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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1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距离我们传统的端午佳节还有几天时间。每逢佳节倍思亲,但对于我们在座的各位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负责同志来说,每逢佳节更是“廉关”考验时。
按照县委安排,也作为县纪委书记的职责所在,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上一堂节前廉政党课。这既是一次常规的纪律提醒,也是一次思想的再对标、作风的再检视。
为什么选在端午前夕讲这个?因为端午节不仅是一个民俗节日,更是一个具有深厚廉洁文化底蕴的节日。屈原之所以被后世铭记,不仅因为他才华横溢,更因为他“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高洁品格,因为他“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忠诚担当。这种精神,与我们共产党人要求的“忠诚、干净、担当”是一脉相承的。
当前,2026年的上半年即将过去,全县各项工作正处于冲刺“双过半”、谋划下半年的关键节点。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我们保持清醒头脑,越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来保驾护航。今天,我不念长篇大论的文件,也不搞空洞的说教,我想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结合我们县里的一些实际情况,围绕“节点”即“考点”“人情”非“私情”“小节”系“大节”三个维度,和大家推心置腹地聊一聊,如何在节日期间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远离高压线。
一、认清形势,深刻理解“节点”即“考点”,破除“歇歇脚、松口气”的侥幸心理
很多同志有一种误区,觉得平时工作忙、压力大,到了节假日,放松一下、享受一下是人之常情,甚至觉得这时候收点土特产、吃顿便饭是“礼尚往来”,不算什么大事。这种想法,在十年前或许还能找到一些模糊的空间,但在2026年的今天,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今天,这种想法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
从数据看趋势:隐形变异成为新挑战
回顾过去几年全国及我省我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趋势:明目张胆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幅减少,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依然顽固存在。
比如,有的把违规吃喝转移到内部食堂、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有的通过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收送礼品礼金,搞“隔空送礼”;有的借考察培训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有的借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这些手段更加隐蔽,技术含量更高,查处难度更大。
这说明什么?说明腐败分子没有收手,他们在适应环境,在钻制度的空子。如果我们还停留在过去的认知里,觉得“没人查”“查不到”,那就是典型的掩耳盗铃。现在的监督手段是什么?是大数据监督,是智慧纪检。我们的税务发票系统、公车GPS定位、银行流水监测,甚至是一些社交平台的公开信息,都已经联网关联。你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在数据面前,一切都是透明的。
从案例看教训:节日往往是“沦陷日”
我手头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邻近的一个县。一位局长,平时工作兢兢业业,口碑也不错。但在每年的中秋、春节,他都会收到一些老板送的“过节费”,起初只是几千块,后来变成几万块。他心想:“这是朋友间的情义,又不是权钱交易。”结果,三年下来,积少成多,当他意识到问题时,已经深陷泥潭,无法自拔。最终,他不仅丢了官职,还失去了自由,家庭破碎,令人唏嘘。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腐败往往是从节日开始的,是从一顿饭、一瓶酒、一张卡开始的。节日是情感交流的高峰期,也是利益输送的高发期。那些围猎者,看准的就是你在这个节点上的心理松动。他们不求你马上办事,只求你“记住这份情”。一旦你收了,你就欠了人情,下次人家提要求,你还怎么拒绝?
所以,同志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节点就是考点,过节就是过关。每一个节日,都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一次检验,都是对我们纪律意识的一次测试。我们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不能有“法不责众”的侥幸,更不能有“下不为例”的自我安慰。
二、厘清界限,准确把握“人情”非“私情”,破除“礼尚往来”的认知盲区
中国是礼仪之邦,讲究人情往来。但在党纪国法面前,人情是有边界的,往来是有原则的。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厘清正常人情往来与违规违纪行为的界限。
区分“公”与“私”:权力不能变现
首先要明确,你的身份是公职人员,你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用来进行个人情感交换的筹码。
如果一个人和你没有任何私交,仅仅因为你是某个局的局长、某个镇的书记,就在节日期间给你送礼、请客,这是什么?这不是人情,这是“投资”,是“围猎”。如果你接受了,这就是权钱交易的开端。
我在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辩解:“书记,这是我多年的老同学、老朋友,送点东西怎么了?”我要问的是:这位老同学、老朋友,是否在你的管辖范围内?是否有业务往来?是否在你任职期间受过你的关照?如果有,那么这份“友情”就掺杂了利益因素,就不纯粹。即使没有直接的业务往来,作为领导干部,也要避嫌,也要保持距离。因为在外人眼里,你们的关系本身就带有权力色彩。
区分“常”与“非常”:常态不等于正常
有些同志认为,平时不收,过节收一点没关系。这也是错误的。党纪条规对收受礼品礼金有明确规定,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都是禁止的。
什么是“正常礼尚往来”?是指基于亲情、友情,价值较小、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双向互动的交往。而单向的、高价值的、带有明显目的性的馈赠,绝对不是正常往来。
特别是在2026年的今天,社会风气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崇尚简约、绿色、文明的过节方式。送鲜花、送书籍、送健康,成为新时尚。如果我们还抱着旧观念,热衷于收送高档烟酒、名贵特产,不仅违背纪律,也显得格格不入,甚至会被群众看不起。
区分“显”与“隐”:隐蔽不是保险箱
现在,很多人喜欢搞“隐性腐败”。比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红包收送礼金;通过快递寄送礼品,不留痕迹;通过在电商平台购买礼品卡、消费券,间接输送利益。
我要提醒大家,不要以为这些手段高明。纪检监察机关的技术侦查能力在不断提升,电子数据取证已经成为常态。任何留痕的行为,都可能成为日后定案的证据。而且,即便技术上暂时难以发现,但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心理负担。你收了礼,心里就不踏实,做事就会偏颇,底气就会不足。为了那点蝇头小利,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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