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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7
根据总局、省局关于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紧扣“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主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通过“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对标上级要求查不足、对接干部群众听意见”,深入查摆了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明确了整改方向。现将党性分析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县局党委委员、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长,我始终把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税务系统干部管理规定。但对照总局巡视反馈问题、省局专项检查通报及干部群众意见,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一)政治把关“严度”不足,对“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的把握有偏差
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是政治标准,但在具体实践中,我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还存在“虚化”“泛化”问题。
一是考察内容“大而化之”。202*年以来,县局开展3批次科级干部选拔、5批次股级干部调整,虽在方案中明确“突出政治标准”,但考察指标多为“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等笼统表述,缺乏“可量化、可核查”的具体标准。例如,在202*年某分局副局长选拔中,对考察对象在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的政治表现仅作“较好”定性评价,未深入核查其具体行动和群众口碑。
二是考察方式“浅尝辄止”。政治素质考察多依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传统方式,对“八小时外”政治表现、重大事件中的政治立场缺乏延伸了解。202*年,某干部因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被群众举报,经查其日常工作中“表面合规”,但考察时未通过家访、社区走访等方式深挖思想动态,暴露出政治考察的“盲区”。
三是结果运用“刚性不足”。对政治表现一般的干部,存在“提醒教育代替组织处理”的倾向。202*年,某股级干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发表不当言论,虽被批评教育,但未影响其年度考核评优,未能形成“政治不过关、一切不过关”的鲜明导向。
(二)程序执行“精度”不够,对“规范操作”的要求有松懈
选人用人程序是确保公平公正的“生命线”,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对细节的把控还存在“打折扣”现象。
一是民主推荐“质量不高”。部分干部对民主推荐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存在“凭关系打分”“随大流投票”问题。202*年股级干部推荐中,某岗位推荐得票前3名干部的群众认可度调查显示,2人“业务能力一般”“群众基础薄弱”,反映出推荐环节存在“人情票”“印象票”干扰,而我未及时采取“二次推荐”或“延伸谈话”等方式纠偏。
二是考察谈话“深度不够”。考察组人员多为临时抽调,对谈话技巧、政策把握不熟练,导致谈话内容“浮在表面”。202*年某税务所所长考察中,谈话对象仅反馈“工作认真”“团结同事”,未触及“担当不足”“创新意识弱”等关键问题,而我作为分管领导,未严格审核考察报告,导致“带病提名”风险。
三是任前公示“效果不佳”。公示范围局限于机关大楼公告栏,对基层分局干部覆盖不足;公示内容仅列姓名、职务,未公开德能勤绩廉等具体信息。202*年某干部任前公示期间,基层分局2名干部反映其“存在吃拿卡要苗头”,但因公示渠道单一,问题线索未能及时收集,事后虽核查澄清,但影响了干部选拔的公信力。
(三)日常管理“力度”不实,对“严管厚爱”的平衡有欠缺
干部管理是选人用人的“后半篇文章”,但我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上还存在“重选轻管”倾向。
一是跟踪培养“链条断裂”。对新任职干部的“扶上马、送一程”不够到位。202*年新提拔的3名股级干部中,2人因“业务不熟、协调能力弱”导致工作推进缓慢,而我未及时组织“一对一”导师结对或专题培训,干部成长周期延长。
二是监督约束“抓小不紧”。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2*年,某干部因“迟到早退频繁”被考勤系统预警,分管股室仅口头提醒,我未督促启动“谈话诫勉”程序,导致其后来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批评,教训深刻。
三是激励关怀“形式单一”。干部考核“平均主义”仍有市场,202*年度考核中,业务股室与后勤股室优秀指标分配“一刀切”,导致“多干多错、少干少担”的消极情绪;对基层分局干部的生活困难(如通勤不便、子女入学难)关注不够,202*年某分局3名干部因家庭原因申请调岗,反映出人文关怀的“温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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