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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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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围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结合近期个人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我谈三点认识和思考,与大家交流共勉。

一、深刻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意义与时代价值

《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总纲领”和“硬约束”。深入学习《条例》,必须从政治高度、历史维度、现实角度把握其核心要义。

第一,《条例》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浪费之风务必狠刹!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条例》的出台,正是将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制度规范的具体实践。从公款消费到资源节约,从“舌尖上的浪费”到“车轮上的铺张”,《条例》以12章65条的篇幅,系统覆盖了党政机关运行的全链条、各环节,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刚性约束,确保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决策部署在各级党政机关落地生根,推动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第二,《条例》是传承红色基因的历史必然。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从延安时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生产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勤俭建国”的方针,再到改革开放后“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节约精神始终贯穿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条例》的出台,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也是对新时代新征程中“答卷人”的警醒——在物质条件日益丰富的今天,更要警惕“奢靡之始、危亡之渐”的风险,以制度形式将“节约”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红色基因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第三,《条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经济恢复仍需爬坡过坎,财政收支紧平衡成为常态。党政机关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每一项开支都关乎群众获得感。《条例》通过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关键领域,推动党政机关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腾出更多财力用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基层治理等“国之大者”,这既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具体体现,更是以“机关紧日子”换取“群众好日子”的责任担当。

二、对照《条例》检视短板弱项,清醒认识当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问题与挑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近年来,通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三公”经费大幅压减,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从《条例》的标准和群众的期待看,仍存在一些“隐形”“变异”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举一反三。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松劲”倾向。部分干部对“厉行节约”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差不多”“松口气”的心态。比如,有的认为“现在条件好了,适当改善无可厚非”,对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安排、会议活动中“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见怪不怪;有的将节约简单等同于“少花钱”,忽视资源的高效利用,导致“该花的钱不敢花、该办的事办不好”,本质上是对《条例》精神的片面理解。

二是制度执行存在“打折扣”现象。《条例》对经费审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仍有“破窗”风险。例如,个别部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年底突击花钱”问题,以“不花白不花”的心态虚列支出;有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重购置轻管理”,存在公车私用、维修费用虚高等问题;还有的会议活动“层层陪会”“重复办会”,既浪费人力物力,又影响工作效率。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制度刚性不足、执行标准不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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