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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委书记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1.8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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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抓实干,奋力推动我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过去一段时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的目标,履职尽责、协同发力,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各类刑事案件发案率稳步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日益完善,一批疑难复杂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健全,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平安细胞创建覆盖面持续扩大。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挑战。比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新型矛盾纠纷不断涌现,化解难度加大;社会治安形势依然复杂,一些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下面,我就做好下一阶段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平安建设思想根基

做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宽的视野格局,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增强政治自觉,把握平安建设正确方向

政治自觉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平安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确保平安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深学细悟理论,坚定政治信仰。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坚定的政治信仰引领平安建设工作。二是紧跟中央部署,校准政治方向。党中央对平安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平安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把中央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中,确保我县平安建设工作始终与中央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不跑偏、不走样。三是严守政治纪律,强化政治担当。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在平安建设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要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要强化政治担当,对于党中央部署的平安建设任务,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坚决完成,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二)强化责任担当,扛起平安建设重大使命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平安建设的重大使命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一是明确自身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自身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定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公检法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协同作战;重点村(社区)要做好基层平安创建的具体工作。要勇于担当,对于平安建设中的难点问题、突出矛盾,要主动上手、积极解决,不推诿、不扯皮。二是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平安建设任务繁重,要善于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要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如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如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三是主动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平安建设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要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矛盾,对于平安建设中的“硬骨头”,要敢于动真碰硬、一抓到底。要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方法路径,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营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树立底线思维,应对平安建设风险挑战

当前,我县平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种风险挑战层出不穷。我们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一是精准研判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对全县平安建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各类风险隐患的动态变化。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通过群众举报、信访接待、基层排查等方式,广泛收集风险信息。要组织专业力量对收集到的风险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心中有数,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奠定基础。二是完善防控机制,筑牢安全防线。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源头防控,从源头上减少风险隐患的产生,如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加强过程管控,对风险隐患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末端处置,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三是强化应急处置,提升应对能力。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要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事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流程和保障措施等。要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作战,提高应急处置的效率和效果。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把风险消灭在萌芽。预防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最好办法。要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群众自觉规避风险。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提前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风险演变成大风险、局部风险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四)坚持群众路线,汇聚平安建设强大合力

人民群众是平安建设的主体,也是平安建设的受益者。只有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汇聚起平安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平安建设不断深入开展。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要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各级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信访接待、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要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妥善处理,让群众感受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受到重视,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难题。平安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民生保障工作,解决好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增强群众对平安建设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凝聚共治力量。要创新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方式方法,搭建群众参与的平台和载体。要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平安创建。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广大志愿者参与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让群众明白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凝聚起平安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聚焦矛盾化解,筑牢社会和谐稳定防线

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才能为平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下大力气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深化排查预警,精准掌握矛盾动态

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全面、精准地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化解。一是拓宽排查渠道,实现全面覆盖。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整合基层干部、网格员、调解员、民警等各方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体系。要拓宽排查渠道,不仅要通过日常走访、群众反映等传统方式排查矛盾纠纷,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网络舆情、信访数据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要做到排查无死角、无盲区,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都能被及时发现,特别是要关注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排查。二是细化排查内容,确保精准有效。在排查过程中,要明确排查的具体内容,不仅要排查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还要排查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梳理,如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涉法涉诉纠纷等,掌握每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要详细了解矛盾纠纷的当事人、起因、经过、目前状况等信息,为精准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依据,确保排查内容全面、具体、精准。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防范风险。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规模、影响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预警标准和处置流程。对排查出的高风险矛盾纠纷,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采取防范措施。要建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之间预警信息的实时传递和共享,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对矛盾纠纷预警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效防范矛盾纠纷升级激化。

(二)健全多元化解,高效处置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化解方式的多元化。要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一是完善调解体系,发挥调解作用。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三种调解方式的衔接配合。人民调解要充分发挥基层优势,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纠纷;行政调解要发挥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涉及行政管理的矛盾纠纷;司法调解要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规范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强化仲裁功能,化解经济纠纷。要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经济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完善仲裁制度,规范仲裁程序,提高仲裁公信力。要加强仲裁机构建设,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提升仲裁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要拓展仲裁服务领域,积极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纠纷解决,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要加强与法院、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确保仲裁裁决得到有效执行,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畅通诉讼渠道,保障司法公正。诉讼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畅通诉讼渠道,方便群众打官司,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公正合理。要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保障其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推广协商民主,化解基层矛盾。要积极推广协商民主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机制,如村(居)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等,为群众提供平等对话、协商解决问题的平台。要引导群众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邻里纠纷、村务管理等方面的矛盾问题,培养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协商能力。要加强对基层协商工作的指导和规范,确保协商过程公开透明、协商结果公平合理,提高基层矛盾纠纷的化解率,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三)突出重点攻坚,着力化解疑难矛盾

