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书文库,欢迎您!

关于2024年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浏览量:61

发布时间:2025-06-17

今年是我区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第一年。为做好此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X市X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2024年度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构建了全面报告+专题监督组成的生态文明建设监督体系。4月以来,区人大城建环资委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组织调研组,对2024年度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组织召开了“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会并先后赴X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建设项目、X河环境治理项目以及X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进行现场视察,全面了解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一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环境质量改善、体制机制创新、执法司法协同等多个关键维度全面推进,成功构建“政府主导、司法护航、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生态治理大格局,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

(一)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基底持续夯实。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开展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工作,全年顺利完成251项治气任务,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达96.9%,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1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环境治理方面,地表水省控、市控断面达标率实现100%,近岸海域一类和二类海水占比达到67.2%,第四次捧回“大禹鼎”,并首次荣获银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4个“一住两公”建设用地污染调查,土壤安全利用率始终保持在100%,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完成国土绿化3050亩,“中央山体公园X片区”入选全省2024年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典型案例。全面清理加拿大一枝黄花,除治互花米草3119亩。建成全省首个海洋公益保护增殖放流海上流动基地,连续七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县域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发现X新记录种11种,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

(二)体制机制系统完善,共治效能显著增强。构建“大生态”综合治理体系,成立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联合X、X两地14家涉海单位形成执法司法“大融合”格局。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解决问题700余个,有力保障了生态资源安全。生态环境执法改革不断深化,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建生态警务共治中心,开展“绿剑2024”等专项行动,整改生态问题30余个,显著提升了生态执法效能。数字化治理与制度创新同步推进,充分运用“浙里碧水”等平台,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效能。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完成12笔排污权交易;深化环评改革,实现“多评合一”,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服务,促进了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三)执法司法协同并向,法治保障坚强有力。坚持“司法引领、行政协同、公众参与”原则,构建“全链条保护、全周期治理”的生态法治格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深化创新协同机制,建立司法与行政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推行“行刑检察一体化”模式,检察院制发检察意见书7件,推动不起诉案件依法移送行政处罚,填补“不刑不罚”漏洞。法院深化“刑民行三合一”审判改革,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与行政履职协同发力。开展联合专项行动,针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问题建立案件会商、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打击—修复—监管”闭环治理机制。严打生态违法犯罪,检察院全年办理生态环境案件38件,针对新业态问题制发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件,对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创新适用“虚拟治理成本法”,在污染环境案中判令支付生态修复金,该案入选国家级案例库。强化生态法治宣传,检察院依托“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发布典型案例分析被主流媒体转载。全区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达89.09%,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的主动性显著增强。

二、主要问题

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个别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评价指标未完成年度目标或管控要求,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多重挑战叠加期。

(一)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大气环境质量提升面临瓶颈,X城区PM2.5年均浓度虽同比持平,但受区域污染传输、本地扬尘源管控难度大等因素影响,未达到更优的管控预期。近岸海域生态保护形势严峻,近岸管辖海域一类和二类海水占比67.2%,但劣四类海水仍占比8.6%,部分区域存在富营养化问题,互花米草等外来物种入侵治理需持续加力。生态系统修复效率有待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废弃矿山、退化林地修复周期长,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不够牢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测网络和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生态保护能力与治理体系存在短板。跨部门协同机制有待深化,环境资源保护涉及多领域、多环节,部门间在执法尺度统一、生态修复执行、损害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沟通协作还有不足,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对历史遗留问题和重大项目环境影响的联合研判机制尚未有效贯通。专业支撑能力亟待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检察及行政执法中,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人民陪审员、调解员队伍缺乏生态领域专业背景,生态环境专家库建设相对滞后,制约案件办理质效和执法精准度。基层治理设施存在薄弱环节,老城区污水管网老化破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负荷不足,建筑垃圾、海漂垃圾处置体系不完善,偏远海岛又面临运输成本高等问题,环境监测网络覆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 点赞 0

  •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