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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新春第一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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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3

以质图强 以治破局

奋力书写全市城市管理内涵式发展新答卷

同志们:

春晖渐暖,万象启新。今天是正月初*,也是我们农历丙午马年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首先,我代表局党组,向节日期间坚守在扫保一线、执法前沿、应急岗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向舍小家、为大家、连续奋战保障城市运行的各位战友,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和最由衷的感谢!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中国成立77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站在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历史坐标上,我们召开这次节后收心会暨“新春第一课”,主要任务非常明确:一是收心归位,迅速从“假期慢进档”切换至“全年快进档”;二是醒脑提神,以丙午马年“一马当先”的精气神拉开全年大幕。刚才我看了一下签到情况,也到各科室转了一圈,全体人员均在岗在位,这种“起步即冲刺”的状态值得肯定。今天的会议,我们不讲客套、不绕弯子,我围绕“以质图强、以治破局”这个核心,从“认知重构、攻坚突围、保障支撑”三个维度,和大家作一次深入的交流。

一、以认知破冰引领行动突围,在深化内涵式发展理念中筑牢思想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必须深刻把握、主动适应这一重大变化。”总书记的这一重大论断,精准标定了当前城市工作的历史方位。对我们*市城市管理局而言,过去十几年,我们经历了城市框架快速拉开的“黄金期”,道路延伸、楼宇林立、建成区面积翻番。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那种依靠铺摊子、上项目、扩地盘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在资源约束趋紧、债务管理从严、市民期待升级的今天,已经难以为继。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面临的不是“要不要转”的选择题,而是“转不快、转不深”就可能被淘汰的生存题。因此,今天的第一课,我首先要和大家一起打破思维定势,从思想深处来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真正把“城市是有机生命体”“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这些重要理念,转化为我们血液中的行动自觉。

(一)从“工程思维”向“人本思维”深度切换,校准城市管理的价值原点。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城市工作时反复强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不仅是口号,更是我们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过去我们容易陷入“技术主义”的窠臼,往往把道路修得宽不宽、灯光亮不亮、垃圾清得及不及时作为工作的全部,这当然重要,但这只是“物”的层面。真正的城市管理,核心是对“人”的服务和对“人”的尊重。一是必须把“用户体验”作为城市管理的首要评价维度。我们要彻底扭转“我管你从”的单向强制逻辑,建立“需求导向”的服务逻辑。2026年,全局所有业务处室在制定整治方案、审批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处罚前,都要前置性地开展市民需求调研。要通过市民服务热线、社区网格员反馈、网络舆情监测等多源数据,精准绘制*市民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急难愁盼”热力图。无论是公厕24小时开放的具体点位选取,还是夏季瓜果临时摊点的疏导区设置,抑或是老旧小区周边夜间停车位的错时共享,决策权不能只停留在办公桌上,而要真正交到市民手中。二是要将“全龄友好”理念贯穿城市规划管理全过程。当前我市人口结构呈现老龄化与“三孩”政策效应叠加的特征,“一老一小”对城市空间的需求具有高度特异性。我们在人行天桥加装电梯、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公园绿地适儿化设计等具体项目中,不能再沿用“成年人标准尺码”一刀切。要对全市既有市政设施进行全口径无障碍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纳入2026年民生实事倒排工期。要让轮椅能畅行、婴儿车能通过、老年人有座椅歇脚,这才是城市文明真正的底色。三是要把“情绪价值”纳入城市界面治理的考量范畴。城市不仅仅是物理空间,更是情感空间。我们整治户外广告、规范店招店牌,不能简单地“拆字当先、一铲了之”。2026年要全面推行“设计师进街区”制度,每个街道都要配备签约风貌设计师,引导商户在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前提下,保留个性化、体现烟火气。要深刻认识到,市民对一座城市的归属感,往往就来源于家门口那棵不被迁移的老树、巷子口那盏为他留的晚灯。我们的管理越是充满善意,城市就越是有温度。