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着力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一是攻坚涉众型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涉众型矛盾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广,一旦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涉众型矛盾的化解工作,如非法集资、传销、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成立专门的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化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时限。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协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要依法依规处理,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矛盾激化升级。二是化解涉法涉诉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涉法涉诉矛盾是群众对司法工作不满的集中体现,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机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和排查,建立台账,逐一化解。要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案件要及时纠正,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解决民生领域矛盾,增进群众福祉。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好这些矛盾纠纷是增进群众福祉的重要举措。要重点解决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要加强对民生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要加大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如乱收费、虚假宣传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民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民生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进群众福祉。

(四)完善机制建设,提升矛盾化解效能

完善的机制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的重要保障。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加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信息共享、资源互通、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矛盾纠纷,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跟踪督促工作。要加强联合处置,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化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二是健全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要明确考核指标,如矛盾纠纷排查率、化解率、群众满意度等,量化考核内容。要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压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三是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热情。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对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调解员、志愿者等给予表彰奖励,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调解员薪酬保障机制,提高调解员的待遇水平,稳定调解员队伍。要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加强治安防控,提升社会治理防控水平

社会治安防控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防控水平。

(一)完善防控体系,构建全域防控网络

构建全域覆盖、无缝衔接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是提升治安防控能力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防控体系,实现防控无死角、无盲区。一是织密街面防控网,强化动态管控。要科学划分巡防区域,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要推行“网格化巡逻、常态化防控”模式,实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要整合公安、城管、保安等力量,形成联动巡防机制,提高街面防控的整体效能。要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街面治安形势,动态调整巡防力量和巡逻路线,增强街面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防范和打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二是筑牢社区防控网,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社区(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社区警务室、治安巡逻队等基层防控力量。要推进封闭式小区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安装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等安防设施,提高社区防控的科技水平。要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明确网格员在治安防控中的职责,如信息采集、矛盾调解、安全隐患排查等,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社区防控中的作用。要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治安防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防控格局,筑牢基层治安防控防线。三是构建单位内部防控网,落实主体责任。要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落实内部治安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配备必要的安防设施和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单位内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内部治安情况,共同做好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四是打造虚拟社会防控网,净化网络环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虚拟社会的治安问题日益突出。要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控体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信息,防止网络谣言传播和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要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如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净化网络环境。要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打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智能防控能力

科技是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的重要支撑。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信息化,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一是建设智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要加快推进“智慧平安XX”建设,整合公安、交通、城管、应急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社会治安防控智慧平台。要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各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为治安防控提供数据支撑。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智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数据安全。二是推广智能设备,增强防控效能。要加大对智能安防设备的投入,在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推广安装高清监控摄像头、人脸识别系统、智能报警装置等设备。要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重点物品、重点人员的智能化管控,如对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的全程跟踪管理。要推广智能门禁、智能停车等系统,提高社区、单位的安全防控水平。通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增强治安防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防范和打击能力。三是发展智慧警务,提升打击能力。要积极发展智慧警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能力。要建立智能研判系统,对违法犯罪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预测犯罪趋势,为精准打击提供指引。要推广智能办案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要加强警务通、移动执法终端等装备的配备和应用,实现现场执法的智能化、信息化。通过发展智慧警务,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加强重点管控,消除治安安全隐患

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物品的安全管控是社会治安防控的关键环节。要加强对这些重点对象的管控,及时消除治安安全隐患。一是强化重点部位管控,确保安全稳定。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医院、学校、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置安检设备、配备安保人员、开展安全巡查等。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和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出租屋、网吧、KTV等重点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定期开展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点部位安全稳定。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预防违法犯罪。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管控。要建立健全重点人群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要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监护责任,加强治疗和管理,防止发生肇事肇祸事件。要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开展法治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三是严格重点物品管控,堵塞管理漏洞。要加强对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的管控,严格落实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对物流寄递行业的监管,落实“三个100%”制度(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防止禁寄物品流入社会。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安全。要定期开展重点物品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重点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堵塞管理漏洞。

