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量:46
发布时间:2025-12-16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的统一安排,本人于近期参加了**市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处级干部培训班。本次培训聚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系统性的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和党性教育,使我在思想认识、政治觉悟和履职能力上均得到了显著提升。现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和全会精神要求,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
一、学习情况与主要收获
本次培训正值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为期两周的学习中,我始终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端正的学习态度,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辅导、分组研讨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重点研读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系列重要文件和精神。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于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这份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起草的《建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它科学擘画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为战略任务的总体部署。
学习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承启期。全会提出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被置于首要战略任务并指明了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核心方向,这对于我所从事的产业发展工作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这不仅要求我在思想上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更要求我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政策工具和工作成效。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了在新征程上推动产业发展的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
二、对照党章党规查摆存在的问题
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员义务、纪律的要求以及新时代合格党员的标准,并结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入查摆了自身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第一,政治判断力和敏锐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党章总纲要求党员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错误倾向。反思自身,面对当今高度信息化的社会环境,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包装巧妙、暗含消解主流价值观意图的言论,例如所谓“教育商业化、医疗市场化”等灰色段子,有时未能第一时间从政治高度洞察其本质,甚至在内心深处产生过些许模糊认同,缺乏旗帜鲜明、坚决抵制的斗争精神。这暴露出在纷繁复杂的舆论环境中,个人的政治“免疫力”有所下降。又如,在面对个别单位执行政策时出现“层层加码”或“变形走样”的现象时,更多地表现为私下里的情绪化抱怨,而不是从维护政令畅通、保障政策有效落实的政治高度去思考和提出建设性意见。这实质上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判断力不强的具体表现。
第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履职尽责标准有所滑坡。党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对照此项义务,我感到有所亏欠。近年来,随着工作环境的稳定,曾经那种“今天事今天毕”的拼搏劲头和“事事较真”的严谨态度有所减退。工作中安于现状,满足于按时上下班,对加班加点存在抵触情绪,处理常规工作多,主动攻坚克难少。在工作标准上,有时仅满足于“过得去”,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对于工作的质量、效果和创新性思考不足,未能时时处处以最高标准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打了折扣,与新时代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作为精神存在差距。
点赞 0
收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