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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讲稿:筑牢廉政防线,砥砺担当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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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1

同志们、学员们:

今天,我们齐聚在*县委党校2026年春季学期主体班的课堂,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永恒课题,进行一次思想上的再武装、精神上的再洗礼、行动上的再出发。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关键时期,将廉政教育深度融入干部教育培训,是从思想源头上固本培元、从履职起点上拒腐防变的战略举措。作为肩负推动*高质量发展重任的骨干力量,在座的每一位同志,能否做到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直接关系到我们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就在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发出号令,强调要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这充分表明,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如磐石,正风肃纪反腐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尚未彻底清除,腐败增量仍在发生。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仅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超过2.5万起,处理党员干部超过3.6万人。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廉政建设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大量的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滑坡、心态失衡开始的。今天,我不想讲空泛的大道理,而是想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和我们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与同志们作一次坦诚的交流,重点谈一谈如何“破除四种心态、常存四种意识”,以此共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

一、深挖病灶根源,坚决破除四种致命心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败下阵来,跌入违纪违法的深渊,归根结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产生了扭曲的、危险的心态。我们必须像医生解剖病理一样,把这些心态的成因、表现和危害分析透彻,才能对症下药、祛病除根。

(一)坚决破除“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贪婪之心。“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来当官。这是我们党对干部最基本的要求。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干部心存幻想,企图“官”“商”通吃,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种贪婪之心,是腐败最原始、最直接的催化剂。这种心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利用手中的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为他人“办事”,收受巨额贿赂;有的是“期权式”腐败,在位时为商人老板大开绿灯,约定退休后再“兑现”好处;有的是“雅好式”腐败,打着爱好字画、玉石的幌子,行收受贿赂之实;还有的是“亲情式”腐败,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把家庭变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区某部门原主要负责人王*,曾经也是一位有想法、有干劲的干部,组织上委以重任。但他主政一方后,看到身边一些老板一掷千金、生活奢华,心理渐渐失衡。他认为自己“劳心劳力”,得到的却远不如那些商人,于是开始动用手中的权力,为一些开发项目“打招呼”“开绿灯”,先后收受各类财物折合人民币超过2800万元。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当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如洪水猛兽,再也关不住了。”这个案例惨痛地告诉我们,贪婪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一旦心中种下了贪欲的种子,就会在权力的温床上疯狂滋长,最终吞噬一个人的理想、信念、事业乃至生命。对党员干部而言,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只有算清这笔人生大账,才能摆脱贪婪的枷锁。

(二)坚决破除“目空一切唯我独尊”的狂妄之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民造福,也可能成为腐蚀干部的“麻醉剂”。一些干部随着职务的升迁,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听到的赞扬声越来越多,慢慢地就飘飘然了,产生了“老子天下第一”的错觉。他们把所管辖的地区或单位当作自己的“独立王国”,把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原则和法律法规之上。这种狂妄之心,突出表现为“三个无视”。一是无视组织。搞“一言堂”,把民主集中制当成摆设,重大决策个人说了算,重要干部任免凭个人好恶,重大项目安排搞个人指定。二是无视法纪。认为规矩是给别人定的,纪律是管下级的,自己可以超然于法纪之外。对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组织的提醒告诫不以为然。三是无视群众。官气十足,衙门作风严重,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力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前几年,邻省某县的原县委书记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任上独断专行,听不进任何不同意见。县里的常委会被他开成了“通气会”,他决定的事情,不允许任何人质疑。为了推进一个政绩工程,他不顾当地财政实际和群众反对,强行拍板上马,导致数亿元资金被浪费,至今仍是当地发展的沉重包袱。在他的影响下,当地的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拉帮结派、溜须拍马之风盛行。李*的狂妄,最终引火烧身,不仅自己身陷囹圄,也给当地的政治、经济发展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这个教训说明,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任何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监督之外的权力,都必然导致腐败。

