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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6
各位同仁、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司法为民工作部署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过去一段时间我县司法为民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方向,推动我县司法为民工作再上新台阶。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座的有法院的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有各乡镇(街道)、相关区直部门以及村(社区)的负责同志,大家肩负着不同的职责,但在司法为民这一目标上是高度一致的。只有我们同心同德、协同发力,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筑牢思想根基,凝聚司法为民强大动力
我们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为引领,不断强化思想建设,为司法为民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
理论清醒方能政治坚定,只有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才能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的创新理论成为指导司法实践的“金钥匙”。二是深刻领会法治建设要求。全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明确司法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三是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上级法院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司法举措。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确保司法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同频共振。
(二)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司法宗旨
初心使命是司法为民的力量源泉,只有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在司法工作中永葆本色。一是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不懈追求。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担当公正司法使命。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最大期盼,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抵制各种干扰,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公正司法成为司法为民的核心支撑。三是提升司法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三)传承优良传统,汲取奋进力量
优良传统是我们党和法院系统的宝贵财富,传承和发扬这些传统,能为司法为民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一是弘扬红色司法传统。深入学习革命时期司法工作的优良作风和宝贵经验,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开展红色教育活动,让干警在历史中汲取力量,增强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延续为民服务传统。回顾法院系统在不同历史时期为人民服务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从中总结经验,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内涵和方式。将为民服务的传统融入日常工作,成为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动。三是借鉴基层工作传统。学习基层干部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的好做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将基层工作的智慧运用到司法实践中,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四)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思想境界
法治精神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弘扬法治精神,能提升干警的思想境界,为司法为民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一是培育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让每一位干警都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运用宪法思维解决司法问题。二是强化规则意识。规则是司法公正的基础,要教育干警严格遵守法律规则和司法程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司法活动中,始终保持对规则的敬畏之心,确保司法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三是树立平等意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当事人身份、地位、财富如何,都要一视同仁、公正对待。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歧视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四是增强责任意识。每一位干警都要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法治责任,在司法工作中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勇于担当、及时纠正,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锻造过硬队伍,夯实司法为民组织基础
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是司法为民工作的关键保障。我们要以提升能力、改进作风、激发活力、坚守底线为目标,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一)提升专业素养,增强履职能力
专业素养是干警履行职责的基础,只有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才能更好地满足司法为民的需求。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组织干警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鼓励干警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强化司法技能培训。针对审判、执行、调解等不同岗位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通过模拟庭审、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方式,提高干警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三是开展岗位实践锻炼。安排干警到基层法庭、信访窗口等一线岗位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拓宽干警的工作视野,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四是鼓励学术研究创新。支持干警开展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通过学术研究,推动司法实践的创新和发展,提升司法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作风建设关系到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良好的作风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一是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教育干警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案件办理中,深入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不弄虚作假、不敷衍塞责。二是养成严谨细致作风。司法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要培养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在案件审理、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避免出现差错。三是树立高效务实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杜绝拖延办案现象。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四是保持清正廉洁作风。加强廉政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健全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
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能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队伍的内生动力。一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以司法质效、司法为民成效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晋升晋级等挂钩。考核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让干警感受到付出就有回报。二是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及时表彰在司法为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表彰奖励,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是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健全干警职业发展规划,为干警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根据干警的专业特长和工作业绩,合理安排岗位,让他们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四是关心关爱干警成长。关注干警的工作和生活需求,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干警的心理健康辅导,缓解工作压力,让干警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司法为民工作中。
(四)筑牢廉洁防线,坚守司法底线
廉洁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只有筑牢廉洁防线,才能确保司法为民工作的纯洁性。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警示。定期组织干警学习廉政法规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干警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对司法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实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司法廉洁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效能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效能的重要保障。我们要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健全纠纷化解、完善司法公开、创新便民利民等机制,让司法服务更加高效、便捷、透明。
(一)优化诉讼服务机制,方便群众诉讼
诉讼服务是群众接触司法的第一道窗口,优化诉讼服务机制,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便利。一是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立案、调解、缴费、送达等功能,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齐全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舒适的诉讼环境。加强诉讼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推行网上诉讼服务。建设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立案、缴费、证据交换、庭审等诉讼环节的网上办理。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平台办理诉讼事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节省诉讼成本。三是简化诉讼程序。针对简单民事案件,推行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快速审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简化立案手续,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让群众打官司更加便捷。四是加强诉讼引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引导台,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群众办理诉讼事务。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群众了解诉讼流程和相关法律知识。
(二)健全纠纷化解机制,高效解决矛盾
高效解决矛盾纠纷是司法为民的重要目标,健全纠纷化解机制,能让群众的矛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一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机构的对接,建立健全多元化解衔接机制。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二是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调解窗口,安排专业调解员进行调解。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先行进行调解,争取在诉前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增量。三是发挥司法确认作用。对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通过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协议的效力,促进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四是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对一些典型案件、涉及群众较多的案件,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同时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
(三)完善司法公开机制,保障群众知情权
司法公开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完善司法公开机制,能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监督司法。一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网上平台、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案件的立案、庭审、宣判等审判流程信息。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二是加强裁判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情形外,裁判文书一律在网上公开。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提高文书质量,让群众通过裁判文书了解司法裁判的理由和依据。三是深化执行信息公开。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执行流程、执行结果等信息。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让当事人了解执行工作的难度和成效,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四是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法院开放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四)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创新便民利民机制,能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需求,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一是推行上门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调解、送达等服务。让特殊群体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保障其合法权益。二是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设立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减免困难群体的诉讼费用,让他们打得起官司。三是开展法律宣讲机制。组织干警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四是提供司法救助机制。对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聚焦中心工作,彰显司法为民担当作为
司法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保障民生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展现担当作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经济发展,护航高质量增长
经济发展是民生改善的基础,服务经济发展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要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增长保驾护航。一是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企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发布涉企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指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工作,提前介入项目规划、合同签订等环节,防范法律风险。妥善审理涉重点项目的纠纷案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四是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出台司法服务措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涉中小微企业纠纷,减轻企业诉讼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前提,参与社会治理是司法为民的重要责任,要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对信访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找出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协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过设立法官工作室、联系点等方式,为基层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七五”“八五”普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保障民生权益,增进群众福祉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保障民生权益是司法为民的核心内容,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一是妥善审理民生案件。重点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案件,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让他们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加强执行工作力度。针对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执行措施,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问题。三是关注特殊群体权益。高度重视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在案件审理中,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服务。四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开展调研、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群众在司法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逐一加以解决,不断增进群众的福祉。
(四)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协调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助力乡村振兴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使命,要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支持。一是依法审理涉农案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农产品买卖等涉农纠纷案件,维护农村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二是服务农村产业发展。积极为农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审理相关案件、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帮助农村产业解决法律问题,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指导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完善村规民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推动城乡要素流动。依法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双向流动。为农民工进城务工、返乡创业等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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