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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7
聚焦突出问题 压实治水责任
坚决打赢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近岸海域水质攻坚决策部署,全力压实“湾长制”责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方面,加强入海河流环境治理,开展“五清一建”、水污染综合整治、水域空间整治三项行动,推进入海河流及其支流“散乱污”企业、城乡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综合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5条入海河流水质均达Ⅲ类水标准。另一方面,持续推进产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整治提升,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建成集中供热、危废焚烧、智慧园区信息管理平台等基础设施,关闭退出安全环保不达标化工企业***家,化工集中区提档升级达省级验收标准,近岸海域水质明显改善。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近岸海域水质提升攻坚行动,全力加强海陆统筹监管,坚决打赢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持管治结合,健全完善湾长制工作体系。一是组织推动上再发力。我县已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政委和湾长的“湾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湾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湾长组织体系,压实沿海镇街及有关单位岸线监管责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工作推进上再发力。严格落实“湾长制”实施方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细化湾长制任务清单,重点加强入海河口以及核心海域的污染、赤潮、浒苔的监测和防治;推动“湾长制”和“河长制”实现信息共享、治理联动,提高海域治理问题排查整治精准度;进一步加强海岸海域日常动态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污染沿海环境、破坏沿海生态等行为。三是宣传引导上再发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海洋环境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本兼治,加快提升海洋资源保护水平。一是突出生态修复治理。大力实施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开展海洋垃圾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加大对海漂垃圾清理力度。以“无废岸滩”为目标,对岸滩、河口、渔港码头等区域开展环境专项整治,严格管控各类垃圾,禁止垃圾直接入海。合理开发渔业资源,切实加强渔船“双控”和渔业资源捕捞总量管理,保证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严控陆源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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