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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全县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专题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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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2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突出问题专题座谈会。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同志,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县直单位、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诚信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最新工作要求,对我县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事关发展大局、事关民心向背、事关政府公信力的攻坚战。

“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看似是新老交替中的工作衔接问题,实则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担当精神滑坡的集中体现。这一顽瘴痼疾,不仅严重影响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导致一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实事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更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透支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当前,我县正处在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历史遗留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就会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和“拦路虎”,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因此,开展此次集中整治,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刚才,会议已经传达学习了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部分单位也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查摆了问题,剖析了根源。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筑牢整治工作的理论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落实的前提。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根子上要解决的是思想认识问题。如果认识上存在偏差,行动上就必然会出现迟缓和摇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惠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

(一)坚持学深悟透,在理论学习中把准政治方向。学习是改造思想、提升境界的根本途径。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做到“四个深入学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核心要义,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二是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和工作要求;三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合同履行、政府诚信的法律规定,增强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意识;四是深入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和“三股劲”精神,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力量。通过系统学习,要让每一位干部都深刻认识到,工作的连续性是客观规律,政府的承诺是刚性契约,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不变的宗旨,绝不能因为岗位调整、人员更替就让工作“断档”,让承诺“悬空”,让事业受损。

(二)严格对照检视,在自我剖析中找准问题症结。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开展一次深刻的自我剖析和党性检视,做到“三个对照”:一是对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看自身是否存在政绩观偏差,有没有“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消极心态,有没有“新官不理旧账”的具体表现,有没有对历史遗留问题视而不见、绕道而行的问题;二是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看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得到了有效解决,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保障中作出的承诺是否一一兑现,群众和企业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了及时回应;三是对照焦裕禄等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看我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是否到位,面对矛盾和困难是迎难而上还是退缩回避。通过“三个对照”,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找准思想上的病根、工作上的短板,形成问题清单、剖析材料,为后续的整改落实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精准靶向聚焦,在问题查摆中做到全面覆盖。此次集中整治,不是泛泛而谈、大而化之,而是要精准发力、靶向治疗。我们要围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聚焦十二类突出问题逐一查摆:一是对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因负责人变更而出现不履行、不兑现的情况;二是对前任任期内已开工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后续干部消极对待、推进不力,导致项目停滞、资源浪费的情况;三是对历史形成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推诿扯皮的情况;四是对企业反映的各类历史欠款,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打折扣兑现的情况;五是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特别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已经裁定政府败诉的案件,拒不执行或变相抵制的情况;六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漠然视之、新官不问旧事的情况;七是在城乡规划中,对前任确定的、符合发展规律的规划随意变更,造成“一任领导一任规划”的情况;八是对历史遗留的产权纠纷、信访积案等,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层层批转、击鼓传花的情况;九是对上级巡视、督查反馈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力,敷衍了事、虚假整改的情况;十是对招商引资中承诺的优惠政策,因人事变动而“打白条”、不兑现的情况;十一是对涉及多部门协调的历史难题,相互推诿、各自为政的情况;十二是对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旧约的,未能积极主动与相对人沟通协商的情况。各单位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确保问题查摆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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