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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在全县殡葬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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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6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殡葬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的工作要求,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集体谈话,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敲响警钟。刚才,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近年来全县殡葬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XX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下面,我就做好全县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殡葬改革是移风易俗的社会变革,是涉及土地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工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管理问题,更是严重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

(一)加强殡葬管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一是殡葬服务具有公益属性。让逝者安息、生者慰藉,是政府的基本职责。然而,近年来部分殡葬服务机构背离公益属性,将殡葬服务异化为“逐利工具”,巧立名目收费、捆绑消费、价格虚高,严重加重了群众的丧葬负担,甚至出现“死不起人”的现象。二是群众反映强烈。从信访数据来看,近三年全县涉及殡葬服务的投诉举报高达XX余件,主要集中在乱收费、服务态度差、诱导消费等方面。这些问题直接损害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果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就是最大的失职。三是民生无小事。殡葬是人生的“最后一公里”,涉及每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必须把整治殡葬乱象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的“身后事”,让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本位。

(二)加强殡葬管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一是土地资源约束日益趋紧。我县人均耕地面积仅为XX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传统的土葬模式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资源,且散埋乱葬现象在部分农村地区依然严重,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影响了村容村貌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二是绿色殡改势在必行。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规范骨灰安放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但目前我县火化率虽然达到了XX%,但骨灰装棺二次土葬、违规建设豪华墓、活人墓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仅造成了“青山白化”,也浪费了大量木材、石材资源。三是移风易俗任务艰巨。厚葬薄养、攀比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在一些地方仍然盛行,败坏了社会风气,增加群众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和引导,推动殡葬习俗向文明、节俭、绿色转变。

(三)加强殡葬管理是防范廉政风险、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一是行业监管存在盲区。长期以来,殡葬管理涉及民政、发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多个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导致“都管都不管”的局面。这种监管真空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个别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殡葬用品采购、工程建设、墓地销售等环节吃拿卡要、权钱交易。二是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从通报的案例来看,有的殡仪馆负责人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收受巨额贿赂;有的公墓管理人员利用审批权索贿受贿;有的基层干部在殡葬改革中优亲厚友、甚至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这些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深远,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制度建设滞后。虽然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但在定价机制、服务标准、监督执法等方面还存在漏洞。比如,殡葬服务项目多达XX余项,但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仅有XX项,大部分服务由市场自主定价,缺乏有效监管。

二、坚持严字当头,以雷霆手段坚决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整治殡葬领域乱象,必须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态度。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震慑。

(一)构建多部门协同的联合执法体系。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局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林业、卫健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线索互移、执法互助。二是组建联合执法专班。从各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殡葬联合执法大队,实行集中办公、统一调度。重点对殡仪馆、公墓、骨灰堂、殡葬用品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三是强化行刑衔接。民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主动介入,深挖幕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检察院、法院要对涉殡葬领域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快判,形成严厉打击的法律威慑。

(二)聚焦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一是严查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殡仪馆、公墓等服务机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对未明码标价、捆绑消费、诱导消费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并责令退还多收费用。特别是对“天价墓”“豪华墓”以及炒作墓地穴位格位进行投机炒作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二是严打封建迷信活动。依法取缔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窝点,严禁在殡仪馆、公墓等场所焚烧纸钱、播放迷信音乐、从事低俗表演。对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风水先生”“阴阳先生”要进行教育转化,情节严重的依法治安处罚。三是严控公职人员违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殡葬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收受礼金。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朋友在殡葬方面谋取私利。严查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殡葬经营活动,或者为非法经营活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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