(二)从“末端处置”向“源头治理”深度延伸,重构环境治理的逻辑链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工作要坚持系统思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长期以来,我们环卫工作的重心主要放在“扫”和“运”上,执法人员的主要精力耗在“堵”和“罚”上。这种末端兜底模式不仅成本高企,而且极易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十五五时期,必须下定决心把治理关口向前推移。一是要建立建筑垃圾“产消平衡”的源头管控制度。针对我市城市建设产生的巨量渣土,不能再单纯依靠交警设卡、城管蹲守的被动防御。要联合住建、规划部门,将建筑垃圾产生量测算、消纳场选址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要件。推广“点对点”定向利用模式,打通地铁施工、基坑开挖与堆山造景、矿坑修复之间的资源化通道。2026年要建成全市统一的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系统,实现产生点、运输车、消纳场三方数据实时锁定,让每一吨渣土的流向都清晰可查、闭环可控。二是要推行“垃圾不落地”的前端收集模式。目前我市部分商业街区依然沿用“大垃圾桶沿街摆放—环卫工集中收集—转运站压缩”的传统流程,二次污染和视觉污染并存。2026年要在核心商圈和主要景观道路全面撤除沿街大型垃圾桶,改为“定时上门收集+音乐提醒”模式。这不仅仅是作业方式的改变,更是对商户习惯和社会文明的重塑。要配套制定沿街商铺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把分类责任从环卫工人肩上部分转移至垃圾产生者身上。三是要强化违法建设“发现在初始”的预防机制。违建治理的代价与发现阶段成反比,萌芽状态一处违建拆除成本可能只需几千元,一旦建成售出,强拆成本和社会风险将几何级数增长。我们要深化“物业+社区+城管”三位一体的网格巡查体系,将违建巡查触角延伸至装修备案环节。对新建小区实行“装修垃圾及材料进出登记制”,发现浇筑混凝土、搭建楼板等疑似违建行为,物业必须1小时内上报。要通过提高违建行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让企图违建者望而却步,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三)从“单兵突进”向“系统耦合”深度转型,破除条块分割的行政壁垒。总书记强调,“城市工作要五个统筹,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调联动”。坦率地讲,条块分割、部门壁垒一直是我们城市管理效能提升的最大堵点。市政道路开挖,自来水公司挖完燃气挖,燃气挖完通信挖,“马路拉链”屡禁不止;大型商场搞促销活动,城管批了占道,但噪声归环保、食品安全归市场监管,执法力量难以整合。这种碎片化管理不仅浪费行政资源,更损害政府公信力。一是要建立“多杆合一、多箱并集”的空间统筹机制。2026年,我们要主动牵头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交管、工信等部门,编制全市城市家具设置导则。凡是新建、改扩建道路,必须同步规划路灯杆、交通标志杆、监控杆、路名牌杆的合杆建设。对存量道路,结合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逐年对冗余立杆进行减量化合并。要把立杆上的各类控制箱、配电箱尽量迁入绿化带或建筑后退空间,还路于民、还视觉通透于民。二是要构建“综合行政执法”的跨部门联动矩阵。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订为契机,厘清综合执法与行业监管的职责边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有没有证”“合不合标”的专业判断,城管执法队伍负责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执行。要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标准文书,明确移送时限、证据固定规则和反馈闭环。2026年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对沿街餐饮店铺、在建工地、房产中介等场景,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三是要探索跨区域协作的“邻避共治”路径。针对中心城区与城乡结合部、毗邻市县在建筑垃圾消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上的矛盾,不能以邻为壑、简单摊派。要主动对接*区、*县,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和环境设施共享平衡机制。输出资源的城区可以通过代建周边基础设施、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争取输入地群众的理解支持。只有让设施周边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共建共享”的红利,垃圾处理设施才能从“邻避”真正转变为“邻利”。

二、以靶向攻坚驱动品质跃升,在推进精细化治理转型中锻造硬核实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部署城市工作重点任务时,明确提出要着力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这“六个维度”的系统阐述,既是宏伟蓝图,更是我们*市城市管理局2026年乃至十五五时期必须逐项落地的实战标尺。过去我们常说城市管理“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面广量大、千头万绪,容易陷入平均用力、亮点不亮、痛点常痛的困局。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不能再做“撒胡椒面”式的浅层治理,必须把有限的行政资源和财政资金集中投放到最关键的短板上,以点上的突破带动面上的整体提升。这一板块,我重点围绕市容秩序、环卫治理、设施更新、智慧赋能、安全韧性五个主攻方向,部署五场必须打赢的攻坚战。

