全市月均发生涉及非标三四轮车交通事故超过***起,20**年共发生***余起、致**人死亡。特别是由于此类车无牌、无保险,事故逃逸率高、赔偿能力低,既给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伤害,也易引发矛盾纠纷,甚至导致相关营运车辆利益群体集访等事件,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对此,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应强烈,市长信箱、12345热线意见不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年年都提。开展集中整治,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期盼,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使我们的城市更有品位、更具美誉度、更富吸引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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