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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控股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接受巡视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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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17

尊敬的巡视组各位领导: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巡视组进驻我集团开展巡视工作,这既是对集团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我们各项工作的有力促进和鞭策。在此,我代表*国资控股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巡视组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集团党委近年来特别是上一轮巡视以来的工作情况,重点是存在的问题,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国资控股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属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着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以及区委、区政府赋予的重大项目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重要职能。截至2025年上半年,集团总资产达到850亿元,净资产310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63.5%。2024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8亿元,利润总额5.2亿元。今年前三季度,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各项经营指标基本符合预期。近年来,集团聚焦主责主业,重点推进了“*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以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一批对区域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集团党委下设基层党组织21个,其中党总支3个,党支部18个,共有党员358名。一直以来,集团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推动企业转型发展、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高质量发展的标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对照巡视工作要求,聚焦“四个落实”,深入查摆,感到在一些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学习与实践转化存在“温差”,新发展理念未能完全贯穿投资决策全过程。集团党委虽然能够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但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还存在不足。部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存在“浅尝辄止”的现象,满足于读了文件、听了报告,但在如何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集团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市场挑战方面,深入系统的研究和思考不够。例如,在贯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尽管口头上强调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但在部分项目的早期论证中,仍然存在过度关注投资回报周期和短期经济效益的惯性思维,对项目的生态影响、社会效益以及长期战略价值的评估权重不足。在推进“*老工业区改造升级项目”时,对于如何引入循环经济模式、实现产业的绿色转型,方案研究不够深入,仍然延续了部分传统开发的思路,导致项目在后期的环保评审中面临挑战,影响了整体进度。这反映出我们的学习成果向决策能力、工作实效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

2.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存在“偏差”,部分改革举措推进迟缓、成效不彰。集团党委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及新一轮深化提升行动等重大改革部署时,整体部署多,但跟踪问效、攻坚克难的力度不够。存在“上热下冷”、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例如,在推行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面,虽然形式上完成了签约,但在差异化薪酬和刚性退出机制的建立上瞻前顾后,未能真正打破“铁饭碗”,导致改革的激励约束作用未充分发挥。此外,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思想不够解放,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过多,对引入非公资本参与集团二级、三级子公司发展的路径探索不够大胆,实质性进展缓慢。这表明我们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动力方面,决心和勇气仍有欠缺。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温吞”现象,风险防范的前瞻性不足。集团党委虽然每年都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也签订了责任书,但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足。一是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集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政治把关和内容审核不够严格,曾出现过转载文章审核不细,导致含有不当表述的内容被发布,虽及时删除但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下属合资公司、参股企业的宣传阵地延伸管理不够,存在“管理真空”。二是风险研判和应对能力有待加强。对涉及集团重大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等可能引发网络舆情和社会风险的敏感问题,缺乏系统性的事前研判和预案准备。去年,在“*地块商业开发项目”推进过程中,因前期与部分拆迁户沟通不充分,引发网络负面舆情,集团相关部门应对较为被动,反映出我们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上还不够坚强有力。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集团作为资产规模大、投资领域广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面临的金融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但在实际工作中,风险防范体系仍不够完善。一是投资风险管控机制不够健全。投前尽职调查和投后跟踪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对于部分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模型较为单一,对市场、技术、政策等变量的压力测试不够充分。例如,集团在2024年初投资的一个*新材料项目,由于对行业技术迭代速度预判不足,项目刚投产即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二是党管保密的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保密的倾向,对部分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不够严格,个别干部职工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敏感业务信息,存在失泄密风险隐患。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落差”,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作为党委书记,我虽然能够认识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但在工作中,有时仍不自觉地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抓经营、抓项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系统谋划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有所放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更多体现在会议部署和文件批示上,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子公司检查廉政建设情况较少,与班子成员、下级“一把手”的廉政谈话多为常规性提醒,针对性和“辣味”不足。导致“严”的信号和压力未能无衰减地传导到“神经末梢”。

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存在“温差”,业务与党建融合不深。部分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还停留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口号上,实际工作中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在研究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时,能够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具体;但在同步部署、检查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则显得不够深入、不够经常。有的同志认为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自己抓好业务就是履行了最大职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脸出汗”不够,导致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流程管控结合不紧密,“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3.廉洁风险防控和干部廉洁自律存在“盲区”,制度执行不够刚性。一是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动态。集团上一次全面的廉政风险点排查还是在三年前,部分排查出的风险点已随着业务变化而改变,但更新不及时。对新拓展的供应链金融、股权投资基金等新业务领域的廉政风险研究不深,防控措施相对滞后。二是制度执行存在“稻草人”现象。尽管集团制定了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一系列制度,但在执行层面,仍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例如,在部分非必须招标的咨询服务、中介机构选用上,存在倾向性选择、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三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防火墙”筑得不够牢固。个别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虽然按规定进行了报备,但集团党委在对其经营活动是否与集团业务存在关联、是否利用领导干部影响力谋取不当利益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提醒不够。

4.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惯性”,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禁而未绝。经过多年整治,“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等显性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隐形变异问题仍有发生。一是“不吃公款吃老板”。个别干部在与业务合作方交往中,界限不清,存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情况。二是公务接待和差旅报销不规范。存在超标准接待、虚列名目报销超支费用等问题。三是“文山会海”现象尚未根除。一些非紧急、非重要的会议仍然过多,部分文件照搬照抄上级精神,结合集团实际不紧,加重了基层负担,基层减负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这说明我们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仍需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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