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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同志们: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的修订印发,为我们市政府党组进一步规范党员处分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市政府党组的一员,通过深入学习《规定》,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在此,结合近期学习和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悟《规定》要义,筑牢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规定》的出台,正是贯彻这一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对于我们市政府党组而言,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是做好党员处分工作、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任务。
(一)把握《规定》修订背景,增强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在此背景下,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党中央对《规定》进行修订。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我们市政府党组要深刻认识到,《规定》的修订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增强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会《规定》核心内容,强化责任担当。《规定》共18条,对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基本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落实等作出全面规定。其核心在于明确党组在党员处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党员处分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我们市政府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核心内容,深刻认识到党组在党员处分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党员违纪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领悟《规定》重要意义,提升纪律意识。《规定》的实施,对于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有助于防止党员处分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确保党员处分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规定》的实施也向全体党员干部释放了强烈信号,即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追究。我们市政府党组要通过学习贯彻《规定》,教育引导政府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升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执行到位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定》明确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的具体程序,这是做好党员处分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市政府党组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党员处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一)严格立案审查程序。派驻机构对党组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确保立案审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审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真相。同时,要加强与被审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审查进展情况,争取党组的支持与配合。党组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的工作,为其开展审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二)规范审理程序。派驻机构对立案审查结束的案件进行内部审理后,要按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相应的派出机构进行审理。派出机构要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案件质量。在审理过程中,要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审理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严肃讨论决定程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时,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对党员处分事项进行深入讨论。在讨论过程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确保讨论决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党纪处分决定以党组名义作出并自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党组要及时将处分决定正式通报派驻机构,并按照规定在1个月内宣布,确保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落实备案程序。基层纪委要在党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将党纪处分决定以及相关材料报相应派出机构备案。派出机构要对备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解决。同时,派出机构要按年度向派出机关报送备案监督情况专项报告,必要时可以随时报告。通过落实备案程序,加强对党员处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处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强化沟通协调程序。在党员处分工作中,党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等要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派驻机构在立案审查、提出党纪处分建议等环节要及时与党组沟通,征求党组意见;党组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的工作,对其提出的党纪处分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讨论;派出机构要在审理环节加强与派驻机构的沟通,对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各方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党员处分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规定》要求,做好党员处分工作,需要市政府党组、派驻机构、派出机构等各方协同联动,共同发力,凝聚起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政府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党员处分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党员处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处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党组要支持派驻机构、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为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党员处分工作顺利进行。
(二)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责任。派驻机构作为监督执纪的“前哨”,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党组管理的人员中的党员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立案审查。在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同时,派驻机构要加强与党组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审查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协助党组做好党员处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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