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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不断加快体育强市建设,进一步发展我区全民健身事业,持续提升城乡居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6—203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按照体育强区建设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底线,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基本建成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更加充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5.36平方米,健身人群更加广泛,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70.25%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6人,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95.8%。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体系
1.提升设施资源配置效能。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统计调查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深化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加入全省室外健身设施器材平台,开展室外健身设施器材专项清理行动,健全管护制度,提高管护成效。实施均衡配置和差异化供给相结合,跟进区规划调整,精准设计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布局,大力普及贴近基层、方便可达、优势互补、亲民便民的体育设施。(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文体和旅游局、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资源分局)
2.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区域空间布局和群众需求,有效利用公共空间,合理规划体育设施,将体育健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推动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强化基层体育服务功能,提升城乡一体化“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水平,健全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文体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
3.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巩固拓展区、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各地资源优势,推动完善体育健身圈、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健身中心等场地设施空间布局。引导各街道结合区域位置、地形地貌、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等要素,建设布局合理、特色明显、功能互补的体育公园和健身步道。将室内健身房纳入社区服务圈和便民生活圈公共基础设施组成内容,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大众健身房建设工作。到2030年,全区新增体育公园总数6个、新增健身步道26公里。(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文体和旅游局、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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