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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庭长在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业务骨干培训班上的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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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4

*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位于*县木耳镇*村,管辖木耳镇、纳浪镇辖区内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辖区面积约1200平方公里,下辖18个行政村,73个村民小组,辖区人口约1.9万余人。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法庭广泛推广“在哪办案,就在哪普法”“你若来不了,我就上门去”“农忙夜间法庭”等工作方法,贴身贴心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无远弗届,穷山距海——*法庭把法庭搬到了群众家里”“牧场夜灯下的促膝长谈”等典型案例被新华网、人民法院报、陇原剑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023年*法庭以藏汉双语化解纠纷为素材,由省高院融媒体中心拍成诉源治理纪录片《犏牛回家》,在甘肃卫视“法治伴你行”栏目宣传推广。2024年*法庭被省委政法委表扬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单位”。

一、激活党建红色引擎,凝聚争创强劲合力

一是聚焦政治理论学习,培育忠诚履职队伍。坚持“支部建在法庭”,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组织法庭干警学习原著原文,积极参加县院理论培训、主题党日活动和支部党员讨论交流,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紧扣主题教育学习,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开展司法作风问题自查整改,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开展检视剖析,全面检查各个工作环节中存在的司法作风问题,将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三是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开展党建共治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及新时代“枫桥经验”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注重发挥基层网格的党建引领作用,依托“博峪衙门”红色资源,将党日活动与志愿服务、法治宣传结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党建联社区,法官进网格”活动。

二、坚持高质高效审判,公平正义深入民心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工作,深化案件质效提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庭前沟通、庭中调解、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要求,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妥善处理婚姻家事、邻里纠纷和合同类高发案件,加大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关爱力度,近三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62件,已结453件,其中调解成功和撤诉案件314件,调撤率67.97%,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统一。

二是定期开展巡回审判,促进纠纷实质化解。“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为了方便开展工作,高效处理辖区纠纷,*法庭广泛推广“你若来不了,我就上门去”的办案理念,深入应用多元解纷机制,以“移动”的国徽,“行走”的法庭,走向田间地头,走向群众家中,运用田间闲聊,藏语对话、方言举例、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乡村“五老”现场坐镇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30场次,高效便捷解决纠纷。

三是发挥示范裁判作用,法润人心普法宣传。坚持“在哪办案,就在哪普法”,*法将庭审现场搬到文化广场,将释法说理送到群众身边,在木耳镇辖区公开审理婚姻纠纷、相邻纠纷、赡养抚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易发频发案件13场次,现场以案说法,为来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让老百姓以“看得见、听得着”的方式亲身感受庭审过程,以法庭工作引领法治风尚,以法治振兴助推乡村振兴。

三、汇聚多元调解合力,强化综合治理效能

一是融入网格,共防共治开展诉源治理。*法庭构建“基层法庭—乡镇审务站—法官便民联系点—人民调解员”四位一体便民服务体系,以村子为网格邀请“网格调解员”15名,充分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以“家门口的调解室”释法说理,以“家门口的信息员”助力执行,积极发挥入户调解优势,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调解12场次,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二是拓展外延,加强社会风险研判预警。结合“群众工作五个全覆盖”工作,加强与村委、镇政府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主动创稳及矛盾风险化解专项治理行动,对审判执行、涉诉信访中存在的普遍性、趋势性社会问题,通过研究报告、司法建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党委政府作为决策参考。切实发挥起命案防治、综合协调、定分止争、修复关系、宣传教育、惩戒警示、社会和谐发展等综合治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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