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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8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基石。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把握国家战略,明确创建时代使命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各民族的团结协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国家统一,筑牢安全屏障。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民族团结是维护国家统一的坚实保障。通过创建工作,增强各族群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共同抵御各种分裂势力的破坏。促进民族复兴,贡献基层力量。民族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梦想,各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支撑。我们要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为民族复兴贡献县域力量。响应国家政策,紧跟时代步伐。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民族工作的政策措施,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这些政策的具体行动。我们要积极响应,确保国家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立足地方实际,知晓创建现实需求
我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县,各民族在这片土地上共同生活、共同奋斗。做好创建工作,是立足我县实际的必然要求。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协作,能汇聚发展合力,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环境。多民族聚居地区的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创建工作能化解民族矛盾,增进民族互信,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升县域形象,增强综合实力。良好的民族团结局面是我县的一张亮丽名片,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三)聚焦群众利益,懂得创建根本目的
群众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体,创建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实现各族群众的利益。保障群众权益,促进公平正义。通过创建工作,确保各族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解决群众难题,提升生活品质。聚焦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凝聚群众力量,共建美好家园。让各族群众在创建过程中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到家乡建设中来,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四)回望历史长河,明晰创建历史渊源
我县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优良传统。传承民族友谊,延续团结火种。回顾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和互助合作,传承和发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让团结的火种代代相传。汲取历史经验,指导当前工作。从历史中总结民族团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当前的创建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铭记历史教训,避免重蹈覆辙。也要清醒认识到历史上因民族矛盾引发的问题和教训,时刻保持警惕,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二、夯实基层根基,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实堡垒
基层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前沿阵地,只有基层根基扎实稳固,创建工作才能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我们要把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从组织、阵地、制度、民生等方面入手,筑牢创建工作的坚实堡垒。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创建领导核心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必须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县、乡、村三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配强工作队伍,提升业务能力。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民族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创建工作队伍中,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工作水平。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考核评价等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完善阵地建设,搭建创建交流平台
阵地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要不断完善各类阵地建设,为各族群众提供交流交往交融的平台。建设民族文化广场,展示民族风情。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民族文化广场,通过雕塑、壁画等形式展示各民族的文化特色和风情,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民族文化魅力。打造民族书屋,丰富精神生活。在基层建设民族书屋,配备各类民族文化书籍、报刊杂志等,为各族群众提供学习知识、了解民族文化的场所,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设立民族团结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在村(社区)设立民族团结工作室,聘请有威望、懂政策的民族代表担任调解员,及时化解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通线上交流平台,拓展沟通渠道。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线上交流账号,及时发布创建工作动态、民族政策等信息,方便各族群众交流沟通。
(三)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创建工作流程
制度是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的关键,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流程。制定创建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章可循。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工作动力。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建立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阵地建设、人员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保证工作质量。成立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四)推进民生改善,夯实创建群众基础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要通过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惠,夯实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优质教育资源,保障少数民族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水平。提升医疗服务,保障群众健康。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少数民族群众就医负担,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拓宽就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举办招聘会,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改善基础设施,提升生活品质。加大对民族地区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
三、创新方式方法,激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生动力
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才能激发内生动力,取得更好的成效。我们要在宣传教育、文化融合、产业协作、社会参与等方面大胆创新,推动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创新宣传教育,提升创建知晓程度
宣传教育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要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主题,开展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举办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制作发布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内容,让更多的人了解创建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培养民族情感。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形式,培养学生的民族情感和民族团结意识。
(二)促进文化融合,增强民族文化认同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促进各民族文化融合,能增强民族文化认同,增进民族感情。举办民族文化节,展示文化风采。定期举办民族文化节,邀请各民族群众展示本民族的音乐、舞蹈、服饰、美食等文化特色,让各族群众在相互欣赏中增进了解和认同。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互鉴。组织各民族文化骨干开展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文化创作经验和技巧,共同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传承文化根脉。加大对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建立非遗传承人制度,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让民族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扬。
(三)推动产业协作,实现民族共同发展
产业发展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推动各民族地区产业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发展特色农业,打造产业品牌。引导各民族地区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农业产业,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进工业合作,促进产业升级。鼓励民族地区企业与其他地区企业开展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开发旅游资源,带动经济增长。整合各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展民族风情旅游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旅游,带动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发展。
(四)引导社会参与,汇聚创建强大合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动员企业参与,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方式,为民族地区发展贡献力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供服务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文化交流等服务,助力创建工作开展。倡导志愿者行动,传递爱心温暖。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志愿者行动,鼓励志愿者深入民族地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传递爱心和温暖,增进民族感情。
四、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落地见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压实各方责任,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明确部门、乡镇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和追责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统战部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统战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教育部门加强民族教育,培养合格人才。教育部门要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民族政策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民政部门做好服务管理,保障群众权益。民政部门要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社会救助、福利保障等工作,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压实乡镇责任,推动创建深入基层
乡镇(街道)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乡镇(街道)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亲自部署落实。乡镇(街道)书记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乡镇创建方案,明确工作举措。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村(社区)指导,夯实基层基础。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帮助村(社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夯实创建工作的基层基础。
(三)加强督查考核,检验创建工作成效
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通过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检验工作成效。制定督查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确保督查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活动,深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了解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担当作为。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和问责。
(四)严格追责问责,倒逼创建责任落实
要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明确追责问责情形,划定行为红线。明确在创建工作中应当追责问责的具体情形,为各级干部划定行为红线,让大家清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规范追责问责程序,确保公正公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追责问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确保追责问责工作公正公平。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对违反创建工作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各级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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