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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关于干部考察过程中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机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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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4

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是党中央、省委、市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成果。《干部任用暂行条例》和《干部任用条例》颁发后,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的选任程序,为选拔优秀干部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我县干部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循规定程序行事,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促进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如在每年的年度工作考核中,我县严格通过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形式,对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在每次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先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充分发扬了民主,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测评推荐范围不够。参与测评推荐人员范围不够广,代表性不够,范围较窄,不能覆盖干部的工作、生活和社交圈,不能全面反映干部的实际表现。在对乡镇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推荐时,参与人员仅局限于乡镇在职干部和各村书记、主任,没有群众代表;县直单位的测评推荐中,参与人员基本上局限于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最知情的干部、群众难以参加,使测评推荐的民主性打了折扣。

(二)测评推荐认识不够。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正确认识民主测评和推荐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事先确定好的人选推荐选拔干部,使民主测评走了过场,群众推荐成了摆设,从根本上违背了民主测评和推荐的初衷。也有一些群众不能正确认识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重大意义,以及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享有的民主权利,抱着与己无关的态度,感情用事,根据个人好恶进行测评和推荐,降低了民主测评和推荐的客观公正性。一些干部在民主测评推荐时,往往考虑的是同学、同事、同乡等关系密切的人,甚至搞小动作、拉关系,投人情票、关系票、感情票,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测评推荐反馈不够。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反馈机制,很多时候群众只知参与测评、推荐的过程而不知结果,被测评者也不知自己在干部群众中的声誉如何,不能及时改正缺点,发扬优点。有的以民主测评结果简单代替干部考核、考察综合评价结果。对民主测评和推荐结果没有考虑部门大小,参与人数多少予以区别对待,而是统一按测评人数一定百分比为界线,这也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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