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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7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村一策”专题调度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复盘2025年度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绩单”,深刻剖析存在的“病灶根”,科学谋划2026年工作的“作战图”。刚才,各村书记围绕本村产业项目培育、发展思路及实施步骤作了很好的发言,晒了家底、谈了未来,既有“泥土味”又有“新思路”;各职能部门也结合职责就政策支撑、要素保障等作了深入交流,分管负责同志坚持问题导向,对各村产业项目进行了“解剖麻雀”式评析,提出了差异化、可操作的实施路径与建议。会议开得很务实、很有成效,达到了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目的。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时”与“势”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关乎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必由之路。必须从政治高度、全局角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能有丝毫的含糊与动摇。
(一)成绩要看。过去的一年,通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推进产业项目培育等措施,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稳步增长,部分村成功突破了“10万+”大关,甚至出现了像西外村这样收入达20万的“明星村”。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在座各位的心血和汗水,值得肯定。但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这些成绩在很大程度上是“恢复性增长”,基础还不牢固,结构还不合理。必须警惕“数字繁荣”背后的隐忧,不能因为总量增长了就沾沾自喜,更不能因为有了几个典型就认为“天下太平”。在全县乃至全市的坐标系中,我们的增速并不占优势,强村数量偏少、薄弱村占比偏大的“哑铃型”结构依然突出。
(二)问题要找。当前,制约我镇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依然明显,主要表现在“三个不”:一是发展不平衡。 村与村之间差距拉大,有的村收入几十万,有的村还在“空壳”边缘徘徊,甚至有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为零,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生计”。二是产业不持续。 部分村存在严重的“等靠要”思想,认为本村没有资源、没有资金、没有人才,发展困难重重,这种消极被动的心态是最大的“拦路虎”。有的项目谋划质量不高,盲目跟风,去年种这个亏了,今年改种那个,缺乏科学论证,个别项目“年年谋划年年落空”。三是造血功能不强。 很多村的收入主要依靠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返还、光伏分红等“一次性”收入,这种“输血式”增收抵御风险能力极弱,一旦政策变化或项目结束,村集体立刻返贫,“靠天吃饭、靠政吃饭”的模式,不是长久之计。
(三)机遇要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政策支持力度空前,资金投入持续增加。特别是区委提出的“工业强区、城镇带区、旅游富区”三大战略,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机遇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困难面前勇者胜。必须认识到,资源是死的,人是活的。所谓的“没有资源”,往往是因为缺乏发现资源的眼睛和整合资源的手段。要坚决破除“资源匮乏论”和“区位限制论”,树立“无中生有、有中生优”的主动作为意识。不能等着上级给项目、给资金,要主动研究政策、对接资源、谋划项目,把政策的“红利”转化为发展的“真金白银”。
二、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质”与“量”的双跃升
“一村一策”的核心要义在于因村制宜、精准施策。再好的谋划,如果不能落地落实,都是空中楼阁。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盘活存量、做优增量,确保干一件成一件,营造争先实干的浓厚氛围。
(一)盘活“沉睡资源”。各村要对本村的土地、林地、水面、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各类资源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一要清理规范合同。对过去签订的不规范、低价承包合同进行集中清理,通过法律手段收回被侵占的集体资产,重新发包租赁,让沉睡的资源变成增值的资产。二要盘活闲置资产。对闲置的旧村部、校舍、厂房等,通过修缮改造、招商引资等方式,变成标准厂房、仓储物流中心或乡村旅游服务中心,实现“变废为宝”。三要用活土地政策。抓住土地增减挂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机遇,通过土地整治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入股园区建设标准厂房,获取稳定租金分红,实现“异地生金”。
(二)做优“特色产业”。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也是壮大集体经济的治本之举。要立足镇情村情,找准适合自己的“特色”主导产业。一是坚持因地制宜。 依托农牧业资源优势,采取入股、租赁等形式,带动农户或联合相关企业,发展规模经营,打造粮、菜、瓜、果、渔等“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对于有山林资源的村,要发展林下经济、特色果蔬种植;对于有水面资源的村,要发展生态养殖、休闲垂钓。二是推动产业融合。 依托田园、温泉、文化历史景观遗迹等旅游资源,发展旅游观光、农家乐、牧家乐、渔家乐等产业,把“风景”变成“钱景”。三是强化龙头带动。 村党支部要加强与农牧业龙头企业的合作,以土地、房产等资产入股,形成“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有偿服务或“分红”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要特别注意防范企业“空手套白狼”,在合作中必须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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