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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5
今天,我们召开市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部分班子成员和主要警种部门负责同志的述责述廉报告。这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的制度性安排,也是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刚才,几位同志分别结合分管领域和本部门实际,报告了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既展示了成绩,也剖析了问题,明确了方向。总体来看,大家的报告准备认真,态度端正,体现了对组织、对事业、对自身负责的精神。通过述责述廉,我们进一步交流了思想、检视了工作、传导了压力,达到了预期目的。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局党委团结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强队伍各项任务,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了公安担当。同时,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公安队伍的政治生态、纪律作风、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锤炼和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各位领导干部的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但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照锻造过硬公安铁军的标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永远在路上。下面,结合大家的报告和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常照镜子、勤正衣冠,在“述”与“评”中清醒认识差距不足
述责述廉,述是形式,评是手段,改才是目的。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对问题视而不见、讳疾忌医;有差距不丢人,丢人的是对差距遮遮掩掩、自我麻痹。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一)要在政治“体检”中校准偏差。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从述责述廉和日常掌握情况看,绝大多数同志政治上是坚定的、可靠的。但也要看到,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在政治能力建设上仍有提升空间:有的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领悟不够深刻,将其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还有差距;有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理解不够透彻,结合公安实际创造性抓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在复杂严峻斗争面前,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待提高,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队伍内部可能存在的政治隐患警惕性不足;有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彻底,存在“七个有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此次述责述廉为契机,经常性进行政治体检,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党纪“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同先进典型“对照”,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永葆政治本色,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要在责任“透视”中查找缺位。全面从严治党,“责”是核心。从报告和实际情况看,在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政委、纪委书记的事,对分管领域、本部门民警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得不紧不实,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履行主体责任方法单一,满足于开会传达、签责任书,在抓常抓长、抓细抓小上功夫下得不够,对苗头性问题提醒、批评、纠正不及时;有的部门警种在业务工作中嵌入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够,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基层所队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党员民警的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必须深刻认识到,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是内在统一的,业务工作出问题,根子往往在党建、在管理、在责任落实上。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真正把管党治警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三)要在廉洁“扫描”中祛除病灶。廉洁是从警的底线,也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公安队伍手握执法司法权,面临的诱惑多、风险高。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和信访举报情况看,廉政风险依然突出:有的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插手经济纠纷、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与管理服务对象“亲”“清”不分,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有的在“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方面管理不严,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还有的作风不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群众利益。在述责述廉中,大家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和不足,检视是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是否注重家风建设,是否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要靶向施策、标本兼治,在“查”与“改”中推动问题清仓见底
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对于述责述廉中自己查摆的、同志们评议指出的、组织提醒反馈的各类问题,决不能“一述了之”“一听了之”,必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形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跟踪问效”的完整闭环,真正把“问题清单”变为“成效清单”。
(一)要深化根源剖析,做到精准“画像”。对存在的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深入剖析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管理根源。各单位党委(党组)、各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对本单位、本系统在管党治警、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穿透式”研究。比如,针对执法领域的廉政风险,要深入分析是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还是民警法纪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作祟?针对队伍管理中“八小时外”监督难题,要研究是方法手段滞后,还是家庭社会联动机制缺失?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要思考是政绩观错位,还是考核评价机制不科学?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分析会等形式,把问题掰开了、揉碎了分析,找准病根,为对症下药打下坚实基础。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或系统内外在廉政风险防控、队伍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加以转化应用。
(二)要健全制度机制,扎紧权力“笼子”。防治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本上要靠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暴露出的短板漏洞,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要聚焦执法办案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强化全流程、全要素、可回溯的执法监督管理。要聚焦选人用人、项目采购、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完善内控机制,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聚焦日常管理监督,健全谈心谈话、家访慰问、廉政风险排查预警、民警思想动态分析等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推动信息技术与监督管理深度融合,探索建设智慧监督平台,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踩“红线”、闯“雷区”的,坚决零容忍,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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