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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深化制度建设提升履职实效的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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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2

同志们:

根据本次中心组学习研讨的安排,我结合分管的人大监督和代表工作,聚焦“建章立制、全面整改,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这一主题,立足抓落实、促执行的职责定位,谈几点认识和打算。

一、聚焦动真碰硬,在建章立制中纠治政绩观偏差

当前,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堵点、难点问题,根源上是政绩观的偏差。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确保人大工作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以结果导向优化建议办理考评,推动办理工作从“办文”向“办事”转变。针对代表建议办理中长期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其本质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政绩观。必须彻底扭转“答复即办结”的错误观念,推动建立以“解决率”和“满意率”为核心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一是科学设置量化考评指标。要借鉴随州市等地的先进经验,建立涵盖“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规范性”的量化指标体系,既看办理过程是否规范,更看办理结果是否扎实。要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对办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跟踪记录和动态评估,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可考量、可比较。二是探索实施“两次评价”机制。代表不仅要就承办单位的答复函进行满意度评价,更要在事项办理完毕或在规定时限后,对问题的实际解决成效进行第二次评价。此举旨在将评价的重心从“文来文往”的程序性满意,转移到“事结事了”的结果性满意上来,让代表的“满意”真正成为衡量办理成效的硬标准。要建立评价结果与承办单位考核挂钩的刚性机制,对评价结果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实行约谈提醒,对评价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三是建立办理工作“回头看”常态化机制。对已办结的代表建议,特别是涉及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建议,要定期组织代表进行回访复查,重点核查承诺事项是否兑现、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群众获得感是否提升。要通过“回头看”发现问题、倒逼整改,坚决防止“年年提、年年办、年年问题依旧”的怪圈,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以刚性约束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破解“考评年年搞、问题年年有”的循环,关键在于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绩效、干部的评价真正挂钩。一是提高考核权重,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建议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正式纳入区政府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大幅提高其权重,让“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对评选出的优秀建议和办理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连续多年排名靠后、代表满意度持续偏低的单位,由人大相关工作委员会进行约谈,必要时可启动质询程序,形成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并重的考核导向。二是细化沟通要求,以过程规范保障结果扎实。参考雁峰区等地的做法,对办理过程中的沟通环节作出明确要求,如未做到办前、办中有效沟通的,在考核中予以扣分。要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办前走访了解意图、办中走访通报进展、办后走访征求意见”的“三走访”制度,把沟通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以此推动承办单位工作作风的转变,让“为民造福”成为最大的政绩。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要将代表建议办理成效作为检验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尺,建议办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办理不力、敷衍塞责的干部,要及时提醒谈话、严肃追责问责。通过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推动形成“办好建议就是履职尽责、敷衍办理就是失职失责”的鲜明导向。

(三)以常态监督校准权力运行坐标,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正确的政绩观,核心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建章立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一是前移监督关口,主动介入决策源头。要借鉴一些地方的先进经验,加强人大与政府法制部门的横向协同,对即将出台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在制定阶段适度提前介入,从源头上减少决策失误和文件瑕疵。要建立常态化的事前审查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主动参与论证评估,确保决策科学、程序规范、内容合法。二是完善闭环监督,让监督“长出牙齿”。对于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不能满足于“审议了”“交办了”,要建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清单化管理和闭环式推进机制。要对审议意见逐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办理时限和验收标准,实行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综合运用专题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一盯到底,确保审议意见从“纸上建议”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具体实效”。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通过人大监督的持续发力,引导全区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要充分利用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政绩观偏差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浓厚氛围。

二、聚焦常态长效,在闭环管理中筑牢制度根基

问题整改不能“一阵风”,制度建设重在“管长远”。要将本次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作为完善制度体系的切入点,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各项监督工作实现从“碎片化”到“体系化”、从“被动式”到“全链条”的深刻转变,切实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

(一)以数字化改革提升备案审查效能,守好维护法制统一“第一道防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维护法制统一的“第一道防线”。针对过去可能存在的“有件必备率不高”“有备难审”等问题,必须借助数字化手段,构建更为严密的制度闭环。一是加快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要加快推进我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在2027年前实现与市级平台的互联互通,最终融入全省乃至全国的“一张网”数据库。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备案审查的全流程线上运行,做到报备及时、审查高效、反馈精准,切实提高备案审查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二是拓宽审查范围,实现监督全覆盖。要将区法院、区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正式纳入审查目录,实现监督主体全覆盖。要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确保所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都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创新审查方式,变被动为主动。要变被动审查为“主动审查+被动审查”相结合的模式,定期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如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等,开展配套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要借鉴甘肃等地的动态清理提醒制度,督促制定机关及时清理与上位法不符或不合时宜的文件,确保法治统一、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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