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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关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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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9

近年来,市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立足实际、系统谋划,推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从“宽松软”向“严紧实”转变,确保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健全组织体系。一是推进组织覆盖立体化。依托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成立市驻京流动党员党委,指导各县(市、区)成立驻京流动党员党支部,明确动态管理、定期会面、民主评议等制度,实现规范运行。针对流入党员和流出党员相对较多的县区,示范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加强对流入党员和流出党员的管理。在行业特征明显、就业集中的群体中,推行“行业联建、区域联管”模式,在快递末端网点、外卖配送站等新业态聚集区建立功能型党支部。在党员分散但具备联络条件的区域,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站或联合党支部。二是强化属地协同责任。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共管责任,推动形成双向协同、信息互通的管理闭环。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实行“融入式管理”,主动承接管理服务主体责任,将其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整体规划,定期向流出地反馈党员表现。流出地党组织及时掌握党员外出动向,督促党员主动报到,并协助转接组织关系。三是织密分层纳管网络。实行单位、社区、乡镇(街道)分层纳管,确保每一名流入党员都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范围。首先,由工作单位党组织积极纳管,流入单位未成立党组织的,原则上由流入地社区或小区党组织纳管。其次,按照“就近就便、便于管理”原则,由社区(小区)党组织负责主要纳管,为保证日常管理效果,小区党组织纳管流入党员一般不超15人,社区党组织纳管流入党员一般不超30人。最后,乡镇(街道)成立流入党员党组织,对部分社区或小区流入党员数量较多、超出管理承载能力的,选派专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兜底纳管。

(二)强化教育引导。一是优化内容供给与形式载体。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模式。线上普遍运用微信群、公众号、“流动党员之家”网站等平台,推送微党课、政策解读等学习资料,方便党员随时随地学习。线下利用节假日返乡契机、春训冬训等时节组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开展送学上门等活动,实现学习全员覆盖。二是落实流入地教育主责。《市党员集中培训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流动党员培训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抓好节假日返乡培训。各区县通过县级示范、乡街统筹、村社兜底,每年对流入党员进行一次全覆盖培训,聚焦党章要求、流动党员责任、党费收缴使用规定等内容,增强流入党员党性观念。部分区县通过开展“新流入党员必修课”、组织“送教入企”等活动,建立学习档案,有效提升了教育管理的规范性和持续性。三是发挥流出地源头引导作用。强化流出地党组织源头管理职责,在党员外出前开展行前教育,明确组织纪律和汇报要求,建立稳定的联络机制,及时掌握党员流动期间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市为各县(市、区)流出党员配备县、乡、村三级联络员,加强与流出党员的常态化联系。村社联络员负责常态对接,每季度至少联络一次,及时传达党支部要求,协助解决探望家属、出具证明等事项;乡镇(街道)联络员负责统筹协调,对接联系流入地党组织,协助流出党员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接受流入地纳管;县级联络员负责政策支撑,督促指导乡村两级加强与流出党员联络,为流出党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三)规范管理服务。一是健全动态信息管理机制。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党员信息实时更新、组织关系无缝衔接,夯实管理数据基础。杏花岭区构建“网格员入户核实+党员系统追踪+扫码报到”筛查机制,动态更新党员信息库,针对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群体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流动党员个人信息、流出(入)时间、流动去向(来源)、联系方式、居住地址、单位职业、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情况“七个清楚”,为精准管理奠定基础。二是探索创新组织生活模式。针对流动党员特点,我市探索开展开放式、体验式、互动式组织生活,运用线上会议、错时活动等方式提升参与便利性。实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纪实制度,督促指导流动党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在流入地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同时流出地党组织在讨论研究重要事项时,征求其意见或邀请其返回参加。三是构建精准关爱服务体系。市坚持管理与服务结合,打造“流动党员之家”等实体阵地,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实行“结对联络”机制,为每名流入党员配备组织生活联络员和日常生活联络员。组织生活联络员由一名正式党员担任,主要负责了解流入党员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督促其按时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日常生活联络员由一名网格员担任,主要负责协助解决日常困难,组织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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