(四)推动群防群治,营造共建共治氛围

群防群治是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治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一是建强群防群治队伍,充实防控力量。要加强治安巡逻队、义务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扩大队伍规模,提高队伍素质。要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演练,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队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如经费、装备等,确保队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充实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二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广泛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企业等平安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明确创建责任,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加强对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平安创建的意义、目标和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宣传活动,如平安知识讲座、文艺演出等,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参与热情。要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激励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要设立群防群治奖励基金,对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要为群防群治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加强对群防群治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不断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优化服务管理,做好特殊人群帮扶工作

特殊人群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也是容易引发社会风险的重点人群。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精准摸排底数,建立健全信息档案

精准掌握特殊人群的底数和基本情况是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的前提。要加大摸排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档案,为开展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一是全面排查登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组织开展特殊人群全面排查登记工作,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进行逐一排查。要采取上门走访、邻里询问、部门联动等方式,确保排查无遗漏。要详细登记特殊人群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家庭情况、身体状况、主要困难等信息,建立健全个人档案。要定期对特殊人群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分类建立档案,实现精细化管理。要根据特殊人群的类型和特点,分类建立信息档案。对刑满释放人员,要记录其犯罪类型、刑期、释放时间、帮教情况等;对社区矫正对象,要记录其矫正期限、矫正措施、思想动态等;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记录其病情诊断、治疗情况、监护情况等。要通过分类建立档案,实现对特殊人群的精细化管理,为制定个性化的服务管理方案提供依据。三是搭建信息平台,促进信息共享。要搭建特殊人群信息管理平台,整合公安、司法、民政、卫健、教育等部门的特殊人群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要及时将特殊人群的相关信息录入平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信息平台,相关部门可以随时查询特殊人群的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落实帮扶救助,解决特殊人群实际困难

特殊人群往往面临着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的困难,要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融入社会。一是加强生活救助,保障基本生活。要对生活困难的特殊人群,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生活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人群,要纳入低保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及时提供食物、衣物、住宿等基本救助,帮助他们返乡或妥善安置。要关心困境儿童的生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为困境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和关爱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提供就业帮扶,增强自立能力。要针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特殊人群,开展就业帮扶工作。要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特殊人群的特点,设置适合的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要搭建就业平台,与企业合作,为特殊人群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推荐就业。要鼓励特殊人群自主创业,为他们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如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通过就业帮扶,增强特殊人群的自立能力,减少他们对社会的依赖。三是开展医疗救助,保障身体健康。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对患有疾病的特殊人群,要及时安排就医治疗,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给予医疗费用减免或补助。要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要定期组织特殊人群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

(三)加强教育管控,预防特殊人群肇事肇祸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控,是预防他们肇事肇祸、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要根据不同类型特殊人群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管控措施。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引导正确价值观。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要开展法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增强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对青少年特殊人群,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思想教育,提高特殊人群的思想觉悟,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落实管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要严格落实对特殊人群的管控措施,防止出现脱管失控现象。对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执行报到、思想汇报、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其活动范围的管理,防止其外出肇事肇祸;对有暴力倾向的特殊人群,要采取必要的约束措施,确保社会安全。要建立健全管控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控不力导致特殊人群肇事肇祸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强心理疏导,化解心理危机。特殊人群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要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危机。要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特殊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针对他们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和治疗。要组织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如心理讲座、团体辅导等,帮助特殊人群掌握心理调节方法,缓解心理压力。要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出现心理危机的特殊人群,及时进行干预和疏导,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四)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特殊人群融入社会

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是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的重要前提。要切实维护特殊人群的各项合法权益,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一是维护平等权利,消除歧视偏见。要坚决维护特殊人群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平等权利,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特殊人群的理解和接纳程度,营造尊重、关爱特殊人群的社会氛围。要依法打击侵害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保护。要督促用人单位、学校等单位不得歧视特殊人群,保障他们的平等权利得到实现。二是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要为特殊人群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的,简化程序、优先受理。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理案件等法律服务。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法律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让他们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鼓励社会参与,营造包容环境。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为特殊人群融入社会营造包容的环境。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扶服务,如开展关爱活动、提供技能培训等。要支持特殊人群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让他们在参与中增强社会归属感和认同感。要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为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特殊人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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