(一)以“美学重塑”为牵引,推进市容秩序从“干净整洁”向“特色彰显”跃升。

城市的面貌不仅在于干净,更在于品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期待已经从“眼不见为净”升级为“赏心悦目”。如果我们的管理思维还停留在“扫扫马路、赶赶小贩”的初级阶段,就永远无法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们必须以“城市美学”重新定义市容管理,让*市的每一条街道都成为可阅读、可漫步、可休憩的公共文化空间。一是实施城市天际线与第五立面净化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建筑要体现中华美学和时代风尚。当前我市高层建筑屋顶普遍存在违规搭建阳光房、架设大型户外广告、堆放杂物甚至废弃设备的问题,从高处俯瞰,城市“第五立面”杂乱无章。2026年,要启动重点区域、主要廊道沿线屋顶市容专项整治。对存量违规屋顶设施进行分类处置,符合城市规划且无安全隐患的予以规范保留并实施美化遮挡;不符合规划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同步制定新建建筑屋顶设计指引,从规划源头管控屋顶形态,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屋顶花园,让城市的天际线不仅平整,更富层次感与生态性。二是推进街区立面微更新与店招“一街一品”。店招店牌是城市的“脸面”,但过去我们在整治中片面追求“一刀切”“齐平亮”,导致千店一面、千街同貌,市民诟病、商户抵触。这种“懒政式管理”必须彻底摒弃。2026年,我们将全面推行街区设计师制度,每个街道聘请专业设计团队驻点服务,深入挖掘*街、*路等区域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商业业态特征。对于传统老字号,鼓励恢复历史风貌招牌,保留城市记忆;对于潮流商业街区,允许个性化、非标化设计,激发商业活力。审批模式也要由“事前严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推行店招备案告知承诺制,商户承诺符合安全标准和风貌导则即可先行设置,城管部门加强过程监督和违规后处置。三是统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与公共空间释放。共享单车、外卖电动车、居民自用自行车混杂交织,停车乱象不仅影响通行,更严重拉低城市观感。解决停车乱象不能单纯依赖“扣车罚款”,关键在于空间供给与行为引导的平衡。我们要联合交通运输、商务部门,对全市主要商圈、轨道交通站点、大型居住区周边进行非机动车停放需求普查。按照“应划尽划、便民不扰”原则,在人行道较宽区域增设非机动车停放区,并加装物理隔离设施防止车辆倒伏。同时,建立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机制,将车辆投放配额与运维能力、停放秩序指数动态挂钩。对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企业,坚决削减市场份额,倒逼企业从“重投放”转向“重运维”。四是深化违法建设治理由“面上清零”向“无违创建”延伸。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攻坚,我市主干道两侧、重点区域的违建得到有效遏制,但居民小区内部、背街小巷、已征未用地块的隐蔽性违建依然存在存量。违法建设不仅破坏公平正义,更是埋藏在城市肌体中的定时炸弹。2026年,我们要启动“无违建街道”示范创建工作,将创建指标细化为存量处置率、新增控制率、投诉举报办结率、网格巡查到位率等量化指标。对成功创建并通过验收的街道,给予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奖励和评优评先名额倾斜。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实现从“不敢建”到“不想建”的社会共识转变。

(二)以“绿色低碳”为引擎,推进环卫治理从“末端清运”向“全链循环”跃升。

垃圾治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试金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能源、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对于城市管理而言,环卫体系就是最大的绿色基础设施。十五五时期,我们要把环卫工作的重心从“消灭垃圾”转向“资源重生”,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每一个环节植入循环经济基因。一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自垃圾分类强制推行以来,前端分类投放参与率有所提升,但“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严重挫伤了市民分类积极性,成为制约工作成效的堵点。2026年,我们要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为全市所有分类运输车辆安装车载称重、轨迹记录和厢体监控设备,实时回传收运数据。对违规混运的收运企业,首次约谈通报,二次顶格处罚,三次清退出市场。同时,将居民小区分类实效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挂钩,分类质量长期不达标的小区,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并向社会公示。要让分类投放准确率、分类收集规范率成为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的硬约束。二是实施建筑垃圾全品类资源化利用试点。建筑垃圾治理是我市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特别是装修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30%,大量混合垃圾仍以填埋为主,既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又存在环境渗漏风险。我们要借鉴先进地区“城市矿山”开发理念,2026年在*区规划建设一座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协同处置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引入专业化环保企业,采用“一级破碎分选+二级筛分制砖+剩余惰料回填”工艺,将装修垃圾转化为再生透水砖、再生砌块。同步建立装修垃圾产生源备案制度,居民小区设置规范化临时堆放点,运输车辆实施公司化、目录化管理,彻底告别“装修垃圾围城”。三是统筹环卫作业模式低碳转型与效能提升。目前我市环卫作业仍以传统燃油车辆为主,能耗成本高、噪声尾气扰民。结合国家“双碳”战略,2026年新增及更新的环卫车辆,除特殊作业场景外,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型。对现有垃圾中转站实施绿色化改造,增加除臭喷淋降尘系统,优化压缩工艺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在具备条件的公园绿地、环卫停车场,同步配建光伏设施和新能源车充电桩,打造“零碳环卫”示范单元。作业模式上,要由“人海战术”向“人机协同”转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95%以上,并向背街小巷、慢行道延伸覆盖,降低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四是强化环境卫生设施邻避效应化解能力。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是城市运行的必需设施,但在选址建设中极易引发周边居民抵触。这既是群众工作,也是治理能力的体现。2026年,我们要在新建环卫设施规划阶段推行“公众参与二次确认”机制。在规划选址公示期满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代表、专家、设计方召开沟通会,面对面解答关于臭气控制、交通影响、景观协调等方面的疑虑。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确需在居住区周边建设的,必须承诺并落实高于国家标准的环保措施,并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日常监督。要通过极致的管理、透明的沟通,逐步扭转“垃圾设施=环境污染”的社会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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