(三)坚决破除“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侥幸之心。“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流传千年的古训。但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干部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他们或者认为自己的手段高明,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或者认为“法不责众”,看到身边有人违纪,觉得“大家都这样”,自己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或者认为反腐是“一阵风”,抓到的是少数“倒霉蛋”,自己不会那么巧被碰上。这种侥幸心理,是干部走向深渊的“迷魂药”。它让人在违纪违法的边缘不断试探,胆子越来越大,胃口越来越大,最终突破底线、无法自拔。有的干部在收受第一笔贿赂时也曾心惊胆战,但看到“风平浪静”后,侥幸心理便占了上风,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东窗事发。有的干部在组织进行函询、谈话时,不是主动向组织坦白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而是选择相信“组织不知道”,编造谎言,对抗审查,错失了最后挽救自己的机会。我们市曾查处过一名国企负责人赵*,他利用职务便利,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通过虚开票据、虚报项目等方式,侵吞公款数百万元。他自以为账目做得天衣无缝,而且时间跨度长,难以查证。在纪检监察机关大数据监督系统上线后,他的异常财务往来很快被锁定。当调查人员找到他时,他仍然抱有侥幸,百般抵赖。然而,在铁的证据面前,他的一切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他在悔过书中写道:“我总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能瞒天过海,现在才知道,那不过是自欺欺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一点不假。”同志们,我们必须彻底摒弃任何侥幸心理。要深刻认识到,随着监督体系的日益完善,特别是科技监督手段的广泛应用,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难逃党纪国法的惩处。唯一的“保险箱”,就是自己的清正廉洁。

(四)坚决破除“贪图享乐奢靡攀比”的奢靡之心。“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我们党是靠艰苦奋斗起家的,勤俭节约是我们的传家宝。然而,一些干部在和平年代待久了,忘记了党的优良传统,革命意志消退,开始追求所谓的“高品质生活”。他们讲排场、比阔气,出入高档会所,吃喝山珍海味,穿着名牌服饰,开着豪华汽车。这种奢靡之心,是腐化堕落的“催化剂”。奢靡之风的背后,往往是权力观、价值观的扭曲。有的人把奢华生活看作是身份地位的象征,认为不这样就“没面子”;有的人被腐朽的生活方式所同化,沉溺于声色犬马、灯红酒绿,追求感官刺激;有的人则通过这种方式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形成利益勾连的“小圈子”。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旦打开了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缺口,正常的工资收入肯定无法满足其高额消费,就必然会想方设法动用公款、收受贿赂,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我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办的某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钱*,就是从追求奢靡生活开始一步步堕落的。他热衷于参加各种“老板局”,在推杯换盏中迷失了自我。为了维持高档消费,他开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安排,收受名贵烟酒、礼品礼金,最后发展到直接索要和收受巨额贿赂。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满足个人奢靡欲望的工具,最终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这个案例再次警示我们,作风问题无小事。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

二、筑牢思想堤坝,自觉常存四种清醒意识

破除“四种心态”,是刮骨疗毒、去腐生肌;常存“四种意识”,则是固本培元、强身健体。只有在内心深处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坐标,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一)常存“知足常乐行稳致远”的知足之心。老子说:“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人生在世,欲望是无止境的。如果不懂得知足,就会被欲望所捆绑,永无宁日。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学会正确看待名利、地位和权力,常怀一颗知足之心。常存知足之心,就要正确处理好“得”与“失”的关系。要看到组织给予我们的已经足够多。我们今天的岗位、待遇和荣誉,是多少人奋斗一生都无法企及的。要多想想那些在基层默默奉献的普通干部,多想想那些生活尚不富裕的困难群众,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知足、不感恩呢?常存知足之心,就要算好“人生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任何一笔违纪违法的“收益”,都远远无法弥补其背后巨大的,甚至是终身的“成本”。一个干部最大的成功,不是官当多大、钱挣多少,而是退休之后,能够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安享晚年,能够赢得群众的尊重和好评。这才是真正的“福报”。常存知足之心,就要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要多读书、勤思考,在学习中提升境界;要亲近自然、热爱生活,在健康的生活方式中陶冶情操。内心充实了,精神富足了,对物质的欲望自然就会淡泊。

(二)常存“权为民用秉公用权”的敬畏之心。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敬畏,不是胆小怕事,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规律、对道义的尊崇和戒惧,是一种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必须常怀敬畏之心。一要敬畏人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我们权力的最终来源。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凡是群众期盼的,就要全力以赴去做;凡是群众反对的,就要坚决纠正。决不能在群众面前作威作福,更不能损害群众的利益。二要敬畏组织。每一名干部的成长,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信任。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组织的一员,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组织程序,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组织面前,要说真话、报实情,决不能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把组织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三要敬畏法纪。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们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在法纪的轨道上用权办事。要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用宪法法律规范自己的一举一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心存侥幸,挑战法纪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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