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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7
同志们:
今天,我们围绕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研讨,这既是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过紧日子”要求、推动财政资源高效配置的现实需要。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大意义,以《条例》为标尺,把节约理念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切实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资源、凝聚更强合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与时代价值
《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我们要从三个维度深化理解,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第一,这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党的光荣传统的必然要求。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传家宝。从延安时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生产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后“勤俭建国”的方针,再到新时代“过紧日子”的要求,节约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条例》将这些优良传统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升华,更是对红色血脉的赓续传承。我们必须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把节约理念融入党性修养、体现到为政用权之中。
第二,这是应对财政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从我区情况看,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仅3.2%,而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刚性支出增长达8.5%,“紧平衡”态势将长期存在。《条例》明确要求“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正是指导我们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指南针”。只有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才能为民生改善和产业升级留出更多空间。
第三,这是纠治“四风”顽疾、强化作风建设的关键抓手。近年来,我区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三公’经费专项整治”等行动,奢靡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单位存在“打擦边球”问题:有的公务接待超标准、搞变通;有的会议活动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办公设备“只换不修”“过度配置”。《条例》针对这些“常见病”“易发病”划出了“硬杠杠”,为我们根治作风顽疾提供了制度武器。
二、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条例》落实中的短板与薄弱环节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照《条例》要求,结合近期区委督查室、区审计局反馈的情况,当前我区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还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过紧日子”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发展、轻节约”“重面子、轻实效”的错误观念。比如,个别部门在项目申报中“贪大求全”,脱离实际需求申报预算;有的单位对办公耗材、水电使用缺乏精细化管理,“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表面看是“小浪费”,实则反映出宗旨意识淡化、政绩观错位。
二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条例》对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一些单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现象。例如,2023年审计发现,某街道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12笔,涉及金额3.8万元;某部门以“工作调研”为名组织变相公款旅游,暴露出制度执行的“宽松软”。究其原因,既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有监督机制不健全的短板。
三是监督问责力度不足。目前,我区对节约工作的监督主要依赖审计、财政等部门的事后检查,日常监管存在“盲区”。比如,对公务用车油耗、维修费用的动态监测不够,对会议活动成本的事前评估缺乏刚性约束;对浪费行为的问责偏轻偏软,往往以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导致“破窗效应”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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