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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领导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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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核心任务是分析形势、剖析问题、部署任务。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发展任务繁重,各类项目集中推进,安全生产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当前区域安全生产基础仍不牢固,近期一些领域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示我们风险无处不在,丝毫麻痹松懈就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特殊严峻性,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发展大局。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头、起好步,安全是首要前提。总体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但必须清醒看到,深层次矛盾与阶段性风险相互交织,面临的压力远超以往。

(一)发展任务与安全压力的矛盾空前凸显。 “十五五”规划启动,XX个重点项目计划在年内开工或进入建设高峰,总投资额超XX亿元。项目多、工期紧、施工强度大成为常态。一些单位为赶进度,存在压缩合理工期、交叉作业管理混乱、夜间施工安全条件不足等问题。比如,在高铁新城片区,四个大型项目同期施工,塔吊林立,运输车辆交织,协调与安全管理难度呈几何级数增加。这种高强度、高密度的建设态势,使得传统管理手段难以完全适应,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随之上升。

(二)风险隐患的复杂性与隐蔽性前所未有。 当前在建项目,不仅包括传统房建、市政工程,还涵盖新能源设施、地下综合管廊、智能化厂房等新类型。这些项目技术工艺新,部分施工队伍经验不足,对潜在风险识别不清。例如,在XX新型储能项目工地,涉及的危化品存储、高压电施工等特种作业,专业性极强,监管部门自身也存在知识储备更新不及时的挑战。同时,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盾构等危大工程,隐患具有累积性和突发性,一次检查难以发现所有问题。去年全市通报的“3·15”事故,就是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导致的惨痛教训。

(三)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仍是明显短板。 虽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早已明确,但在具体执行中,责任衰减、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项目甲方(建设单位)将安全责任完全推给施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特别是劳务队伍的管理粗放,安全交底、培训教育、现场监督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不敢动真碰硬,对明显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监理报告流于形式。责任链条看似完整,但在施工现场的关键环节存在断点、虚点。今年一季度,区住建委抽查发现的XX起违规行为中,涉及分包管理混乱的占比达XX%。

二、聚焦突出问题与关键环节,以雷霆手段抓实抓细风险防控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贵在落实。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最不托底的领域、最不放心的环节,采取务实、精准、严格的措施,将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一)以铁的决心压实全链条责任。 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必须拧紧明责、履责、问责的完整链条。一是明确建设单位首要责任。项目甲方不能“一包了之”,必须对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保障合理工期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区发改委、住建委要在项目审批和过程监管中,将建设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二是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严禁违法分包、转包。要将分包单位、劳务队伍纳入统一管理,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检查。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在岗履职,人证相符。三是做实监理单位监督责任。支持监理单位依法开展安全监理,对发现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有权提请停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监理单位不履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本月起,区安委办将牵头,对XX个重点项目的三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以铁的手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就是事故。必须建立排查、整改、销号、复核的闭环管理机制。一是排查要“全覆盖、无死角”。各项目要立即开展自查,聚焦危大工程、特种设备、动火作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4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镇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等方式,进行穿透式检查。二是整改要“零容忍、快见效”。对发现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标落实整改。重大隐患必须停工整改,挂牌督办,整改完毕经严格验收后方可复工。要防止隐患“回潮”,对反复出现的同类隐患,要倒查管理责任。三是管理要“建机制、长效化”。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系统应用,实现隐患上报、流转、整改、核查线上管理。建立隐患分析通报制度,每月对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在全区通报,推动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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