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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16
刚才,我们传达了上级关于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了相关纪律要求,会议开得很及时、很有必要。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就是在中华民族传统佳节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给大家再提个醒、敲敲钟,目的是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筑牢全体民辅警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确保我们每一位同志都能过一个廉洁、祥和、安全的节日,持续营造我们X分局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警营生态。下面,结合分局实际,我讲四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常照廉洁之镜,勤掸思想尘垢
节日是一面镜子,映照的是我们的党性修养、纪律作风和思想境界。春节前后,人情往来频繁,各种诱惑和考验相对集中,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的关键节点。越是这个时候,越需要我们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越需要我们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经常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并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污垢,确保思想不滑坡、行为不逾矩。
(一)要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我们公安民警保持清正廉洁的根本动力。要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刻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从思想深处拧紧“总开关”。要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不偏。要清醒认识到,收受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看似小事小节,背后可能隐藏着“围猎”的陷阱,是理想信念松动、精神之钙流失的开端。我们必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
(二)要敬畏纪律之尺,明晰行为边界。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规矩是行为的边界线。全体民辅警要时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公安部“六项规定”、省厅“四严查四一律”等铁规禁令,清清楚楚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地方能去、哪些地方不能去。要克服“小节无害”的错误认识,杜绝“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时刻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确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符合纪律要求。要特别警惕“节日病”,坚决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要常怀律己之心,守住内心净土。“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内心。要勤于自省,经常审视自己的思想有没有不健康的苗头,情趣有没有低级庸俗的追求,行为有没有越轨的地方。要慎独慎微,在无人之时、细微之处,更要保持清醒警惕,管住自己的心、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保持人民警察的朴素本色和浩然正气。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珍惜现有的工作岗位和幸福生活,决不因一时贪念毁掉个人前程、损害家庭幸福、玷污警队形象。
二、高悬监督利剑,紧绷纪律之弦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确保节日风清气正,不仅要靠个人的自觉,更要靠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我们必须把监督的螺栓拧紧,把纪律的发条上足,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使全体民辅警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从而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仅要自己带头廉洁自律、洁身自好,还要抓好分管领域、本部门民辅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的要求贯穿到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中去。要通过开展廉洁谈话、警示教育、个别提醒等多种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切实把严的氛围营造起来,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决不能只抓业务不抓廉政,更不能当“老好人”,对身边同志的隐患问题不管不问,这是对同志、对事业极不负责的表现。
(二)要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要综合运用督察、审计、信访等多种监督方式,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局督察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检查值班备勤、公车使用、窗口服务、执法办案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问题。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反映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处置。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赋能监督,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让监督无处不在,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三)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震慑效应。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监督的权威性在于问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足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三、夯实制度笼子,筑牢防腐堤坝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我们要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力,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稻草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
(一)要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廉政风险点,如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项目安排、物资采购等,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界限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要及时梳理总结实践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加以修订完善,使制度更加符合实际、科学有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规定清晰具体、易于执行,避免“牛栏关猫”现象。
(二)要严格制度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到位,也会形同虚设。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制度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教育引导全体民辅警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深刻认识到制度是保护自己的“护身符”,养成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的行动自觉,使遵规守纪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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