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书文库,欢迎您!

信访局“七一”专题党课讲稿:架起党群连心桥,化解矛盾护和谐

浏览量:73

发布时间:2026-06-16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站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刻回望,我深切感受到: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镌刻在旗帜上。而信访工作,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倾听群众呼声、体察民生疾苦、解决群众诉求的重要渠道。

从革命战争年代的“意见箱”“控告箱”,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市长信箱”“群众来访接待室”;从改革开放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到新时代“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的全面推进——信访事业始终与党同心、与人民同行。市信访局承担着受理、交办、转送、协调、督查信访事项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当前,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但各类矛盾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下面,我围绕“架起党群连心桥、化解矛盾护和谐”这个主题,与同志们交流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铭记红色信访史,从三个维度认清信访工作的政治属性和人民立场

我们党历来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指出:“群众发牢骚、讲怪话,说明他们有意见,我们要认真听。”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提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的重要指示。1951年,政务院颁布《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标志着新中国信访制度的正式建立。回望信访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深化认识。

(一)历史维度:信访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法宝。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建立了“意见箱”“意见簿”制度,广泛听取群众对边区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解放战争时期,各大解放区普遍建立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的“决定”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设专人处理人民来信,并设立“市长信箱”“县长信箱”。1957年,全国第一次信访工作会议召开,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改革开放后,1982年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确立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1995年,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2005年修订,信访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部署。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就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2022年,《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将党领导信访工作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从“控告箱”到“互联网+信访”,从“领导接待日”到“信访代理制”,从“事后处理”到“源头治理”,信访制度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发挥着“晴雨表”“减压阀”“连心桥”的独特作用。

(二)政治维度:信访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信访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做好信访工作,首先是个政治立场问题。信访干部必须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在我市信访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5年,全市信访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万件(人次),按期办结率达到*%,群众满意率达到*%。我们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化常态化,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共接访下访*批次,包案化解信访积案*件。特别是针对房地产领域延期交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劳动社保、教育医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一楼一策”“一地一策”解决方案,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有效化解。这些实践充分证明:只要我们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法治维度:信访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信访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治制度安排,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工作应当遵循“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等原则。我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信访问题:对属于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依法按程序办理;对属于法院、检察院管辖的事项,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做好解释说明和思想疏导工作。近年来,我市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市、县两级信访接待大厅均设有法律咨询窗口,律师每周定期坐班接访。制定出台了《信访事项听证办法》,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等参与评议,增强处理决定的公信力。2025年,全市信访事项听证率达到*%,复查复核维持率达到*%。同时,我们积极推行“访调对接”,将人民调解引入信访工作,对适宜调解的信访事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调解*件,调解成功率达*%。这些探索,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源头治理。

二、扛起时代新使命,扎实开展信访工作“五项攻坚行动”

当前,我市正处在发展转型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三期叠加”阶段,信访工作面临新情况新挑战。全市信访系统要以“五项攻坚行动”为抓手,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开展信访源头预防化解攻坚行动,从源头上减少矛盾上行。源头治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要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依托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平台,整合信访、司法、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在乡镇(街道)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村(社区)设立信访信息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化解。二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在决策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未经评估或评估认为风险较大的,不得提交决策。三是推行“最多访一次”改革。对初次信访事项,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建立初信初访“红黄蓝”三色预警督办机制,对即将到期的发黄牌预警、对超期未办结的发红牌督办。力争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达到*%以上。四是加强信访大数据分析运用。对信访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定期形成信访形势分析报告,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预警,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建议,推动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五是深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落实市、县、乡三级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制度。市领导每季度至少接访1次,县领导每月至少接访1次,乡镇领导每周至少接访1次。对接访下访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定期通报。

(二)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行动,啃下“硬骨头”拔掉“钉子案”。信访积案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依法依规、分类化解。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对2020年以来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诉求准。对排查出的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二是实行“一案一策”。对每件积案,深入调查核实,找准问题症结,精准制定化解方案。对合理诉求,依法依规解决到位;对部分合理诉求,部分解决、部分解释;对不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给予帮扶救助。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有困难的给予法律援助。三是运用“信访听证+评议”。对疑难复杂、久拖不决的积案,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评议,形成听证结论和处理意见。听证结论作为化解和终结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督查督办。建立信访积案化解“红黑榜”,对化解进度快、效果好的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挂牌督办。对已化解的积案,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五是建立终结退出机制。对经过复查复核、听证评议等程序,认定诉求无理、程序穷尽的信访积案,依法依规予以终结,做好释法明理、思想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实现有序退出。

  • 点赞 0

  • 收藏 0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