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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公安机关2026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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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公安机关2026年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重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确保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党中央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有极端重要性。当前,我市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从“深挖根治”向“长效常治”迈进的关键阶段,必须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把准方向,校准深化斗争的“导航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斗争策略,确保斗争沿着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运行。

(一)对标对表,提升政治站位。一是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将其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试金石。要清醒认识到,黑恶势力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保持“零容忍”态度,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二是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严格对照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及省厅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最新要求,特别是针对2026年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研判,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操作细则。要确保上级部署要求在本地不折不扣落地生根,防止出现“温差”“落差”。三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将扫黑除恶斗争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治理、建设平安城市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以强有力的斗争成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头脑。一是要肯定前期成绩。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我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打掉了一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净化,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这些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二是要正视问题短板。也要清醒看到,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隐蔽性更强,有的“软暴力”化、智能化;向金融、网络、新兴领域渗透的趋势明显;有的“黑伞”隐藏更深,查处难度加大。我们的线索核查、深挖彻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民警存在松懈厌战情绪。三是要把握斗争规律。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克服“过关”思想,树立“永远在路上”的观念。要加强对新型黑恶犯罪的研究,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

(三)回应期盼,凝聚社会共识。一是要坚持民意导向。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作为打击重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对斗争成效的真实感受。要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和保护措施,让群众敢于举报、愿意举报。二是要加大宣传攻势。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仅要宣传斗争成果,更要宣传法律政策,展示公安机关除恶务尽的决心。要用好新媒体平台,制作生动鲜活的案例宣传片,营造“扫黑除恶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三是要注重成果转化。将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侦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乱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带来的实际变化,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聚焦主业,锻造打击犯罪的“杀手锏”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核心在于打击。必须以打开路、重拳出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集中优势兵力,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保护伞”。

(一)突出打击重点,实施精准发力。一是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信息网络、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传统和新兴行业领域,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市霸”“行霸”以及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套路贷、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等新型黑恶犯罪。要结合2026年经济形势,重点关注房地产、金融、地方债务等领域可能滋生的黑恶势力。二是要聚焦农村黑恶势力。将打击锋芒对准农村地区,特别是基层政权薄弱、治安混乱、宗族势力干扰严重的地区,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乡霸”,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在农村的生存土壤,助力乡村振兴。三是要聚焦重大疑难案件。对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用警,集中优势力量攻坚克难。要敢于啃“硬骨头”,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二)深化线索核查,提升打击质效。一是要拓宽线索来源。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主动从警情案件、信访投诉、网络舆情、重点人员管控、日常巡逻盘查等工作中深挖线索。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形成“发现—移交—核查—反馈”的闭环。二是要规范核查流程。严格落实“三长负责制”和“一案三查”机制,对每条线索都要做到“查深、查透、查实”。要建立线索核查“回头看”机制,对已查否但仍有疑点的线索进行复核,防止漏查漏报。要运用智能化手段提高核查效率,确保线索核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要强化核查结果运用。对核查查实的涉黑涉恶线索,要迅速立案侦办;对查否的线索,要说明理由,并视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核查结果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提升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

(三)坚持打财断血,摧毁经济基础。一是要全面深挖涉案财产。在侦办案件的同时,要同步开展涉案财产调查,不仅要查清显性“黑财”,更要深挖隐性“黑财”,包括通过他人代持、投资理财、转移境外等方式隐藏的资产。要运用大数据分析、资金穿透等手段,查清黑恶势力的资金流向、利益链条。二是要严格依法处置。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判决生效的“黑财”,要协调法院、财政等部门,依法快速处置到位,确保“颗粒归仓”。要防止“黑财”被转移、挥霍,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土壤。三是要注重源头治理。在办案过程中,要深入分析黑恶势力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路径和手段,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推动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市场准入、行业监管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标本兼治,织密长效常治的“防护网”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立足当前,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又要着眼长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长效常治。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斗争从“打击为主”向“打防管建”并重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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