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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04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纪检工作会议,既是上半年工作的复盘总结,更是下半年深化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攻坚部署。刚才,各支部纪检委员汇报了第二季度重点工作,相关同志围绕“三化”建设年行动作了交流发言,总体来看,上半年大家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监委的最新要求,我们在制度执行、办案质效、基层监督等方面,仍然存在标准不高、穿透不强、作风不硬的问题。下半年,全行纪检工作要牢牢扭住“三化”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换频道、不减力度,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行向纵深发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立足政治建设,以“三化”建设重塑纪检工作运行范式
推进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着眼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2026年1月14日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明确指出,2026年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的关键节点,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以“三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工作质效整体跃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金融领域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信贷审批、不良资产处置、集中采购等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一直是廉洁风险的高发地带。如果我们的制度规范不严密、执纪程序不合法、队伍行为不正规,就难以应对日益隐蔽、复杂的违纪违法行为,难以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督执纪重任。
(一)深化理论武装,坚决摒弃“重业务轻政治”的错误倾向。全行纪检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政治要求,确保纪检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从现实情况看,少数纪检干部存在“重办案轻监督、重结果轻程序”的倾向,有的把纪检工作简单等同于“找问题、查案子”,忽视了政治监督的根本职责;有的认为“三化”建设是上面的要求,与基层纪检工作关系不大,缺乏主动对标对表的自觉。从现在起到年底,纪检室要牵头组织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复盘评估,逐项查摆问题、逐条整改销号、逐个闭环落实,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绝不能把学习当成“软任务”,必须将政治建设的成效转化为指导和推动信贷风险化解、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监督的具体行动,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行动上的自觉。
(二)强化制度供给,构建系统完备的监督执纪规范体系。规范化是“三化”建设的基础,也是纪检工作标准化、精细化的前提。目前我们行的纪检制度存在碎片化、老化、交叉化的“三化”现象,部分制度规定操作性不强,与实际工作脱节,有的规定还是多年前制定的,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纪委要牵头修订完善《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围绕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统一文书标准,细化审批权限,实现全流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特别是针对不良资产处置中容易出现的评估定价不透明、程序规避、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要出台专项监督指引,明确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竞价转让等环节的合规边界和廉洁风险点,使每一项执纪活动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做到“制度全覆盖、流程全规范、操作全留痕”,从制度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三)深化法治思维,确保执纪执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化强调的是行为边界的合法性与证据的客观性,要求执纪执法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按法定程序、受法律约束。办案中绝不能凭经验、凭感觉,必须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治意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全行纪检干部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信贷领域违规放贷、借名贷款等问题线索,要严格区分是工作失误还是蓄意谋私,既不能“小事拖大”,也不能“大事化小”,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同时,必须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安全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要依法保障被审查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规定保障其申辩权和申诉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
二、聚焦重点领域,构建“穿透式”专项监督闭环体系
监督是纪检工作的首要职责。“三化”建设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通过精准监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挽回资产损失、遏制腐败增量上。当前,*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承压,集中采购项目密集,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繁重,这些都是廉洁风险防控的核心阵地和重点领域。我们必须改变过去“撒胡椒面”式的粗放监督模式,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一域一策”的穿透式监督,做到精准发力、靶向施治、务求实效。
(一)深耕信贷审批领域监督,筑牢“三道防线”。信贷审批环节的风险点突出表现为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中审查明知故犯、贷后管理形同虚设,环环皆有“破防”的风险。今年下半年,纪委要联合授信审批部、风险管理部,建立“信贷领域廉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共防、问题共治的工作格局。纪检室要调取近三年新发放贷款中已经形成不良或向下迁徙的客户台账,进行逐户穿行测试,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放宽准入标准、超越权限审批、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疑点。对于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制发纪检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推动业务条线限时整改、举一反三。通过量化评估,力争将信访举报办结周期压缩13%以上,将有效线索成案率提升至行业上游水平,以信贷领域的风清气正带动全行监督质效的整体提升。
(二)严管不良资产处置全流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我行目前正在开展账面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动辄涉及数亿元债权,评估定价环节极容易成为利益输送的温床,处置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失守,都可能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为防止出现“一核了之”“一卖了之”的监督真空,纪委要对不良资产转让实施“贴身监督”和全过程跟踪。要重点核查评估机构选聘是否合规、债权评估价值是否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价值、受让方与转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核心问题。要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廉洁承诺机制,凡是参与处置工作的干部员工,一律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一律不允许私下接触特定关系人,一律对违规干预过问行为进行登记报备,做到“三个一律”硬约束,确保处置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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