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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防范和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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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6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县近年来防范和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深入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要求,始终将防范和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汇报我县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

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此项工作,将“实事求是”作为一切工作的总基调。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等核心文件,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系统学习,引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深刻领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准确把握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坚定决心和部署要求,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切实承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计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防范统计造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权重提升至XX%,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委主要领导X次在全县大会上强调,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刚性约束。从源头上遏制造假行为,我县结合实际,出台《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XX县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乡镇、部门、企业的统计工作职责,建立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发布的全链条责任追溯机制。特别是针对容易出现造假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关键指标,制定专项审核细则,要求所有数据必须做到“有据可查、有源可溯”。同时,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任何形式的打招呼、递条子、强令篡改数据行为,一律如实记录在案并按程序报告。

二、聚焦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强化执法检查、深化方法改革、夯实基层基础,织密织牢数据质量“防护网”。

(一)坚持依法治统,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一是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每年制定执法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XX%以上的“四上”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检查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健全,数据上报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近三年来,累计检查企业XX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XX起,给予行政处罚XX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XX人次,形成强大震慑。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三是强化典型案例通报。坚持“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定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深化方法改革,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一是推进企业电子台账建设。在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等“四上”企业中,全面推广使用统一的电子统计台账系统,实现企业原始数据与统计报表的自动抓取和无缝对接,减少人为干预空间。目前,全县XX家“四上”企业已全部实现电子台账全覆盖。二是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建立统计、发改、工信、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比对GDP核算、用电量、纳税申报、营业收入等关联性指标。将工业用电量与工业增加值增速进行匹配分析,将纳税申报收入与营业收入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匹配度低于XX%的异常情况,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确保数据的协调性和匹配性。三是实施“统计云”联网直报。全面推行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企业数据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切断地方政府干预渠道,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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