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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5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召开全县民政资金监管专题会,意义重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与民生保障,着重强调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根本方向。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也对民政资金监管作出系列部署,要求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精准落实、安全使用。当下,我县民政资金监管形势既有机遇,也面临挑战,必须清醒认识。本次会议,就是要深入学习领会相关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部署,清晰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以更严格的要求、更务实的举措,全方位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面,我讲五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初心,深刻认识民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意义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民政资金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生命线”,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其监管工作至关重要。我们要从政治高度、民生角度和发展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加强民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这是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政资金作为民生保障的“生命线”,直接用于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社会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从特困人员的救助金到残疾人补贴,从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到社区公益项目经费,每一分钱都凝结着党和政府的民生温度,承载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切期盼。一旦监管出现漏洞,资金被截留、挪用甚至贪污,就会直接导致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无法及时到位,残疾人康复计划被迫搁置,孤寡老人的照料服务难以为继。这种行为不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更会撕裂党群干群之间的信任纽带,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民政资金监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构建全流程、全链条的监管体系,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精准滴灌到民生最急需处,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心使命。
(二)这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民政部门承担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受灾群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养老服务等多项民生保障任务,每一项任务都与群众冷暖息息相关,每一笔民政资金都是困难群体的“救命钱”“暖心款”。从寒冬里为孤寡老人送去的取暖补贴,到暴雨洪涝后受灾群众的应急安置资金;从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的专项补贴,到为困境家庭提供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民政资金的使用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就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筑牢资金安全防线,通过大数据比对、动态跟踪监测、全过程公开透明等举措,确保每一分钱都精准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群众手中,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不让一笔资金被截留挪用。只有把民政资金管好用好,才能真正实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困难群众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中重拾生活信心,持续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夯实民生根基。
(三)这是规范资金管理、提升使用效益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持续加大,民政资金呈现出“三增一高”的显著特征:资金规模呈指数级增长,仅2023年全国民政专项资金就突破千亿元大关;来源渠道从单一财政拨款拓展至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多元路径;使用范围覆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12个重点领域。这一背景下,资金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已成为保障民生底线的核心任务。我们要构建“全链条、立体化”监管体系:在制度层面,建立涵盖资金预算编制、审批拨付、绩效评估的全流程规范;在执行层面,运用大数据比对、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对每笔资金的流向进行动态追踪;在监督层面,形成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社会公众多方参与的监督网络。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对异常资金流动实时监测,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将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最终实现资金使用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滴灌”转变,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四)这是防范廉政风险、打造廉洁民政的重要保障
民政资金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社会救助体系高效运转的“生命线”,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历来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从近年来各级审计、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反馈情况来看,民政资金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部分基层单位存在资金审核流于形式,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资金发放存在拖延现象,未能及时将惠民款项精准送达群众手中;更有甚者,在资金使用环节出现随意变更用途、超范围支出等不规范操作。个别人员利欲熏心,通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手段,肆意侵蚀群众的“救命钱”“暖心款”。这些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更严重透支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信任,极大影响了民政部门的形象和声誉。加强民政资金监管迫在眉睫,我们必须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通过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全力打造廉洁民政、阳光民政,确保民政干部队伍干净干事、廉洁从政。
二、以"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清醒,准确把握民政资金监管的形势任务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民政资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不断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民政资金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民政资金监管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肯定成绩,坚定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的信心
一是资金管理规范度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立足民政资金管理实际,聚焦风险防控关键环节,系统梳理并修订完善了涵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10余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形成了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在资金申请环节,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双轨制申报,运用大数据平台自动核验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审批流程实行“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程序公开透明;资金发放严格落实“一卡通”直达机制,有效杜绝截留挪用风险。同时,依托智慧民政监管系统,对资金流向开展24小时动态监测,实现异常交易实时预警、问题线索快速处置。二是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显现。通过科学编制年度资金分配计划,优先保障低保、特困、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2023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X亿元,惠及群众X万人次。同步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X个、社区日间照料站X处,新增养老床位X张;实施困难群众住房适老化改造工程,完成改造X户,切实改善了弱势群体居住条件。此外,还统筹资金支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康复等民生项目,推动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三是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建立由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风险,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近三年累计开展专项审计X次、交叉互查X轮,对X个乡镇(街道)进行重点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X项。对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移送司法机关案件X起,处理相关责任人X名,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二)正视问题,增强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民政资金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资金审核不够严格。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在资金申请审核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审核不细的问题,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情况调查不够深入,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了民政资金,出现了"错保""漏保"等问题。资金发放不够及时。由于资金拨付环节繁琐、部门之间协调不畅等原因,部分民政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在临时救助、受灾群众救助等工作中,资金发放不及时的问题较为突出。资金使用不够规范。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资金等问题,将民政资金用于非规定用途,如用于偿还债务、发放福利等。同时,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存在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监管合力不够强。各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协调不顺畅,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群众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不够到位。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基层民政干部业务能力不强,对民政政策法规掌握不够准确,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同时,个别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把握形势,明确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随着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困难群众的保障需求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民政资金的保障范围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资金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加强民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具体来说,要实现以下目标:资金安全无事故。通过加强监管,杜绝截留、挪用、贪污民政资金等违纪违法现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资金使用无违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民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不出现任何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资金发放无差错。确保民政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手中,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资金效益最大化。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让民政资金在保障民生、促进发展中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全面压实民政资金监管的工作责任
做好民政资金监管工作,关键在责任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切实履行好民政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将民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专班,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政资金监管工作,对资金使用流程、风险防控、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系统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动态清零。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一方面,严格落实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比对、第三方审计、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民政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估,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零容忍”,以强有力的监管举措,确保民政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切实发挥保民生、兜底线的重要作用。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
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民政部门作为民政资金管理的核心部门,要建立从资金分配方案制定、项目申报审核到使用效果评估的全流程管理制度,细化资金拨付、使用审批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实地督导检查等方式,强化对乡镇(街道)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指导监督,确保每笔资金精准落实到困难群众手中。财政部门需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建立动态资金拨付机制,依据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切实提升民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制定年度专项审计计划,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采用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深挖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监察机关应建立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协同机制,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形成有力震慑。其他相关部门如人社、乡村振兴等单位,要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在残疾人补贴、低保认定等业务领域加强协作,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民政资金监管网络。
(三)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
乡镇(街道)是民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层单位,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直接肩负着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传递民生关怀的重要使命。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的资格审核,到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的精准发放,每一项工作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体系,定期对村(社区)民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交叉互审,利用村务公开栏、线上公示平台等渠道,将资金发放对象、标准、流程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将村(社区)民政资金监管纳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违规行为零容忍。此外,需常态化开展基层民政干部业务轮训,围绕政策法规解读、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系统操作等内容,采取“理论授课+案例分析+实操演练”模式提升业务能力;通过警示教育大会、廉政谈话等形式,强化纪律红线意识,确保每一笔民政资金都能精准滴灌到困难群众手中,真正实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
(四)明确个人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从事民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工作人员,要时刻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作为行为准则,把岗位职责扛在肩上、落在实处。民政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暖心款”,承载着党和政府的关怀,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畏心对待每一笔资金的流转。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的资金管理台账,做到资金流向清晰可溯、使用情况精准可控;同时,持续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打擦边球”“搞变通”的侥幸心理。严禁任何形式的职务腐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贪污民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资金损失的,将依据《预算法》《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严格倒查责任链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守护民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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