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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3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召开教务处党支部党纪学习专题党课,这是在全校上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一次具有特殊意义的组织生活。本次党课的核心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的部署要求,在教务处党支部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和政治保证。
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运行管理的核心枢纽、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与执行中心、教学资源配置的关键部门,其地位特殊,责任重大。我们手中的权力,无论是课程设置与专业审批的决策权,教学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管理权,还是学籍管理、成绩评定、考试组织的执行权,都直接关系到教育公平、学术尊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关乎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声誉。因此,我们这支队伍的纪律作风、精神面貌和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风、学风乃至校风。在这样一个关键岗位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深远意义。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并回答好一个根本性问题:我们的权力究竟为谁而用?我们的政绩究竟为谁而树?我们的事业究竟为谁而干?这“三问”直指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是检验我们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宗旨意识的试金石。今天,我就围绕“坚守纪律底线、校准政绩坐标”这一主题,结合教务处工作的实际特点与风险挑战,与同志们进行一次深入的交流与共勉。
一、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以正确的“三观”砥砺初心、校准航向、筑牢根基
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犹如党员干部精神世界的“总开关”和行动实践的“导航仪”,三者相互关联、有机统一,共同决定着我们从政履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边界。对于身处教学管理关键岗位的教务工作者而言,树立并践行正确的“三观”,不仅是个人健康成长的基本要求,更是确保我们的事业始终沿着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前进,确保我们手中的权力始终用于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学校发展的根本前提。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进行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一)必须牢固树立“权为师生所用”的权力观,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我们教务处所掌握的各项权力,其本质是公共权力,是学校和广大师生基于信任而赋予我们的职责,绝非个人可以随意支配的私有物。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秉公则荣,徇私则耻。一旦对权力失去敬畏,将其视为地位象征、谋利工具,就必然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迷失方向,最终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近年来,教育系统并非一片净土,发生在教学管理、招生考试、后勤基建等领域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其根源无不在于权力观的扭曲和异化。例如,省工程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原负责人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肆意篡改上百名学生的考试成绩,并从中非法牟利,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触目惊心的案例,犹如一记警钟,长鸣于耳。它警示我们,教务管理领域绝非“清水衙门”,看似程序化、事务性的工作中,同样潜藏着巨大的廉政风险。我们管理的,是知识的殿堂、是分数的公正、是学子的前途、是家庭的希望。任何一丝一毫的权力滥用,都是对教育公平这一社会基石最粗暴的践踏,是对学生未来最严重的不负责任,更是对教师职业神圣性的最大亵渎。因此,我们每一位同志都必须将“公”字刻在心间,将“廉”字融入血脉。要始终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办事,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次审批、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阳光的照射和历史的检验。要主动将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师生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习惯在“探照灯”下工作,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真正用来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
(二)必须牢固树立“政绩为师生而树”的政绩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什么是教务工作的真正政绩?它不是那些为了应付检查、装点门面而炮制的“材料政绩”,不是那些追求短期轰动效应、华而不实的“盆景工程”,更不是那些为了个人晋升而刻意打造的“形象工程”。我们真正的政绩,应当深深植根于教育教学的土壤之中,体现在课堂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上,蕴含在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中,反映在教师潜心育人环境的持续优化里。它应该是那些能够经得起实践检验、赢得师生口碑、促进学校长远发展的实实在在的业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坚决反对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浮躁心态。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内涵建设、课程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工作,往往具有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需要的是“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如果我们只盯着那些立竿见影、容易出彩的“显绩”,而忽视那些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甚至为了追求“显绩”而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那就背离了教育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对于教务处而言,最大的政绩就是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就是赢得广大教师和学生的真心认可与满意,就是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奠定坚实的人才培养基础。我们的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导向,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核心,引导大家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实处,把功夫下在平时,创造出更多惠及师生、推动发展的扎实业绩。
