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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基层消防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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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市基层消防工作能力提升培训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当前我市面临的严峻复杂的消防安全形势,明确基层在消防治理体系中的职责定位,全面提升末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参加今天会议的,有来自全市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的负责同志,大家都是奋战在消防安全工作第一线的骨干力量。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片刻不容松懈。下面,我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深刻把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做好消防工作,首先要对当前面临的形势有清醒地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这种挑战,不仅体现在触目惊心的事故数据上,也体现在日趋严格的法规要求上。

首先,火灾事故频发高发,安全警钟必须长鸣。

从全国范围看,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发布的2025年全国火灾形势报告的初步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火灾事故总量仍在高位运行,特别是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回顾2024年,全国共接报火灾数十万起,造成上千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高达数十亿元。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和沉痛的社会代价。

尤其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是高层建筑火灾。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高层建筑已成为城市的基本单元,但其复杂的结构、密集的人员和纵横交错的管线,使其成为火灾防控的重中之重,一旦失火,极易造成重大伤亡。近期的几起事故,教训极为深刻。2024年2月23日,*省*市*区*小区一栋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事故最终导致15人不幸遇难,44人受伤,起火原因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有直接关系。这场火灾从底层架空层燃起,通过建筑内部天井迅速形成立体燃烧,烟囱效应导致火势和有毒烟气在短时间内蔓延至各个楼层,给人员疏散和外部救援带来了极大困难。仅仅一天前,2024年2月22日,国外*市一栋高层住宅也因外墙可燃材料发生大火,火势在极短时间内吞噬整栋建筑,造成10人死亡的惨剧。再往前追溯,2022年*市“11·24”高层住宅火灾造成10人死亡,2017年*市城市大厦“12·1”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16.6万元,更不用说震惊全国的上海“11·15”公寓楼特大火灾,造成58人遇难的惨痛后果。

这些血淋淋的案例反复警示我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外墙保温材料的易燃性、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疏散生命通道的畅通,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问题,在关键时刻都直接决定着生死。我们必须将这些事故当作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保持警醒,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侥幸。

其次,政策法规持续更新,履职要求日益严格。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与此相适应,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完善,标准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严,追责也越来越精准。

就在本月,有两项重要的法规标准正式施行,与在座各位的工作息息相关。第一项是202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这项新标准对原有判定规则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增加了多项判定要素,细化了判定流程,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这意味着,过去一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觉得模棱两可的“亚健康”状态,按照新标准就可能被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检查中,必须对照新标准,用更专业的眼光去审视、去判断,不能再停留在“看一看、转一转”的粗放式检查阶段。

第二项是国家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自2025年11月9日起施行的一系列消防技术基准。这些基准对执法检查、技术判定等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指引。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些新标准、新基准的出台,不是为了增加基层负担,而是为我们提供了一把更加精准的“尺子”和一件更加有力的“武器”,让我们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也对我们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专业化要求。不学习、不掌握、不运用这些新规,就可能在工作中出现标准不一、执法不严,甚至错判漏判的问题,最终导致风险失控。

二、聚焦突出问题,精准破解基层消防工作瓶颈

当前我市的基层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严峻的现实,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瓶颈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切实管用的硬招实招,把工作做深做实。

第一,必须根治责任体系“虚化”问题,构建权责清晰的防控网络。

过去,在基层消防管理中,或多或少存在“上热中温下冷”、责任边界不清、协同联动不畅等问题。街道觉得消防是专业部门的事,社区认为自己没有人手和执法权,派出所则忙于治安案件,消防监督检查有时会“靠边站”。这种责任链条的“虚化”和“断裂”,是基层消防工作最大的软肋。

针对这一顽疾,必须按照上级部署,坚决建立并夯实“街道—社区—派出所”三级消防安全责任网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街道办事处要当好“指挥部”。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的消防安全检查,不能只是走马观花,而是要带着问题去、盯着隐患改。要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小场所、小企业、出租屋等风险集中的区域。每季度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指导,不能仅仅是发个通知、开个会,而是要组织实地演练、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升自主管理水平。

社区居委会要当好“前沿哨所”。社区离群众最近,对辖区情况最熟,是消防工作的“神经末梢”。宣传教育是社区的首要职责。不能满足于拉几条横幅、贴几张海报,而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社区微信群、公告栏、居民议事会等多种载体,把防火知识、逃生技能送到家家户户。尤其要针对老年人、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敲门行动”,面对面地讲、手把手地教。隐患排查是社区的核心任务。要发动网格员、楼栋长、志愿者等力量,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私拉乱接电线等动态隐患进行常态化巡查。这些问题看似小,但恰恰是引发亡人火灾最多的导火索。*市*小区的火灾悲剧,就是电动自行车这个“小隐患”引发的“大灾难”。

公安派出所要当好“执法利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了公安派出所明确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这项职责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必须依法、主动、常态化地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九小场所”、沿街商铺、群租房等的监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如占用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施、违规住人等,要敢于亮剑、严格执法,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要与街道、社区建立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机制,形成“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快速响应格局,让消防违法行为在基层无处遁形。

第二,必须扭转隐患排查“泛化”问题,实施精准有效的专项治理。

隐患排查不能“大水漫灌”,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什么都抓不住。必须紧盯关键风险、重点领域,开展靶向精准的专项排查整治。当前,根据会议部署,全市要立即启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行动。

此次排查,绝不能流于形式,必须突出三个关键风险点:

一是外墙保温材料的“穿衣”之险。近年来国内外多起高层建筑火灾都与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有关。这些材料一旦被引燃,火势会沿着外立面迅速蔓延,形成立体燃烧,给灭火救援带来极大挑战。各单位要对辖区内高层建筑,特别是老旧高层建筑的外墙材料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摸底。对于使用的材料标准不明、存在安全风险的,要登记在册,及时上报,并协调住建等部门进行专业鉴定,研究制定整治方案。

二是消防设施系统的“失灵”之险。消防设施是建筑的“免疫系统”,关键时刻能救命。*市*小区火灾中,有居民依靠家中完善的消防设施成功自救,但更多的案例是消防设施失灵导致悲剧扩大。排查中,要逐一测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火栓、防排烟系统是否完好有效,压力是否正常。要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压力是否达标,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能正常工作。更要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有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是否具备操作技能。这些设施哪怕有一个环节“掉链子”,整个系统都可能瘫痪。

三是生命通道的“堵塞”之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火场逃生和救援的“生命通道”。*市“11·24”火灾事故中,有报道称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排查中,要坚决清理楼道、前室、走廊堆放的杂物,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要检查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常开状态,防火卷帘下方是否有障碍物;要对小区及周边道路进行全面勘察,对违规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发现一起、清理一起、处罚一起,确保关键时刻消防车能进得去、展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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