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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4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这场党性修养专题党课,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事业观、利益观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回答好“权为谁所用、事为谁所干、利为谁所谋”这个根本性问题,以正确的“三观”校准人生航向、匡正从政行为,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品格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权力观、事业观、利益观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2026年1月,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加强专业训练,在多岗位锻炼中砥砺品格、增长才干,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材”。总书记特别指出,“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严格约束下奋发有为”。总书记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反面典型,其堕落的轨迹无不是首先在“三观”这个总开关上出现了松动和错位。有的把权力当作敛财私器,在贪欲中迷失方向;有的把职务当作炫耀资本,在虚荣中丧失本色;有的把个人利益置顶先行,在围猎中防线崩溃。
从我县干部队伍的主流来看,绝大多数同志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奉公。但对照总书记确立的正确“三观”高标准,少数干部身上依然存在令人警醒的病灶。在权力观上,有的干部把分管的领域视为个人领地,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有的干部在服务群众时高高在上、吃拿卡要。在事业观上,有的干部热衷搞“小圈子”、接“天线”,把岗位当作升迁跳板;有的干部官瘾十足,一旦提拔受挫便心生怨恨、消极怠工;有的干部存在“躺平”心态,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利益观上,有的干部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明里暗里违规经商办企业;有的利用内幕消息为亲友经商办企提供便利。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心中无党、目中无纪、行中无民的表现。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借此次专题党课契机,从思想深处弄清是非界限、划出行为红线,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以平和之心看待地位、以知足之心约束利益。下面,我围绕如何在“权、事、利”的考验面前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三个维度与大家深入交流。
一、常怀敬畏之心,树牢“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正确权力观
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施政方向和从政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以权谋私必然身败名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权力面前保持如履薄冰的清醒,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权与责的关系。
(一)从权力来源上深刻回答“权从何处来”,破除特权思想与私器心态。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私人财产,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这个来源决定了权力的属性是公器而非私器。现实中一些人之所以把权力当成“自留地”任意施为,根本原因就在于忘却了权力姓公不姓私。要破除把个人能力与权力来源画等号的自我膨胀思维,不能觉得自己“本事大”“能力强”,手中的权力就是理所当然的个人酬劳。要破除把职级待遇等同于绝对权力的官本位思想,职级越高并不意味着可以超越组织和程序为所欲为。要始终牢记一切权力都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在行使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经常反问自己——手中的权是谁给的、用在了哪里、对不对得起人民?只有把这个问题时刻想清楚、答明白,才能从思想根子上杜绝以权谋私的冲动。我县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铭记自己手中的审批权、执法权、分配权、用人权,无一例外都是人民赋予的公权力,绝不能将其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二)在权力行使上严格界定“权该如何用”,恪守依法用权干净用权底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得不好则会害人害己。当前,我县一些领域还存在权力运行不规范的问题。有的在工程项目发包中搞暗箱操作,有的在资金分配中优亲厚友,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要把依法用权作为基本遵循,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在法外设权、不在程序外操作。要把公正用权作为内在要求,处理任何事情都出于公心、一碗水端平,特别是用人、花钱、批项目等敏感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策,决不能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要把廉洁用权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在各类诱惑面前保持足够的警惕和定力,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不以“小事小节”麻痹自己,不以“神不知鬼不觉”欺哄自己。要用好手中的权力多为群众解忧排难,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放在阳光下,主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在权力监督上主动习惯“权在聚光灯下运行”,让权力在制度笼子里规范运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如果失去监督约束,必然导致腐败变质。要主动适应在监督下行使权力的常态,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政治自觉和行为习惯。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决不能把个人意见凌驾于组织之上。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主动向社会公开,让群众能够看得见、查得清、能监督。要习惯在严管的约束中干事创业,把纪律规矩当作最好的护身符而非紧箍咒。纪检监察机关要前移监督关口,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常态化监督,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的笼子里行使。
二、保持平和之心,校准“事为民所干、功为民所立”的正确事业观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职位是干事创业的平台,而不是炫耀攀比的资本。如何看待事业、如何对待升迁、如何履职尽责,是每一位干部必须回答的必答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破除“官本位”意识,以平和心态看待进退留转,以强烈的责任感履职担当。
(一)在思想根源上破除“官本位”的腐朽意识,把岗位当作服务人民的平台。受封建残余文化影响,一些干部头脑中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有的把职务级别视为身份的象征,讲话拿腔拿调,出行前呼后拥;有的把干部群众当前呼后拥的附庸,听不得不同意见、受不了一点委屈;有的把主要精力放在“谋人”上而不是“谋事”上,热衷于跑关系、走门路。这种思想和行为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格格不入、背道而驰。每一位同志都应该明白,职务是为民服务的担子,绝不是个人炫耀的资本。要正确认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个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支持,切不可把功劳都记在自己头上,把不足都推给别人。要正确认识职务与事业的关系,时刻牢记职务越高、责任越大,在其职就要谋其政、在其位就要尽其责。要正确认识“为官”与“为民”的关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干部是为他们服务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实干实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
(二)在进退留转上保持淡泊豁达的胸襟格局,欣然听从组织安排和事业召唤。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进退留转是常态,也是组织优化班子结构、激发队伍活力的必要手段。当前,个别干部官瘾太重、“自我设计”过多,一旦提拔慢一点、安排不如意,就怨天尤人、消极怠工。这些心态既违背了从政初心,也辜负了组织培养。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无论任职哪个岗位、负责什么工作,都要尽心尽力把分内事做好。要正确对待“进”,把职务晋升看作责任和压力的增重,把职位变动当作新的奋斗起点,而不是用来炫耀和谋私的跳板。要正确对待“退”,无论是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还是自愿申请转任非领导职务,都要坦然面对、心态平和。要摒弃把“退居二线”等同于“退休养老”的消极心态,继续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要正确对待“留”,在同一个岗位时间长了容易产生惰性,要把“留”视为蹲得深才能跳得高,在平凡的岗位上磨练心性、增长定力、提升境界。要正确对待“转”,把岗位调整作为丰富阅历、开阔视野、提升能力的机会,在新的岗位上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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