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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平安建设重点工作专题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上半年我区平安建设工作,深刻剖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特别是“平安三率”提升的攻坚任务。刚才,我们已经传达了市里的会议精神,希望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镇的党(工)委书记、政法委员,以及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的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可以说,全区平安建设战线的骨干力量都到齐了。召开这次会议,既是一次传达学习会,更是一次分析研判会、工作部署会和加压动员会,目的就是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动员全区上下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以赴投入到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打赢年度考评这场硬仗。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与正视差距,准确把握平安建设的时代坐标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风险隐患,成功处置了一系列矛盾问题,社会大局保持了持续安全稳定,群众的平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长期奋战在平安建设一线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平安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不容忽视。我们正处在一个矛盾交织、风险叠加的时期,平安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审视和把握。
(一)深刻认识平安建设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大考,必须以绝对忠诚的站位来坚守。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要求我们“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平安建设的战略地位和时代价值,为我们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平安,一切都无从谈起。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迈向更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关键之年。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我区作为中心城区,人口密集、要素集聚、情况复杂,平安建设面临着更大的压力、更高的要求和更严峻的挑战。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重要标尺。要深刻认识到,抓好平安建设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不仅是业务要求,更是政治要求。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最高位置,以“万无一失”的标准和“一失万无”的警醒,扎实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稳定的底线红线,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把平安建设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经济发展与平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相得益彰。
(二)深刻认识平安建设是应对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必须以如履薄冰的警醒来对待。当前,我区正处在转型发展的攻坚期、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期、矛盾问题的集中凸显期,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相互影响,平安建设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从外部环境看,国际形势中的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日益增多,各种风险传导、叠加、升级的可能性加大。境外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颠覆分裂的图谋,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社会治理等领域制造事端、挑起矛盾,企图扰乱我国的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从内部情况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我区实际看,近期省市两级在督导检查中通报的一些问题,比如信访积案的化解进度不理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新动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居高不下等,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问题不仅是影响我们年度考评成绩的“扣分项”,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点”。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基层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街道、社区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网格化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风险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群防群治力量动员不充分,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有的地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漏洞和短板,技防设施覆盖有盲区,人防力量配置有不足,物防设施建设有缺口,给违法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和精准有效的措施,坚决把这些短板补齐、把漏洞堵住。要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洞察趋势,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端倪、预判风险,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牢牢掌握平安建设的主动权,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不出现系统性问题的底线,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三)深刻认识平安建设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必须以人民至上的情怀来推进。平安是老百姓亘古不变的期盼,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直接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已经从单纯的生命财产安全拓展到食药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安全、人格尊严等更加广泛的领域,对平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推进平安建设,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热切期盼,就是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安全触手可及。人民群众往往是从身边的小事、具体的案件来感受平安、评价平安。一个案件破得快不快、矛盾调解得公不公平、社会治安好不好、出行安全不安全,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是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大事”。当前,一些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平安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高发,群众“钱袋子”安全受到威胁,不少群众的养老钱、看病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骗走,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打击和精神伤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部分路段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出行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是鲜活生命的逝去和幸福家庭的破碎;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针尖上的安全”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老旧小区治安防范设施薄弱,盗窃、扒窃等侵财类案件多发,群众居家安全感受不强;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特别是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未来和希望。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不仅会毁掉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更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长期的隐患。我们必须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多听群众呼声、多了解群众诉求、多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平安问题,把平安建设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暖到群众心窝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平安建设的温度、力度和厚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要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广泛动员和依靠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把群众的智慧激发出来、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参与平安建设、人人共享平安成果的生动局面,真正把平安建设打造成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二、聚焦重点领域靶向施策,以系统治理筑牢平安根基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整体推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以系统治理筑牢平安根基。
(一)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常态长效,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社会矛盾是动态变化的,防范化解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常抓不懈。一是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牢牢把握“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核心要义,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的“前哨”和“探头”作用,深入社区、深入村组、深入群众,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关注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邻里矛盾、婚姻家庭、涉法涉诉等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日报告、周汇总、月研判”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逐一落实责任、逐一跟踪化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要建强用好各级综治中心。要加快推进区、街、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实战化、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综治中心要实现实体化运行,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接访、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功能,真正成为服务群众的窗口、化解矛盾的前沿、维护稳定的堡垒。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等多种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三是要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要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必须在源头上下功夫、在预防上做文章。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制定政策、实施项目、推进改革时,充分评估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切实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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