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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0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市委始终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突出位置,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科学立法不断深化,严格执法持续规范,公正司法有效保障,全民守法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筑起了坚实屏障。实践证明,法治兴则城市兴,法治强则治理强。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事业,让法治成为城市的“硬内核”和“软实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对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照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我市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有效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依然存在;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优化空间,市场主体安全感、获得感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还比较薄弱,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待完善;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越是挑战复杂,越要依靠法治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公平正义。全市上下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把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铸牢法治之魂,以更高站位把牢全面依法治市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二要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要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各协调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等机制,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要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的渠道,让法治建设更加接地气、聚民智。
二、聚焦发展之要,以更优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必须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找准法治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以高质量法治引领、规范、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要规范涉企执法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要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供给。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创新活力。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全过程法律服务,保障项目依法顺利推进。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三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要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等。要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协商、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践行法治之责,以更严要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必须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要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
二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基准。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力度。要强化执法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整治“逐利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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