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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8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2025年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分析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反映出的工作态势,找准问题短板,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聚焦数据态势,精准把握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情况
(一)审判质效核心指标有喜有忧。从上半年司法审判数据来看,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案件结收比方面,全市法院整体结收比达到*%,较去年同期提高*个百分点,这表明我们在案件办理效率上有了明显提升,能够及时消化新收案件,避免案件积压。其中,部分基层法院结收比超过了*%,工作成效值得肯定。仍有少数法院结收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存在案件办理进度滞后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方面,全市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基本能够保证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我们也要看到,仍有部分案件因为各种原因临近审限才结案,这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影响司法公信力。各法院要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审限预警机制,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二)案件类型分布反映社会治理需求。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不同类型的案件数量变化反映了社会治理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民事案件来看,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传统类型案件仍然占据较大比例,但一些新型纠纷如互联网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生态环境纠纷等案件数量有所上升。这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对法院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挑战。在刑事案件方面,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暴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反映出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案件数量增多,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复杂,给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困难。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要加大对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区域差异体现司法资源配置需求。从各法院的审判数据来看,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案件数量、审判质效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城区法院由于人口密集、经济活跃,案件数量相对较多,法官人均办案量较大,司法资源相对紧张。而部分偏远地区法院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司法资源存在一定的闲置现象。这种区域差异反映了司法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性,需要我们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率。不同区域法院在审判理念、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导致审判质效参差不齐。各法院要加强交流学习,相互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共同提高审判质效。市中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促进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均衡发展。
二、直面问题短板,深刻剖析影响审判质效的根源
(一)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部分法官对新时代司法理念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准确,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没有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在处理一些涉及民生、社会热点问题的案件时,不能很好地平衡法律适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导致案件处理结果难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在处理一些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法官过于注重法律条文的适用,忽视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企业的发展需求,引发了社会矛盾。一些法官对司法为民理念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在诉讼服务、司法公开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没有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部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设施不够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便民措施落实不到位,给当事人诉讼带来了不便。
(二)审判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全市法院在审判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审判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法院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审判管理体系,对审判流程的监控不够严格,对案件质量的评查不够深入,导致一些审判环节出现漏洞,影响了审判质效。二是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全市法院已经基本实现了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但在数据统计、分析、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信息化的优势,为审判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审判管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审判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审判管理知识和技能,对审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把握不够准确,不能有效地开展审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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