(三)必须牢固树立“事业为党和人民而干”的事业观,时刻铭记立德树人的使命担当。我们所从事的教务管理工作,绝非简单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而是党的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这一崇高使命的关键一环。这份事业,承载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希望和千家万户的期盼。只有站在这样的政治高度和战略全局来审视我们的工作,才能找到真正的价值感和使命感,才能在平凡琐碎的日常工作中找到不平凡的意义。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就要有“计利当计天下利”的胸襟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执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学校也面临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艰巨任务。无论是推进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促建,还是深化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抑或是构建“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每一项工作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都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不能把工作仅仅视为一份谋生的职业,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更不能在困难和矛盾面前畏首畏尾、绕道而行。我们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把每一项工作都当作关乎学校未来、关乎学生命运的事业来对待。要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项接着一项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我们教务人的全部智慧和力量。
二、聚焦关键,精准施策:以严明的纪律为教育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树立了正确的“三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但要将正确的观念转化为自觉的行动,离不开严明的纪律作为保障。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教务处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权力集中,廉政风险点遍布于招生、教学、考试、学籍、教材、经费等各个环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用纪律的“探照灯”和“显微镜”,扫除管理盲区,照亮风险死角,确保我们的队伍既能干事、干成事,又不出事。
(一)严守学术诚信与教学规范的纪律红线,在教学创新与成果培育中激浊扬清、捍卫净土。教学创新大赛、教学成果奖评选、一流课程建设等项目,是激发教师教学热情、展示学校办学水平、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重要平台。然而,荣誉和资源的背后,也容易滋生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成为纪律风险的“高发区”和“重灾区”。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守住学术诚信和教学规范的底线。一是要坚决抵制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个别教师或教学团队为了在各类评审中脱颖而出,可能会夸大教学改革效果、编造支撑数据、虚构学生评价、抄袭他人成果。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学术道德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是典型的学术腐败,必须坚决予以遏制。教务处作为组织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材料审核机制,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查重比对,对存疑材料组织专家复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创性。二是要严格规范成果署名与知识产权。在教学成果、教材编写、在线课程建设等工作中,必须尊重实际贡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坚决纠治“挂名”“搭车”等不正之风,禁止将未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员列为成果完成人。要完善署名规则和争议解决机制,保护真正贡献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公平正义。三是要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环节是确保质量、选拔优秀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保证其公信力。要建立健全科学、透明、回避的评审机制,规范专家遴选程序,明确评审标准。要严肃评审纪律,严禁评审专家接受请托、打“人情分”,严禁工作人员泄露评审信息、干预评审过程。对于在评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我们要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和纪律约束,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让真正潜心教学、富有创新、成效显著的教学成果能够脱颖而出,发挥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筑牢廉洁自律与规范合作的纪律防线,在现代产业学院与校企合作中防微杜渐、行稳致远。深化产教融合、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是新时代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与企业、行业、资本的接触日益频繁,合作项目、经费往来、资源整合的规模不断扩大。这既为学校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廉洁风险挑战。校企合作中的项目审批、经费管理、资产使用、利益分配等环节,都可能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一是要完善制度“防火墙”,扎紧权力运行的笼子。必须针对校企合作、产业学院建设等新业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经费管理、过程监督、成果验收、收益分配全流程的规章制度。要特别完善经费管理办法,确保合作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阳光运行。要推行重大合作项目集体决策、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制度,防止个人说了算、暗箱操作。二是要强化全过程监督,确保合作阳光透明。要加强对合作项目的事前风险评估、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绩效审计。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要提前介入、主动作为,对合作企业的资质、项目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严格把关。在合作过程中,要定期检查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项目结束后,要进行严格的绩效评估和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学校利益不受损。三是要明晰交往边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所有参与校企合作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厘清公私界限。在与企业交往中,既要积极作为、热情服务,做到“亲”;又要坚守底线、清白纯洁,做到“清”。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在企业兼职取酬、入股分红、安排亲友就业;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将合作项目作为利益交换的筹码。要深刻汲取高校教材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领域腐败案件的惨痛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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