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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0
2025年,**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科学指导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向基层延伸,深耕“红心向党·法润**”党建品牌建设,构建起“政治引领、业务融合、服务惠民”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县域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治铸魂,夯实忠诚根基。局党组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头等重要位置,以理论武装凝心聚魂、以规范建设强基固本、以纪律规矩筑牢防线,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一是健全理论学习体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党组领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平台助学”四维联动学习机制。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4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开展研讨交流12场,引导党员干部完成线上课程学习累计达800学时。举办“司法行政大讲堂”16期,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的实际能力。二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制定《2025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6大类32项具体任务,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8次,破解党建重点难点问题15个。坚持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实现责任压力传导到位。三是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8次,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47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专题报告工作9次,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规范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一是优化组织设置。对照“四强”党支部建设标准,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选举产生支委5名,其中35岁以下年轻支委占比60%。设立法律服务行业党总支1个,下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3个、公证处党支部1个,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在法律服务领域全覆盖。二是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召开支委会14次、党员大会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践行司法为民”“党建引领·法护营商”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14次,组织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2次,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显著增强。三是壮大党员队伍。实施“双培养”工程,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全年5名年轻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名,接收预备党员2名,按期转正党员1名。开展党员先锋指数测评,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
(三)深化品牌创建,激发党建活力。紧扣“一支部一品牌、一单位一特色”创建目标,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司法行政党建品牌矩阵。一是主品牌“红心向党·法润**”提质增效。该品牌以“党建红”引领“司法蓝”为核心内涵,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构建“1+4+N”党建工作模式,即1个党建品牌引领,4大业务板块支撑,N个特色项目驱动。全年开展品牌创建活动32场次,服务群众超1.2万人次,品牌知晓度和美誉度持续提升。二是子品牌竞相发展。在机关党支部打造“法治先锋·服务标兵”品牌,设立党员先锋岗12个,组建党员突击队3支,在重大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在法律服务行业开展“诚信执业·党员先行”活动,3名党员律师获评县级“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是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投入20万元升级改造党员活动室,增设“法治书屋”“廉政文化长廊”等功能区域,打造集学习、活动、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党群阵地。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党员服务窗口”,实行挂牌上岗、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四)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深度融合。坚持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同频共振,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服务中心大局全过程。一是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优化。聚焦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打造县域首个“法务综合体”——**法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法务+政务”“法务+商务”融合发展。中心入驻法律服务机构8家,配备党员法律服务专员15名,全年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230家次,审查合同560余份,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3000万元。二是行政执法监督精准发力。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四乱”执法突出问题,建立“行政执法监督+12345热线+纪检监察”三方联动机制。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8次,评查执法案卷450宗,发出《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3份,督促整改问题56个,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行政复议应诉质效双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组建“党员专家评议团”参与复杂案件审理,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7件,综合纠错率38.5%,调解和解率45.2%。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提醒机制,全县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达98.5%,位居全市前列。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扩容提质。深化“党建+法援”工作模式,在全县3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组建党员律师服务团开展定期坐班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8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推行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办理公证事项2100余件,其中党员公证员办理占比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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